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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制度成效及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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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制度成效及问题探讨

[关键词]财政支农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在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农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农业的扶持力度,特别在财政支农方面,树立了“支农、强农、富农”的工作理念,更是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由于在管理体制和支出结构等方面存在问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没有真正发挥财政支农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1财政支农取得的成效

一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加大财政支农的扶持力度,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粮食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二是促进种子产业的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希望在科技,关键是种子。良种是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财政支农工作要重点支持种子龙头企业的发展,认真落实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优惠政策,为种子企业整合资源,提升市场竞争力创造有利条件;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规模化品种选育和应用技术研究;对符合条件的种业龙头企业纳入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扶持。三是促进了农业增长、农民增收。近年来,各级财政支农资金稳步增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抵御风险的能力,支持金融服务农村,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加农业各项补贴的力度,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四是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财政支出增加了农村公共安全、卫生、教育和文化等方面的服务,能充分满足“三农”工作的资金需求,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财政支农的缺陷

一是财政支农资金相对不足。近年来,各地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大了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但相对其他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比较还存在差距,这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不想对应的,各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仍然不足,没有达到《农业法》规定“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要求。二是支出结构不合理。国家对农业的投入主要包括部门事业费,如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科研等,农业生产资料补贴、财政扶贫、政策性补贴等。在投入比重上,侧重点不同,支出结构不合理。具体包括财政支农用于农业建设的比重不高。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用于农业各部门的事业支出占的比重比较高,真正投入农业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不高,造成了“支农”与“养人”的突出矛盾。财政支农未能真正惠及农业和农民。财政支农预算内的支出有1/3用于农林水气事业费,属于各级农口行政事业单位事业经费开支。在财政支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大部分都是进行惠及社会的水利建设,如防洪防汛、堤坝加固等,对于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力度有待提高,让农民真正受益。支农资金的流向主要是农业科技推广、科研机构、农业管理部门、农业产业化、农产品流通等方面,农民直接受益的份额很少。三是农产品购销补贴高于农业发展补贴。为了确保城乡居民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应,国家在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购销环节给予财政补贴,但在农业品质改良、食品安全、重大病害防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关系农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项目,缺乏财政立项支持和投入保障,致使农业发展的后劲不足。四是资金分块管理,使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整体合力。由于农业基础设施、科研、生产、流通等方面的财政资金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力量分散,造成了“撒胡椒面”现象,难以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做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五是政出多门,监督不力,农业资金流失严重。尽管近几年加快了农业财政资金的制度建设,加强了农业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同时,在一些重要的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过程中引入了项目管理、标准文本管理、专家评审制度、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但总的来说,仍然不够规范,截留、挪用支农资金的现象仍屡见不鲜。

3改进和完善财政支农制度

一是推进资金整合。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会同农业、科技、金融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提高种子产业发展的平台,引导科研育种、农技推广、产业发展等与种业发展相关的财政支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投入,重点扶持,形成合力,促进种业发展。二是完善财政支农方式。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政策性、公益性、引导性和安全性的原则,积极改进财政支农的科学方式,在税收优惠、财政贴息和担保等方面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金融资金加大对种子行业的投入力度,形成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扶持种业发展的机制。三是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按照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严格压实责任,强化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作者:甘玉芝 单位:山东省沂南县大庄镇财经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