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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数字经济以及数字化转型作了重要的发展方向阐述。报告指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逐步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推进5G规模化应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壮大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完善数字经济治理,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提高应用能力,更好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这表明,完成数字化转型,实现人工智能在生产、消费、社会治理等各个场景的全面赋能与应用,是未来至少十年我国重要的战略目标。
由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兴技术所引导的自动化以及数据交换的广泛应用,被称为第四次工业革命。与前三次工业革命一样,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带来社会分工、要素配置和收入分配格局的剧烈和巨大改变。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的产业政策、收入政策以及财政政策需要对数字经济的分配效应进行积极的预判和应对。
首先,由于数据要素占有权的高度不均衡、人工智能规模报酬递增、数字经济网络外部性等因素,使得数字经济的发展进程更加容易出现市场垄断。拥有数据和算法优势的企业更加容易获得市场力,对消费者、同业竞争者、上下游企业制定更加灵活和精准的市场战略,从而获取垄断利润,并导致资本加速集中,加剧行业、地区收入差距的扩大。
其次,人工智能和工业机器人在生产、服务领域的大量使用,是数字化转型的必然结果,它不仅带来生产效率的极大提高,同时也给大量被替代的人工岗位带来了失业风险。特别是在数字化转型时期,人工智能所创造的工作机会不能在短时期超过它所取代的工作岗位。常规的人工手动、低认知、低技能的低薪工作最有可能被人工智能和自动化取代,非常规的高认知、高技能、高薪人才得到更多的工作机会。不同技能的劳动者在劳动市场中工资待遇差距加大,收入不平等程度与机会不平等有可能对个人和家庭带来巨大的冲击。
最后,在人工智能技术不断扩散和全面部署过程中,资本的扩张如果没有受到任何约束,它相对于劳动者的地位将变得越发强势,劳资关系将有可能越发不平等。这一点在平台经济的发展中已经显露端倪。以实现效率和利润为目标的算法改变了劳动者的就业模式,工作变动更加频繁,稳定性更差,自营职业和合同工大量增加,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组织保护越来越弱。如果数字经济的数字红利严重偏向资本一方,那么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将面临不可忽视的社会成本。4在数字化转型面临的上述挑战下,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财政政策提出建议。第一,对于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企业采用有区别的税收政策。对于中小企业,可以考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他们采用工业机器人或研发新的人工智能技术,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并保护人工智能创新方向的多样性,增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竞争力。同时考虑对大型龙头企业征收“机器人税”,削弱其行业的垄断地位,避免资本对人工智能发展方向的绝对控制。
第二,设立针对数字化转型造成结构性失业的专项教育基金,用于支持技能工人的培训,以使他们更快掌握新的工作岗位所需的技能,并进行职业调整。借助大数据及时更新就业数据,追踪需要进行技能培训的岗位,线上与线下培训模式相结合,尽快满足待业人员的学习需求和企业的用工需求。专项教育基金的收入来源可以是企业利润,也可以是来自高收入自雇者的所得税。
第三,完善更加精准和精细的社会保障体系设计,加强对数字化转型时期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灵活就业、平台就业很可能是人工智能时代劳动者就业的常态,由复杂算法和信息系统进行工作任务分配和劳动薪酬支付,既弱化了劳动者对固定单位的组织联系,也弱化了政府对于劳资关系的监管。同时,已有的社会保障收益与成本的核算方式受到挑战,数字化转型中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问题需要更有针对性的转移支付、社会保险新政策。
第四,基于数字化转型对收入差距造成的影响,有必要对现有税收体系进行精细化设计和调整。个人所得税方面,应当注意累进税率尤其是高收入群体的税率设计,使所得税既能发挥好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又不抑制生产积极性。财产税方面,在做好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遗产税的立法和改革。税收征管方面,继续打击高收入者尤其是网络直播行业偷税漏税现象,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兼具公平与效率的社会制度环境。
作者:袁诚 单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