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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改编延续原著基础创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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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改编延续原著基础创作综述

据统计,世界各国每年生产的影片,有50%一60%以上来自改编,整个欧洲自19世纪以来的所有文学名著几乎都被改编过。在中国,影视改编的历史可追溯到1916年,第一代导演张石川将文明戏《黑藉冤魂》搬上银幕。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影视改编发展迅速,如《牧马人》《人到中年》《芙蓉镇》《城南旧事》《菊豆》《秋菊打官司》《围城》等,均来自小说或散文的改编。…可见,在中外影视史上,影视改编历史几乎等同电影历史。随后,引发了影视改编是否要“忠实于原著”的争论。本文着重谈谈影视改编要在延续原著文学精神的基础上创新。

一、影视改编是否忠实原著之争面面观

实践证明,每当一部改编的电影,或者电视剧播放时。常常会引起是否“忠实原著”的争论。如夏衍在《杂谈改编》中曾说:“忠于原著的幅度要因人而异。真正好的经典著作,应尽量忠实于原著。”中央歌剧院编剧万方曾强调:“改编文学名著,尊重原著是前提,在改编中要尽可能保留文学作品自身的特色,发现文学作品中的内涵是很重要的经验。”《山楂树之恋》的作者艾米在谈到对电影《山楂树之恋》改编的意见时,更是直截了当地说:“《山楂树之恋》出版已经好几年,海内外拥有大量‘山楂迷’。电影导演和电视剧导演想把它搬上大小银屏,重要原因应该是看中了它的故事框架和雄厚的读者群。既然如此,还是应该尽量忠实于原著,否则还不如找人创作一个新剧来拍摄。”被称为“中国第一编剧”的邹静之却说:“改编文学作品忠实于原作是非常难的事,所谓忠实,能做到的只有在文本所提供的对白上忠实。因为有的文学作品本身容量不够,改成电视剧就是电视剧,而不再是小说,改编不存在‘曲解’,只有成功和不成功。小说和影视是两种不同的艺术门类,要影视还原文学本身是不可能的。”更有一些作家,当他们的作品被影视公司买断,就认为改编后的作品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了。可见,影视改编是否要“忠实原著”的争论,双方各发其音,不分输赢。其实,既不应主张将原著原封不动地改编成影视作品,也不应主张影视改编背离原著的做法。当下,有的影视改编作品为了迎合世俗大众的情感和审美趣味,出现了曲解或者重构文学作品,有的甚至出现了恶搞、恶炒的商业化运作现象。一些背离原著的影视作品却能受到大众的喜欢,甚至有的还具有比较高的播放率,但是,用这种方法赢得收视率是不可取的,用作家艾米的话说:“如果你的忠实度不能达到你的目的,那么就是自己拆自己的台。”

二、影视改编要延续原著文学精神

文学精神的最大特质在于具有特定的人文性质与价值指向,诸如表达崇高的生存理想和对真理的追求,表达对人类苦难的同情和深厚的人道主义精神,突出地展示人类共同的精神困惑和精神危机,表达人类面临的共同困境和对未来远景的憧憬与期盼,等等。恤3可见,文学精神是文学作品的灵魂。文学作品,尤其是经典名著,历经时间的打磨,成为馈赠人类的精神食粮。一代又一代人通过品读,从中汲取丰富的文学精神,提高自身道德素质,匡正价值取向。不可否认,文学作品由于受产生的时代、作家思想观念的影响,也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不能影响原著的存在价值和人们对它们的热爱。纵观历史,每当社会、文化,或经济处在转型期,一些经典文学作品,都会引起当代人对其新一轮的热情和关注。这是因为其中蕴含的文学精神,能够唤起对过去的回忆,诠释现实中的困惑,激起对人生新的思考,从而获得心灵上的慰藉和自信心的树立。所以,影视改编时,要秉承原著文学精神,在娱乐大众的同时,提供健康的内容以引导与满足大众对人类和个体的深度精神关怀的期待与需要,以促使人的全面发展过程中的价值和意义的实现。

三、影视改编要追求创新

影视改编是否“忠实于原著”的问题,至今没有谁对谁错,理应在延续原著文学精神的基础上追求创新。正如编剧罗怀臻说:“名著的改编从来都不是轻松的,它甚至比原创作品更艰难、更艰苦,也更费工夫、更显功力,它其实是在名著基础上的再发现、再挖掘和再创造。”小说《高山下的花环》的作者李存葆说:“改编要懂规则,首先要忠实于原著,这种忠实于原著并不是照猫画虎、照葫芦画瓢式的忠实,它是对作品精神内涵的深刻理解,对作品所弥散的文化氤氲的重新营造,更重要的是对人物形象那种精神内涵的准确把握,对人物性格及命运的精确剖析。因为,任何一个成功的文学形象,其内涵往往大于任何说教式的哲理。”改编需要改编者对原著的文学精神有深刻的把握和理解的前提下,进行再创造。这就要求,在动手改编一部文学作品前,改编者要明晰文学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所蕴含的文学精神、体现的思想意义、审美精神、价值取向以及作品揭示的人生理想、人生追求、人生态度,等等。改编者要根据影视艺术的特点对文学作品进行删除、增加。即删除原著中那些糟粕,或者通过视听手段不易表达的内容;将能够体现作品文学精神,具有画面造型直观性、情节曲折生动、人物形象鲜明的内容转为视听形象;再次还要根据影视的特点,延伸原著内容,即可以对原著中的故事情节、人物性格增加一些合理的内容,也可以细化情节,增加细节,等等。正如叶广芩所说:“《茶馆》原作是一个舞台的表现形式,它的语言有丰富的内涵,给我们提供了很多驰骋的空间,比如两个逃兵娶一个媳妇儿,在话剧舞台上只是一个言辞,而电视剧就完全有能力,把两个逃兵怎么娶媳妇儿的过程演绎出来,这不是脱离开原著,而是根据原著的延伸。同样,太监娶媳妇儿,太监的家庭生活是什么样的,这个《茶馆》里也没有表现出来,康顺子到了太监家里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也没有表现,电视剧都可以做出这种弥补,而这种弥补又是根据原著精神的弥补。还有很多加进去的情节,都在老舍其他作品里出现过,并不是凭空捏造的。”改编表达的方式。用邹静之的话说:“我遵循的原则是:人物不变,故事不变。我只改变讲故事的方式。小说中没有浓墨重彩的我放大了,小说中模式化的情节和内容我缩小了。”以夏衍先生对鲁迅小说《祝福》的改编为例。原小说是以“我”这个第一人称的叙事视点来介绍和描写样林嫂的,可是到了改编本和电影中,夏衍却将“我”这个人物去掉了,采用的是“第三人称”的视点。夏衍认为小说中“我”的作用,实际上是对祥林嫂命运的精神烛照,“我”是站在戏剧冲突之外的一个局外人,所以在电影制作中,如果再出现“我”这个人物,只能削弱祥林嫂自身的戏,减弱观众对祥林嫂悲剧命运的同情心理。由此可见,改编既不是照搬原著,也不是随意曲解原著。而是要在追求原著文学精神的基础上有所新。

四、改编者要有正确的创作态度

(一)要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

我们今天面对的现实,比过去任何时候都需要民族的良知,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需要精神圣火的点燃和引导,因而也更需要作家坚定文学的立场,坚守文学的家园。po那么,作为影视改编者更应该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因为影视作品的主要目的要以弘扬真善美,表达人道主义理想以及对社会、人生的思考。但是,我们也承认艺术追求,或者商业利益追求。那就要求把影视作品的艺术追求、商业追求和提高当代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理想境界有机地结合起来。由此可见,改编者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素质和审美修养,深挖文学作品中的文学精神,让受众从影视艺术中体会到人的尊严、价值、命运以及生存和生活意义。

(二)熟悉影视艺术的特点和影视生产的过程

著名电影剧作家、电影理论家王迪曾说:“从前,我以为电影创作者只要有生活,有一支笔,有一摞稿纸就能写好剧本;后来我渐渐明白,电影编剧除了要有生活,还必须掌握电影剧作的理论与技巧,才能使写出来的电影文学剧本具有更高的专业水平。有了高水平的剧本,才可能拍出为国内外观众真心喜爱的影片。”写过《乡情》《乡音》《乡思》“乡土三部曲”的著名电影剧作家王一民也说:“像我这样的业余电影作者,最低要求应该懂得用电影镜头讲故事。我是在电影厂修改剧本过程中,与导演研究切磋时逐渐得知一鳞半爪的。虽然知之甚少,却于我有益,在思考一个题材,表现一个人物时,形象的手段多起来。¨刮可见,懂得影视作品的特点和具体的电影艺术制作过程对提高影视改编艺术也是非常重要的。

(三)具有深厚的生活底蕴和各类知识储备

储备深厚的生活底蕴,对编剧来说是很必需的。改编者有较深厚的生活积累,这对于他改编任何一种题材的艺术文本都是有利的。如果改编者对自己着手改编的素材所反映的生活不熟悉,甚至陌生,是不容易将原著改编成精品。当谈到改编《茶馆》剧本的准备工作时,叶广芩说:“我用了很长的时间,首先我把《老舍全集》通读了一遍,写作起来就很顺手,结果准备时间大概是4/5,写作起来只用了1/5。除了老舍作品,我个人的老北京经历也可以放进来,比如松二爷和他唱旦角的儿子那种八旗子弟的生活状况,对我来说都是不陌生的。”改编者不仅要有丰富的生活经历,还要具有各类知识的储备。要对原著中的时代背景、风俗习惯、地理环境,甚至生活细节,都要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鲁迅的小说被搬上银幕,改编成功的要数夏衍先生。这不仅因为夏衍是一位深谙改编之法的行家里手,更因为他对鲁迅小说所反映的历史时代、地理风情极其熟悉。他说:“要我改编《祝福》或者《林家铺子》就比较容易,因为我是浙江人,这两篇小说所叙述和描写的规定情景、风俗习惯,我是比较熟悉的,小说中叙述的那个时代,我都亲身经历过来,所以我接受这个任务后就不需再到当地考察和了解……”所以,改编者要具有深厚的生活底蕴和各类知识储备,才能改编出上乘之作。…影视改编不是简单地“忠于原著”或“不忠于原著”的问题,应该是怀着对历史的尊重,对当代和未来的负责前提下,延续原著文学精神,追求创新,把丰盛的精神产品奉献给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