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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文学当代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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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文学当代文学论文

一“、当代文学”概念的分裂

“当代文学”最早使用时仅仅用来描述建国后十年的社会主义文学创作,然而随着时间的不断拉长,“当代文学”的内容不断扩充,逐渐改变了“当代文学”的面貌,使它最初的属性变得模糊不清。尤其80、90年代以后,思想空前解放,学术界也异常活跃,各种思想与方法不断碰撞、冲突、融合,旧有的标准已很难用于衡量层出不穷的文学新形式,日新月异的文学实际也远远超出了最初理论预设的范畴。“当代文学”似乎仅仅成为一个名称的存在。因此,当眼光敏锐的学者从眼花缭乱的文学理论与现象中抽身回望时发现过去理所当然的事情如今疑点重重,经不起推敲。1985年,唐弢在《文汇报》上发表了《当代文学不宜写史》的文章,提出了对“当代文学”合法性的质疑。唐弢认为,历史是需要稳定的,文学史也同样。就目前而言,当代文学仍然处于发展变化的阶段,并没有经过时间的沉淀、筛选、淘汰而稳定下来,杂质并没有完全汰除,线索与规律也并不明晰,仍不具备写史的条件。因此古代、现代文学才宜于写史,而当代文学是不宜写史的。他建议用“当代文学述评”来取代“当代文学史”的称呼。学者们对唐弢的论断反应强烈,对“当代文学”存在的问题也各抒己见,莫衷一是。无论是从学科范畴探勘“中国当代文学”,还是以文学史角度审视“当代文学”,其概念内涵存在着诸多含混之处,有许多经不起推敲的盲点以及模糊不清的叙述。随着历史的发展,文学的嬗变,“当代文学”学科建制的明晰化,这一概念的暧昧不明逐渐显现出问题与漏洞。首先对“当代文学”概念的争议很大部分是来自于对“当代”一词的不同阐释。一些学者认为“当代文学”中“当代”指“当前”“当下”,“当代文学”也就是指眼前正在进行的文学。任何时代的文学在其时代之内都可以称之为“当代文学”,不同时代都会有属于各自时代的“当代文学”。所以“当代文学”并不是一个确指的概念,而是具有普泛性、流动性的概念。

“所谓当代文学,首先是指当前的文学,也包括在时间上与当今相衔接在性质上与当前文学属于同一范畴的文学。”如果把当前十年、二十年的文学看做“当代文学”无可厚非,然而现如今“当代文学”已经具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还能称为当前的文学吗?同时,下限的不确定也给“当代文学”带来不小的问题。“当代文学”是指1949年以后的文学,没有下限的规定意味着随着历史的发展,之后的十年、五十年、一百年的文学历程都将属于“当代文学”的范畴内。那么“当代文学”的性质该如何确定,如何整体把握50年代至今的文学,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文学史的叙述是否能够涵盖80年代以后的文学活动,这些都成为学者们绕不开却解不了的疑问。此外,流动的“当代文学”无疑为“当代文学史”的书写增加了难度。不断出现的优秀作家作品会不断挑战着已经书写完毕的“当代文学史”。每出现优秀的作品或作家多少都会改变之前的作家、作品在文学史中的地位,这就意味着“当代文学史”要不断被推翻,不断被重写。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当代文学”的设定仅指在“社会主义”历史语境下的文学创作,也即大陆的社会主义文学,那么港澳台地区以及海外华文的作家、作品一律被排除在“当代文学史”的书写范围之外。这样的文学史格局显然已经不适宜当下的文学实际。“当代文学”一直遭人诟病的原因还在于“当代文学”带有过于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内涵。“当代文学”是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而出现的,其社会主义性质早在形成之初便已经被明确定性。洪子诚对“当代文学”概念生成的阐释最能说明这一问题。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新文学”这一概念已经不适宜用来指称1949年之后的社会主义文学,于是便有了“现代文学”对“新文学”的取代。“‘新文学’概念(或‘新文学史研究’)被‘现代文学’(后‘现代文学史研究’)取代的过程,也就是“当代文学”概念(或‘当代文学史研究’)生成的过程。甚至可以说,这种‘新文学’与‘现代文学’概念的更替,正是为‘当代文学’提供生成的条件和存在的空间。”“当代文学”是以《新民主主义》《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为指导方向,在左翼作家们不断制约、批判中建立的规范下逐渐成长起来的。正如洪子诚所说:“‘当代文学’概念的提出,不仅是单纯的时间划分,同时有着有关现阶段和未来文学的性质的预设、指认的内涵。”这种理论设计先行的理念导致最初有关“当代文学”的想象根本无法适应不断出现的文学现象。如今大量出版的有关“当代文学史”的著作也加重了人们对“当代文学”变革的决心。各种“当代文学史”著作大同小异、千篇一律,不得不承认与已有的“现代文学史”著作有着不小的差距。许多“当代文学史”著作都是沿着相同的套路书写而成,多以时间为脉络罗列大量资料,根据有关文件的指示,对“当代文学”的历史进程作符合意识形态和政治要求的描述和评价,看不到应有的独立学术品格和精神。文学史著作成为了另一种版本的政治史,文学的艺术发展规律和脉络被淹没在政治改革之中。

二“、当代文学”可能的命名与阐释

“一体化”时期“当代文学”依据强大的政治力量而取得暂时的合法性地位,然而进入80年代之后,文学观念的多元化,文学形态的多样化,学科规范与评价标准的变化使人们对“当代文学”产生了种种质疑。“当代文学”概念的分裂使“当代文学”的合法性地位遭到挑战。面对越来越多可能的命名与阐释,“当代文学”究竟该何去何从呢?朱寨在《中国当代文学思潮史》中对“当代文学”做出了自己的解释,使“当代文学”成为了具有明确含义的概念。他将“当代”界定为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为开端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结束这段历史时期,这一时期的文学即为“当代文学”。“这里的当代不是指当前的意思,而是一个特定的历史概念。当代文学的命名,主要是为了与其前后相衔接的现代文学和新时期文学相区别。”之后,洪子诚在《当代文学概说》表达过类似的想法,他把50年代至80年代这一时期的文学称为“当代文学”,将这一阶段的文学定性为工农兵文学。这一时期的文学是诞生于40年代初的延安时期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占据支配地位,在“”之后受到挑战并逐渐被削弱。一些学者从“当代文学”指当前进行的文学活动的观点出发提出应当将“当代文学”看作是“文学批评”的概念。“实际上,‘当代文学’与其说是文学史概念,不如说是文学批评概念,是活在当代的大致三代人对自己可以直接与之发生现实交往的文学存在的称呼。任何一部介绍当代文学发展的‘当代文学史’都只能是一种权宜之计,都不是从史的角度对一段业已完成的文学的充分叙述,而是从批评的角度对身边正在进行的文学的相对比较系统的描写。”许多学者赞同此类观点,认为应当将“当代文学”看做是与生活同步的文学批评概念而不应该是文学史的概念。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当代文学”,每个国家、每个历史时期根据自身文学发展的特点都有属于自己的“当代文学”。

“当代文学”应当是指处于不断变化流动的文学现象,而不是固定的确指概念。越来越多的学者以宏观的、历史的眼光重新审视“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历史发展进程。取消“现代文学”的下限规定,将“现当代文学”看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成为许多学者努力的方向。最早提出这一想法的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学”。1985年黄子平、陈平原、钱理群在《文学评论》上发表了题为《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文章,在学术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从宏观上重新考察二十世纪以来的中国文学发展脉络,将这一阶段的文学看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从而取代一直以来“近代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分裂的研究局面。在他们看来,“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是一个由古代中国文学向现代中国文学转变、过渡并最终完成的持续的文学进程。他们试图从世界文学的大格局中重新审视“中国现当代文学”,认为此一阶段的文学是从内容和审美风格等方面具有启蒙性质的持续进行中的文学。这种宏观考察“现当代文学”的整体意识为一直困扰着学者们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分期问题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郜元宝从中国文学现代性的角度提出“中国现代文学”开始于晚清时期,并没有停止于1949年。中国文学的现代性追求始于晚清,1949年之后呈现出更为复杂的现代性样式,直到今日都还未结束。无论是十七年、文学还是八九十年代的文学其实都是晚清以来中国文学现代性追求的延续,无论内容还是形式都可以统一于“现代”之中,所以以往所谓的“现当代文学”应该被称作“现代文学”。陈思和提出了“中国新文学整体观”的想法,试图消解“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这两个已被约定俗成的学科概念。一直以来,我们将政治作为评价文学的标准,因此将本来完整的“新文学”划分成为了“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两个学科。然而这种人为的划分造成两个时期的文学都不能形成各自完整的体系,妨碍了学者们的深入研究。他重新梳理“现代”“现代性”等几个词语的学科概念,完成了“现代文学”对“当代文学”的合并。陈思和认为“现代”并不只是一个时间概念,更是一个和世界性因素联系在一起的时代概念。从十九世纪末开始的现代运动一直到今天都没有结束,因此“现代文学”也应当是包含了1949年之后并直到现在的中国文学。

“现代文学”本应是一个包容性强、范围广的学科,而不应被人为地限定在某一范畴之内。“当代”是包含在“现代”意义里的,用来指当前发生的文学实际是比较合适的。谈蓓芳则认为应该将90年代作为当代文学的开端。1949年之后的文学依然延续着抗战爆发之后所建立起的原则,并没有形成与之前不同的新原则,同时1979年之后文学对人性的召唤和直面惨淡人生的倾向正是向二、三十年代文学传统的回归。而90年代之后的文学以“文学回归自身”为主导倾向,在已有文学成就的基础上取得了更多的突破。90年代的文学题材越来越广泛,对人的心灵活动的展示更为细腻,对艺术价值的追求更为强烈,对人性和人的生存困境的描绘更为深广,与读者的距离更为接近。90年代的文学已进入一个异于“五四”新文学传统的时代,可以当做“当代文学”的开端。许志英在《给“当代文学”一个说法》中提出中国从古至今的文学,应以1917年为界,分为“古代文学”与“现代文学”两大时期。他首先说明了“近代文学”与“现代文学”的区别,提出“近代文学”并不能归入“现代文学”范畴内,进而表明“现代文学是从内容到形式,都具有真正现代意义的文学”。在文学观念上,五四文学树起“人的文学”的大旗,追求人的觉醒与个性解放成为这一时期文学创作的主潮。在文学形式上,五四先驱们实现了白话文取代文言文、白话文成为正式书写语言的目标。这一时期的文学从文学观念到形态发生了全面的深刻的“断裂”。因此,以1917年作为现代文学的起点是正确而合适的。然而之后的文学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出现类似1917年那样深刻的转变。“现代中国文学”也是学者们提出的一种新的思路。发一直以来致力于建设一个多元共生的“现代中国文学史”学科体系来取代受到全面挑战的“中国现当代文学”。他试图构建一个肇始于晚清的“上可封顶下不封底”的文学史学科,将现代中国历史生成的文学现象、文学形态以及倡导的文学变革运动、创造各种体式文本的作家都纳入考察范围。“现代中国文学”并不是局限于用“现代性”作为文学评判的标准,而是从“现代中国”的大视野出发观照晚清以来的中国文学,中国新文学、中国通俗文学、少数民族文学、台港澳文学、传统体式文学、民间文学等都一视同仁地囊括在“现代中国文学”的范畴内。

周晓明认为随着“中国现当代文学”学术研究的深化,中国现当代史的研究和教学体系的完善,“现代中国文学”更符合当下不断调整变化的研究格局。首先,“现代中国文学”是一个从起点到终点都具有开放性的概念,能够将与中国现代化进程相关的各时期的文学涵盖在内,这就避免了类似“20世纪中国文学”“百年中国文学”等概念因下限的规定而使研究对象强行终止的局限。其次,“现代中国文学”具有极强的包容性,不分地域、形态、性质,凡是“现代中国文学史”上发生的文学现象均在此讨论范畴之内。接着,“现代中国文学”历史跨度长,前有过渡性、后有发展性,便于我们对文学史的描述和研究。最后,“现代中国文学”更有利于近、现、当代文学学科分支的重新整合,可以对文学史及交叉学科进行整体研究,解决了一直以来困扰“现当代文学”分期的难题。学术界对“当代文学”合法性的争议一直没有平息过,取消“中国当代文学史”这门学科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二十一世纪中国文学”“百年中国文学”“现代中国文学”各种各样的名称层出不穷,然而种种提议中并没有一个可以使大多数人所能接受的方案,甚至许多学者在提出不同意见的同时也并不排斥“当代文学”这一概念。事实上,“当代文学”这一概念的逐渐使用也正是通过“当代文学史”的不断书写而确立的。与其说是“当代文学”的命名有待商榷,不如说是我们对“当代文学”不慎重态度致使“当代文学”无法获得与“现代文学”一样的合法地位,这也是为什么当洪子诚《中国当代文学史》出版之时,有学者感叹当代文学终于有“史”了。因此,以前辈学者为榜样,反思自身的学术态度,从纷繁复杂的“当代文学史”中寻找出一条确实可行的道路,书写具有真正学术品格的“当代文学史”作品,这才是我们当下应该做的事情。无疑,这条道路是漫长而艰辛的。

作者:周丹 单位:华中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