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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允许共同控制的企业合并缴纳增值税,是一种对企业的优惠政策。国际上多个国家相继引入该政策,我国从2011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提出该政策,但目前未出台相关具体实施办法。本文通过对德国、比利时、澳大利亚这三个国家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的集团成员设置、纳税登记和税务识别号设置进行分析,提出我国在引入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时要综合考虑本国国情,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
关键词: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集团成员;分税制
一、制度背景及问题提出
2009年1月1日我国进行增值税转型,2011年11月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自此正式拉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序幕;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的进程对企业的有限经营模式提出了挑战,当前减轻企业纳税遵从成本已成为税收行政管理的重点。如比利时的一份联邦报告显示,在行政义务方面,增值税已成为比利时最耗时的税种,无独有偶,我国“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行政义务耗时也将会增加。鉴于此,2016年财税第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对增值税集团纳税进行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另行规定。”但截至目前为止,针对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实施的具体办法尚未出台。国际上引入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的国家,最大优势就体现在现金流利益上,首先,集团合并纳税时,部分成员的未缴纳税款可用其他成员可抵扣进项税进行抵扣,减少现金流的成本;其次,增值税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特别是大型设备、资产在成员间转移时不涉及增值税,这减少了交易流程和时间成本,从而产生现金流利益;最后,无增值税抵扣权或者只有部分抵扣权的企业在加入增值税集团后,通过增值税集团的有效组织,实现与集团成员之间的内部交易,从而减少企业增值税成本。我国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处在设计阶段,如何有效地减少增值税征税程序耗时和遵从成本过高的问题,以及实现简化增值税征税管理的流程,减轻企业集团的增值税纳税成本,增加现金流等,是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设计的重点。国际上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在设置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中存在差异,但对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的国际经验
(一)集团成员设置
在引入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的国家中,都会在增值税集团成员中确定代表成员。增值税集团成立时必须由集团成员共同选定一名成员代表所有集团成员的利益,该成员即为代表成员,代表成员有且仅有一名。该代表成员负责向税务机关提交集团的纳税申报表,缴纳税款以及获取退税。通常情况下,企业的母公司为代表成员,但并不绝对。代表成员必须确保所有集团成员清晰明了自身责任,在增值税集团日常经营活动中,要求每位成员都负有税收遵从义务,每位成员的全部应税活动都视为整个增值税集团的应税活动。因此所有集团成员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销项税和取得的进项税也同样视为集团代表成员的销项税和进项税,这些进项税额将给整个增值税集团带来更多的进项税抵扣额,这显然能为集团带来现金流利益。这也说明若代表成员未按时汇总交纳税款,集团的其他成员对于未缴纳税款负有连带责任。假若增值税集团成员已退出,但其在加入期间出现的增值税集团未缴纳税款同样具有连带责任。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作为一种优惠政策,企业享受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是成正比的。因此,每个引入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的国家都区分了代表成员和其他成员,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在制定代表成员和其他成员的准入条件时存在差异,特别是针对企业加入增值税集团的限制和相关税务登记的设置存在明显的不同,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各项法规政策的不断完善,我国企业对依法纳税的认识不断增强,并逐渐认识到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必要性。本文首先对纳税筹划风险的含义进行了认定,在此基础上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纳税筹划;风险管理;防范措施
一、纳税筹划风险的含义及来源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纳税筹划是一种能够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理财活动,但由于企业自身情况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实行过程中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且,这种风险会大大影响企业纳税筹划方案实施后的效果。而所谓的纳税筹划风险是指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因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筹划收益偏离纳税人预期结果的可能性,从而导致筹划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要学会如何准确识别出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从而规避风险,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达到最优的筹划效果。纳税筹划主要来源与以下几个方面:(一)国家税收法规的变动性与纳税人自身经营的不确定性税收法规与纳税人自身的客观情况都是纳税筹划的重要依据,它们其中任意一个发生变化就会使筹划方案失去存在的基础,使方案由可行变为不可行。(二)纳税人与国家税务机关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比较复杂多样,有些内容甚至存在互相抵触的情况。同时税法对一些税收事项给予了一定的弹性空间,在特定情况下,税务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因此征纳双方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是难免的。(三)纳税筹划方案不科学或者方案缺少灵活性企业内的税收筹划人员对税收法规应具有前瞻性的认识,在制定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的具体情况以及税收法律法规。如果筹划方案缺少预见性与弹性,落实的筹划方案就会缺少灵活性。那么就很容易造成筹划方案的失败,实现不了企业想要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二、目前我国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内部人员以及高层对纳税筹划的意识不高,重视不足在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对纳税筹划认识程度不高,往往将纳税筹划与企业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甚至具体到实施纳税筹划方案可以使企业节省多少个百分点,为企业创造多少百分点的利润。同时,我国企业对纳税的遵从度不高,有很多特殊企业不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状况以及盈利情况,只凭企业经营者个人意志决定纳税多少,从而忽视了企业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二)企业对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实际可操作性不强我国对于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管理研究相比外国起步较晚,对其对企业的重要性也认识相对较晚,因此对于系统描述风险管理流程还处于一个相对起步阶段。国内学者对于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研究也较少,导致关于这方面的论文和著作数量较少,使得对于我国的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的研究不够深入。目前我国学者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等对于风险管理的流程,以及各个流程对应的各个阶段,各个阶段对应的每项任务都有不同的见解,争议较大。同时,由于企业内部经营状况各不相同,至今也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纳税筹划风险管理识别、评估的办法,因此也无法制定出有效的应对策略。这一切都使得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时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三)纳税筹划和风险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有待加强企业中具备专业的筹划知识和理论基础的纳税筹划的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普遍较少,而精通纳税筹划知识以及风险管理知识的人才就更是凤毛麟角。这种情况就导致了目前社会上的相关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普遍较低的现状。而这种现状极有可能会对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造成制约,阻碍其发展。(四)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无法进行有效及时的沟通在当今社会经济环境下,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但在很多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只顾及自身利益,极易出现做事拖拉,出事不想担责任等问题。从而导致无法与各部门进行有效及时的沟通,极易出现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不到位、不及时以及管理的效果不佳等情况。(五)企业纳税筹划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当今社会上,大多数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在实施的具体流程中都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不过企业可以通过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来规避掉这些风险。从风险管理角度来说,纳税筹划内部控制是指围绕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目标,针对企业的战略、规划、研发、投资、融资、分配、运营、财务、内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采购、生产、销售、物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各项业务及其重要业务流程的纳税筹划事项,通过执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但现实是很多企业往往忽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在企业内部普遍存在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
三、改进纳税筹划风险管理问题的措施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各项法规政策的不断完善,我国企业对依法纳税的认识不断增强,并逐渐认识到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必要性。本文首先对纳税筹划风险的含义进行了认定,在此基础上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纳税筹划;风险管理;防范措施
一、纳税筹划风险的含义及来源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纳税筹划是一种能够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理财活动,但由于企业自身情况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实行过程中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且,这种风险会大大影响企业纳税筹划方案实施后的效果。而所谓的纳税筹划风险是指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因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筹划收益偏离纳税人预期结果的可能性,从而导致筹划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要学会如何准确识别出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从而规避风险,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达到最优的筹划效果。纳税筹划主要来源与以下几个方面:(一)国家税收法规的变动性与纳税人自身经营的不确定性税收法规与纳税人自身的客观情况都是纳税筹划的重要依据,它们其中任意一个发生变化就会使筹划方案失去存在的基础,使方案由可行变为不可行(二)纳税人与国家税务机关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比较复杂多样,有些内容甚至存在互相抵触的情况。同时税法对一些税收事项给予了一定的弹性空间,在特定情况下,税务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因此征纳双方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是难免的。(三)纳税筹划方案不科学或者方案缺少灵活性企业内的税收筹划人员对税收法规应具有前瞻性的认识,在制定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的具体情况以及税收法律法规。如果筹划方案缺少预见性与弹性,落实的筹划方案就会缺少灵活性。那么就很容易造成筹划方案的失败,实现不了企业想要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二、目前我国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内部人员以及高层对纳税筹划的意识不高,重视不足在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对纳税筹划认识程度不高,往往将纳税筹划与企业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甚至具体到实施纳税筹划方案可以使企业节省多少个百分点,为企业创造多少百分点的利润。同时,我国企业对纳税的遵从度不高,有很多特殊企业不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状况以及盈利情况,只凭企业经营者个人意志决定纳税多少,从而忽视了企业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二)企业对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实际可操作性不强我国对于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管理研究相比外国起步较晚,对其对企业的重要性也认识相对较晚,因此对于系统描述风险管理流程还处于一个相对起步阶段。国内学者对于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研究也较少,导致关于这方面的论文和著作数量较少,使得对于我国的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的研究不够深入。目前我国学者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等对于风险管理的流程,以及各个流程对应的各个阶段,各个阶段对应的每项任务都有不同的见解,争议较大。同时,由于企业内部经营状况各不相同,至今也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纳税筹划风险管理识别、评估的办法,因此也无法制定出有效的应对策略。这一切都使得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时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三)纳税筹划和风险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有待加强企业中具备专业的筹划知识和理论基础的纳税筹划的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普遍较少,而精通纳税筹划知识以及风险管理知识的人才就更是凤毛麟角。这种情况就导致了目前社会上的相关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普遍较低的现状。而这种现状极有可能会对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造成制约,阻碍其发展。(四)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无法进行有效及时的沟通在当今社会经济环境下,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但在很多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只顾及自身利益,极易出现做事拖拉,出事不想担责任等问题。从而导致无法与各部门进行有效及时的沟通,极易出现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不到位、不及时以及管理的效果不佳等情况。(五)企业纳税筹划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当今社会上,大多数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在实施的具体流程中都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不过企业可以通过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来规避掉这些风险。从风险管理角度来说,纳税筹划内部控制是指围绕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目标,针对企业的战略、规划、研发、投资、融资、分配、运营、财务、内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采购、生产、销售、物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各项业务及其重要业务流程的纳税筹划事项,通过执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但现实是很多企业往往忽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在企业内部普遍存在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
三、改进纳税筹划风险管理问题的措施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正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加强国有企业纳税筹划已成为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纳税筹划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困难,特别是某些政策或法律方面的风险为国有企业带来了不小的挑战。论文从国有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类型和成因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2个主要角度进行讨论,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帮助企业做好纳税筹划工作。
【关键词】国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
1引言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核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民生有着巨大且直接的影响。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指的是国有企业正确使用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协调与税收相关的业务来节税。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面临巨大的纳税筹划风险。在当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对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国有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类型和成因
2.1政策法律风险
总体来看,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错综复杂。不仅有全国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等等,而且赋予了地方税务部门制定相应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而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通常具有跨地区经营的性质,税收法律法规比较复杂的情况,为这些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政策与法律方面的风险。如果某国有企业还属于跨国企业,那么还会涉及国外的与税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问题更加难以处理。另外,由于我国实行分开管理的税收模式,与税务有关的部门包括税务、海关等,在实际的税收执行过程中,几个部门可能会重叠,责任划分不明确。同时,有的税收执法人员素质不够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充分,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自由裁量权理解不一致等问题,也使得国有企业在纳税筹划中面临着较高的执法风险。
摘要:“要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上做好文章,做足文章,用创新激发企业的活力。”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诲,齐心协力,做好做足税收优惠制度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文章围绕税收制度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税收优惠制度不尽完美之表现,完善税收优惠制度的对策与建议展开论述,并在深入探讨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关键词:所得税加计扣除涉税风险成长性企业资格认定门槛
引言
近年来,国家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旨在激励我国各类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科技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科技研发投入的资金压力,促进了企业研发升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降低了企业研发投入的风险,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技术进步。不可否认的是,国家抑或是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对企业研发产生巨大推动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与偏颇之处,亟待通过税收优惠制度的完善加以改进。
一、税收优惠制度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
(一)缓解企业研发的短期资金压力
企业用钱的地方很多,不可能把所有的资金都用在研发上,而研发又是一个烧钱的所在。如此情况下,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不断推出,顺应了企业进一步扩大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的现实要求,从而解决了企业科技研发资金不足的隐患,无疑对企业走出研发投入不足困境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以甘肃省为例,2020年该省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企业多达1668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25.6亿元,减免税额6.4亿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占2020年全年汇算清缴的比例超过70%,极大地缓解了企业的研发投入压力,解决了企业在形势严峻的经济态势下研发投入的顾虑,增加了企业研发创新的底气,对企业走出研发投入不足困境的促进作用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