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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进入新时代的今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依法治国都迫切需要学法、崇法、守法的高素质农民。法治教育是现代农民职业化的客观要求,可以助力和谐乡村建设,是新时代新农村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乡村自治和乡村振兴的必然保障。在农民教育和法治教育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造成政策普及性难、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农村法治基础薄弱、农村法治教育流于形式等制约因素。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应立足国情农情倡导法治教育,把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知识与法律规程有机结合,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遵纪守法的全能型农业农村人才,助推乡村特色产业、人文环境、乡风秩序等融合提升发展。
关键词:农民;教育培训;倡导;法治教育
党的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1],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之路。要实现这个总要求,意味着农业农村要与城镇一样,培养、储备大量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立足广西111个县区全面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具体实际[2],每年每个县区开办4~5个培训班,每个培训班均开展7d以上的培训。假如每个班都开设一节法治教育课,那么全区每年有约500多个班2.5万人次学过法律知识,长期累积将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知法洪流和护法力量。有些县早在几年前就举办过土地纠纷仲裁此类法治课程,取得很好的效果。
1农民教育培训倡导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1.1法治教育是现代农民职业化的客观要求
农民职业化系列培训工作在各地开展了好几年,通过有的放矢、精细高效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助力产业扶贫、推动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傲人的成绩,强化农业农村多方面的人才支撑。职业化培训的目的就是使从业者增强技能,提高能力水平和综合素养,逐渐使该行业成长,成熟融入社会并与之齐头并进。新时代培养大量德才兼备的农业职业人才势在必行。具备较高素养的农民,除了懂得先进的农业科技、使用高效的农业设施、掌握现代经营理念,同时要懂法、用法、守法。农民学员的知法程度如何呢?2015年,兴业县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期间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概论》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解读》课程,在培训的283名学员中随机对16名学员提问“向在自家房屋旁的稻田排放生活污水或倾倒废弃物”“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用于生产经营”这些行为是否合法?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调解班学员(均为村“两委”干部),回答问题正确率58.5%,其他班学员回答正确率34.4%。当时村镇农民还没能通过智能手机上网。同样的问题在2018年,随机提问5%的农村党员培训学员和新型职业农民学员,回答正确率分别是67.2%和43%。可见,即使智能手机已经普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生效十几年,普及度仍不容乐观,特别是普通农民。农业农村生产活动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让职业化的新时代农民多学习、多接触法律知识,帮助他们识理增智、开阔视野、明辨是非,有效规避生产生活中违法风险,减少纠纷或成本费用,促使行业健康和谐发展。2019年,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开展广西农民教育培训需求调研,通过对回收的361份有效问卷分析发现,受访者对于政策、法规培训内容的需求度占32.22%,仅次于农技、创业培训需求。在农民教育培训中深入倡导法治教育是现代农民职业化的客观要求。
1.2法治教育助力和谐乡村建设
2018年11月,辽宁丹东某县一村民逄某因土地纠纷用刀杀死两村民[3];2019年3月,四川凉山某县一对兄弟因一语不合发生争执,弟弟用刀把哥哥刺死[4]。生产生活中小摩擦的事情时有发生,倘若法律意识浅薄者任性妄为,就会酿成悲惨事件。过去乡村是熟人社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外来资本、产业的介入,村民与外来投资者更需和睦相处共求发展。富裕美好的生活、和谐的社会需要懂法守法的人民去维系。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5]。单方面依靠公检法部门普及法治教育是有限的,还需农业农村部门的专家老师日常工作经常下乡指导,与农民交流生产生活情况,多与农民有贴心之交。有时圣贤真理,也没有一句贴切的俗语更能打动人心,沁人肺腑,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新时代中央提出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与中华民族几千年法治思想的巧妙结合与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特色彰显。“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作为世界人口大国和农民职业大国,法治尤其重要,而农业农村部门也有责任为实现这一伟大目标献策献力。教导广大农民具有法律常识和树立法治意识,和谐乡村建设才能早日实现,依法治国才有牢固基础。
1.3法治教育是新时代新农村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今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网络信息分秒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法律内涵也发生了许多变化,在生活中不能再按旧习惯行事了。例如从前办喜事过大年可以随意放烟花鞭炮,生产的污水污物随地排放等,现在这些在新法律上都有了约束。一线城市相继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垃圾分类将进入“强制时代”,这些都是时代进步的必然,相信这些举措进入农村也为时不远。另一方面,新时代农民参与的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与日俱增,相应地民主生活越来越丰富,民主权利和参与村民自治的权利不断扩大,而权利需要相关的法律来保护。与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相对应,农民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与法治教育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已体现出来。此外,特殊时期如流行疾病发生期间有特殊的法规,更须全民遵守。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全民特别是农民的法治意识是新时代的必然要求,正如习所说“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
1.4法治教育是乡村自治和乡村振兴的必然保障
党的提出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辅之[6],达到强化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更好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乡村法治则百姓安。着力构建新农村治理体系,以法治促进自治,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打造乡村振兴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与此同时,农业农村进行一系列深刻的改革和整治,如土地确权登记和土地三权分置改革、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等。在此基础上,为今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稳步推进股份合作制、优化农产品品质和结构、美化乡村打造生态经济,最终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这就要在教育培训基层农村干部和普通农民之际加大法治教育力度,提高他们的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学法、守法、用法。强调和唤醒农民学员,他们是乡村振兴的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激发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7]。在乡村振兴实践中,群策群力,共同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确保农业农村沿着正确的方向高速高效持续发展,促进高标准大农业大产业振兴发展的大格局。
2农民教育和法治教育的制约因素
2.1信息不对称造成政策普及性难
在农民教育培训过程中,大部分农民对当前的政策法规一知半解,比如土地和稻杆。土地承包经营了几十年,为何要确权登记颁证;稻谷收割后稻杆上古以来都可以随意一把火烧了,为何现在禁止焚烧等等。这种现象犹如商品交易中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出现这种情况并非宣传不到位,而是长期以来,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观念仍保持在指令性计划时代,不主动了解新政策。信息的不对称,造成政策措施普及性差,实施成本过高,教育培训资源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利用和配置,致使农民教育培训和法治教育的缺失。
2.2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基层政府长期把精力放在发展农业生产上,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但不等同于对农民教育培训的重视,从资金安排上可以体现。农民培训方面的经费,许多地方没有纳入县级地方财政预算,平时对农民的培训大部分依托其他农业农村项目顺带进行,培训质量不高。
2.3农村法治基础薄弱
农业是个劳动强度大、低门坎的行业,农民学历多在初中水平(以广西为研究主体),农村文化事业滞后、思想道德教育淡薄。自1985年开展的普法教育至今已36年[6],但农村普法教育模式单一、宣传过于局部短暂、农民接受能力差、农村陈规旧俗影响等客观原因致使农村普法效果不理想,广大农民的法治素养仍然较低。近几年党中央对农村土地、集体资产、环境治理等重大改革措施、相关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农村基层干部有待深入学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才能明辨是非,有效化解纠纷。无论是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学法用法意识,还是基层干部熟练用法执法的过程,都与培育高素质农民一样是长期的、缓慢的、效率较低的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艰难推进的过程。
2.4农村法治教育流于形式
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的法治教育并非根据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实施,导致许多法治教育流于形式,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同时,大部分的普法教育仅单方面依靠公检法部门,效果并不理想。普通农民的文化素质及学习兴致偏低,法律知识对教育基础要求较高,受认知水平、文化程度、经济能力、地域条件和培训内容设置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民缺乏参与普法活动的积极性,法治教育难以落地。
3农民教育培训深入有效倡导法治教育的措施
3.1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大法治信息传播力度
进行培训时,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搭建新一代的移动课堂,打破信息屏障,提升法律信息的传教效率,扩大培训覆盖面。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接受门槛较低,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易于文化基础差的广大农民掌握。创建手机学法APP、学法微信群和云平台,建立日常学法及交流平台,提供多种信息形态相结合的服务,例如有奖答题、考试积分、交流考察学习等智能手机衍生活动,引导学员与亲友共同参与。为农民创造交换法治信息的交流平台,有效地保证农业、法律信息在流通过程中的真实性,减少信息失真。
3.2加强政府部门合作,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
通过地方政府部门科学部署,组织农业、司法部门联动合力开展农村法治教育,印发农业农村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丰富村民民主生活和村民自治平台提升活动;创建乡村法治见习基地建设,挖掘、培养村级法治教育助手;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科技、司法下乡活动,多部门组织对个体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区等开展法治走访、跟踪服务指导。
3.3结合农村实用知识,加大法治基础教育
采取柔性教育方式,组织农业、司法部门组成专家宣讲团,根据不同农民群体因人施教,深入农民的实际生活,结合农村实用知识宣传和讲解与他们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借鉴在职在编干部每年学法考法,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广大农民常规化参加学法、用法活动。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缩小城乡办学差距,逐步减小普通教育和法治教育的代际传递效应。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使之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加大乡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加快村级法制宣传栏、村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馆(角)等基本设施建设,并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3.4发挥地方优势,创新培训模式
研究、摸索农民教育培训的规律,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成人教学方式。在“怎么教、怎么学”上做有益尝试,加强经验交流,重视案例教学。特别是积极发挥地方现有的教学资源,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让课堂“活”起来。结合当地的违法犯罪活动实例讲解法律知识,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使农民喜闻乐见地学习法律。地方广播电视台开辟乡村法制宣传专栏,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制作法治宣传片在授课期间播放,或者结合案例分析、编制生动故事。开展专题讲座,加强部门合作,邀请司法系统专家前来授课。积极开发新的培训渠道,形成可广泛应用的培训模式。
4小结
对农民法制教育培训应侧重于法律知识的引导理解和学法有用的理念培养上,久而久之,广大农民在技能本领增长的同时,法治的感性认识慢慢转为理性认识。通过法治教育,逐步培养更多自觉提升农产品质量、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掌握土地租赁规约的农民人才队伍。跟随乡村振兴的步伐,让农民成为推动全社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主导力量,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使法治成为全社会的最大共识。
参考文献:
[1].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人民出版社,2017-11.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136号).
[3]辽沈晚报.[EB/OL]
[4]都市现场.[EB/OL]
[5]李适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下)[J].中国人大,2016(11):11-16.
[6]王文娟.科学把握自治、法治、德治间的辩证关系.[EB/OL]
[7]贾少涵,崔嘉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农村普法教育转型[J].中国成人教育,2018(23):173-176.
作者:黎鹃 杨秀丽 黎梦荻 单位:兴业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