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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教育价值主体性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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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教育价值主体性探索

作者:武步成 李坤 李月玲 单位:山西大同大学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所

一、科学实践观视域中主体性的概述

(一)科学实践观视域中主体性的内涵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对以往所有哲学理论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主体性思想也不例外。马克思是在批判以黑格尔为主的唯心主义主体论和以费尔巴哈为主的旧唯物主义主体论的基础上科学地揭示了自己的主体性范畴。在黑格尔那里,绝对理念作为一切的最高根据,是一切无所不包的“主体”、一切客体存在的创立者。在他看来,从事现实活动的人不过是理念的化身,无论是理论活动还是实践活动,只是绝对理念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而自然界、社会和人的思维———自我意识(客体)也只不过是绝对理念的外化。由于这种绝对观念的“主体”不受任何客观条件和必然性制约,因而表现出巨大的能动性,但只不过是“抽象地发展了能动的方面”。费尔巴哈则以抽象的人为出发点,只是把“现实的人”看作是感性的对象,看作是一个感性的实体,即自然存在的人。这种抽去人的具体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而仅仅把人看作是一种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这样的人是非历史的、不是真正从事物质实践活动的人。这两种主体性的观点虽然是对立的,但是方法论上却是相通的:它们都是不懂得实践,不能从实践的观点来理解事物、现象和人。正如马克思所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P499)在这里,马克思把实践作为理解主体性的途径,从实践唯物主义高度,建构了主体性理论。在马克思看来,主体既不同于黑格尔的“绝对观念”,也不同于费尔巴哈式的感性肉体的存在,也不能等同于孤立的、抽象的人,而是处在一定社会历史行动中的“现实个人”。人作为“有意识的存在物”,[1](P16“2)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1](P525)主体性作为活动主体的本质属性,是在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形成并彰显出来的,离开了指向客体的对象性活动,就无所谓人的主体性。同样,只有当人的自觉性、能动性、创造性等一定的特性在对象性关系中表现出来时,才可称之为主体性,而这种主体与客体的对象化关系也就是实践的关系。实践作为一种对象性活动,是主客体之间的一种最本质的关系,作为联系主体与客体的桥梁,既是主体性产生的内在源泉,又是主体性发挥外在表现。可见,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观点与实践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主体是外在的表象和内在实质的统一,人的主体性是在对对象世界的实际作用中生成、呈现和发展起来的,也是在人的对象性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主体对客体能动的认识和改造是理解主体性的关键。一方面,这就说明了主体性范畴只有从主体和客体的对象性关系中才能得到真实、科学的规定;另一方面,这种对象性活动表现为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或曰认识能动性和实践能动性,“做就必须先有人根据客观事实,引出思想、道理、意见,提出计划、方针、政策、战略、战术,方能做得好。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特殊的能动性。”[2](P477)这种认识和实践的能动性不是依附对象,不是消融于对象之中,而是在客观规律和对象规律的制约下,在正确的认识指导下,把握客体本质属性和实践的“求真”活动,是科学性与价值性,合规律性与目的性相统一的主体性。

(二)科学实践观视域中主体性的特征为了进一步理解上述主体性的内涵,有必要对主体性的特征进行分析和阐述:

1.主体性体现了对象化活动的特征主体和客体都是对象性存在物。主体性“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此这些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须是对象性的活动。对象性的存在物进行对象性的活动,如果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进行对象性活动”。[1](P209)主客体关系因对象性活动而建立,正是在对象性活动中,主体和客体生成、确立和建构起来,而这种对象性就是实践活动。“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1](P163)因此,主客体并不是预先设定的,而是在实践活动中生成的,“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不仅在客体方面,而且在主体方面,都是生产所生产的”。[3](P16)

2.主体性体现了自觉性、能动性、创造性的特征主体性不仅仅体现了对象化的实践活动,而且在实践活动中体现着主客体的相互改造。这种相互改造是通过自觉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体现出来的。自觉性是相对于自发性而言的,自发是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状态。人的自发性是指人的无意识或者下意识的行为动作,“是人没有对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没有明确的自我意识的一种精神状态和行为状态”。[4](P76)对自发性的这个概括性的界定,实际上是以自觉性为尺度所作的否定的说明。真正的主体性是以自觉性为标志的,首先表明的是人的精神、思想或认识的状态,进而还表明在某种精神、思想或认识支配下人的实际存在、行动或实践的状态。因此,自觉性应包括意识的自觉性和理性的自觉性。作为主体的人首先对自身的行为有自觉意识和自我意识,即要知道自己首先要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明确自己行为的目的,自觉地主动的接受客体,还要对自身的主体身份和主体地位有自觉地意识性。其次,对于作为主体自觉性的更高要求的是理性的自觉。只有理性的认识才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理性的自觉不仅仅只是认识的自觉,而且是对于如何实践的自觉。只有通过了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把握的理性自觉才能避免感性实践的不确定性。能动性是主体的人在与客体发生对象性关系时,能够积极地、主动地认识客观对象,把握客观对象的发展规律并利用规律改造客观对象的一种主观积极性。正如所说:“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或行动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特殊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我们名之曰‘自觉的能动性’,是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的特点”。[2](P477)作为主体的人,他所具有的能动性应当通过从被动到主动、从消极到积极、从思想到行动、从行动到行动的完善等各个环节中体现出来。

创造性是人的主体性的最高表现和最高层次。如果说能动性的实质是对现实的选择,那么,创造性的实质则是对现实的超越。所谓创造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对象世界的超越,“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1](P162)现存的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的、始终如一的,而是作为主体的人通过积极的、创造性的活动世世代代创造的结果。二是对自身的超越。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在为历史所“创造”的同时又“创造着”历史,同时也是对自身实现着变革和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其“人是唯一能够由于劳动而摆脱纯粹的动物状态的动物———他的正常状态是和他的意识相适应的而且是要由他自己创造出来的。”[5](P535)没有革新、没有创造,就没有进步,也就没有价值。创造性越大,价值也就越大。

二、价值与价值主体性的本质内涵

(一)价值的内涵很多学者在谈论价值时,往往注意到了满足需要的属性,即认为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认为从主体需要出发形成客体和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但是现存的世界不会主动满足人的需要,人必然要通过实践活动来能动的满足和创造,犹如马克思所言:“人们……是积极地活动,通过活动来取得一定的外界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6](P405“)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P501)人正是通过实践活动,体现了改造客观世界的主体性,体现了实现目的的能动性,体现了人对人自身、使之“人作为人”的超越性,因此,所谓价值,“虽然不排除满足需要的含义,但它并非只是这样一个表示这类直观意义和简单含义的概念,本质上它是一个表现人的主体性、超越性和目的性的范畴,它并不表达别的什么意思,而仅仅意味着人的实践活动所追求的那个目的之物和超越之物”,[7](P1)因此,价值是在一切对象性的实践活动中普遍存在的,是主体与客体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特定形态和产物,彰显着客体的主体性运动。

(二)价值主体性的内涵在马克思价值视域中,价值是在主客体的关系中深刻地体现着主体性内容和尺度的东西。既然主体性只能在对象化的活动中来体现,那么,价值主体性也只能在这一实践活动中寻找。主体是价值存在的尺度,主体性决定着价值的属性。主体性的内涵有多丰富,价值主体性的维度就有多丰富。同时,马克思曾经指出:“当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坚实的呈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1](P209)这说明,价值主体性是通过价值本身的特性反映或昭示出来的主体性内容,也就是说,是主体在确立产生现实的对象性关系中所显示出来的自觉性、能动性、创造性,也是作为现实活动中的主体按照自身的能力、需求、尺度所彰显出来的改造客观世界和客体与自身的特性。而主体总是在“社会中才能发展自己的真正的天性,而对于他的天性的力量的判断,也不应当以单个个人的力量为准绳,而应当以整个社会的力量为准绳”。[8](P166-P167)因此,我们可以说,价值主体性的发挥也要坚持两个尺度:一个是社会性的外向尺度,即价值主体性的发挥既要以现实的社会发展为前提,受社会客观发展规律的制约,又要指向现实社会的要求和目的,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另一个是个人本性的内在尺度,作为主体的人是一切价值存在的尺度,也是一切价值的归宿,即价值主体性的发挥既要以个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又要以个人的价值诉求为归属,满足人的本性。

三、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性及其当代意义

(一)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性

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是人和社会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认识活动中建立起来的,以人的思想政治品德形成和发展规律为尺度的一种客观的主客体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存在及其性质是否与人的本性、目的和需要等相一致、相适合、相接近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在其教育活动和社会关系中合乎人的发展(尤其是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尤其是精神文明的进步)的目的而呈现出的一种肯定的意义关系。”[9](P46)思想政治教育是以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为逻辑前提,以调节个人与社会的思想政治关系,促进个人思想品德与社会意识形态同质发展为本质,以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需要的目的的价值实践活动,所以,“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的统一也是思想政治教育本身的题中应有之义”。[10](P51)因此,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性就是主体在这一实践活动中在以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为准绳的前提下,所彰显出来的自觉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体现。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性的发挥要坚持科学性与主观性、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自在性与为我性的统一。

(二)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性的当代意义

第一,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性彰显出深切的人学关怀特质马克思从当前的现实出发,在批判、继承费尔巴哈关注人和价值的人本主义传统基础上,把“人的全面与自由发展”确立为社会价值目标的归宿,弘扬主体在现实历史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极大地彰显了人学关怀。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1](P163)而只有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1](P163)因为“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11](P46)而这种自由自觉的活动就是能动性和创造性的集中体现,“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1](P295)全部历史就是为了使人作为人,为了实现自身而作准备的(发展)历史,把价值主体性思想引入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中极大的彰显了作为主体人的意义,这个主体的人是以实践活动的维度为基础的。思想政治教育本身就是一项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人、培养和提升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实践活动。[12](P33)因此,从实践的维度考察价值主体性并将其引入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中,一方面肯定了人类生存于其中的世界的根据是实践的活动。另一方面明确,人的命运是他自己的实践活动造成的,而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发挥自身的能力,就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是自己的实践活动真正成为革命性的活动,真正发挥人类在实践中的自觉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也彰显人的主体性。

第二,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主体性为科学发展观的实现提供精神动力承认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是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有机的统一,并且探讨活动的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发挥的自觉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科学发展观的实现,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因为在马克思的“现实”世界里,既不存在离开社会的人,也不存在离开人的社会。人与社会的关系自始至终是统一的。“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1](P50“6)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3](P204)“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P505)“社会……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13](P221)现实的人与现实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有机的统一,这种统一不是抽象的、幻想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而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正是调节个人与社会的思想政治关系,促进个人思想品德与社会意识形态同质发展,以实现个人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实践活动,[14](P23)价值主体性的思想昭示着我们必须正确的处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既要避免把社会当作实体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倾向,也要“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的倾向,同时,关注当下社会主体的人的现实问题,满足人的发展,从分发挥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为我们树立科学的价值观,为科学发展观的实现提供精神动力和价值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