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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推行与实践,对既精通管理又熟知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愈加旺盛,所以培养法商融合的会计人才对适应时代需求、满足社会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文章在分析法商融合会计人才的培养必要性及可行性基础上,提出了培养法务会计应用型人才的路径。
[关键词]企业合作;法务会计;培养模式
1引言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着重强调“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目前我国是商品经济社会形态,会计是商业语言,具有传递财务信息的功能。同时,也使法治经济、市场行为有规可循。为保障市场有序运行,培养“法律”与“会计”融合的法务会计人才十分必要。随着市场经济及资本市场的发展,法规制定、经济纠纷、舞弊调查、诉讼开展等各业务均需法务会计人员的参与。实践显示,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旺盛,故培养该类人才迫在眉睫。基于此,研究与探索一套完善、实用、有效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2法务会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可行性
2.1国家政策的支持
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和政策创新,财政部在其“十三五”规划中明确了会计发展与改革纲要,提出大力培养更多高水平、高层次复合型会计人才,为国家经济稳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国家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优惠举措来实现卓越法律人才、国家会计领军人才等人才战略目标,这为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很好的政策环境,也为该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2法学与会计学培养方案成熟
在国内高校中,多数院校开设有法学专业和会计学专业,且法学专业和会计学专业存在并发展了很长时间,不论理论架构、探索和研究,还是业务实践,两门学科都有成熟的培养模式、方案和框架,尽管不同院校存在不同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培养目标,但总体上大同小异。
2.3国家、学校及学生意识趋同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务相关的诉讼案件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其中财务、会计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涉案内容将会越来越多,案件的复杂程度也急剧增加,国家层面、相关法律院校对此意识逐渐趋同,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足够的法务会计应用型人才来解决这些诉讼问题。由于我国较为特殊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导致相关法律人才对于其他专业的知识比较匮乏,许多在校学生也逐渐意识到需要多了解其他相关专业知识才能满足今后的职业发展的需要,对于有志于相关经济类诉讼案件的法律专业学生如何有效地接轨成为法务会计型人才成为必然的选择。今后为满足当今社会法律人才的发展需求,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法律人才分类,法律相关人才将会越来越多元化,不同种类的法律人才将会共同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其所处的工作领域将会有所不同,其中法务会计的应用型人才必然是其中重要的一种。
2.4软硬件条件具备
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的软件以及硬件条件已经基本具备,软硬件基本条件主要有以下内容:首先,人才储备,经过十几年的教育发展,我国现已储备了大量法律以及会计和相关财务专业的学生,这些人才储备对本专业有了许多深入的了解和认知,同时其他专业有志致力于法律事业的人才储备也非常充足,因此,人才储备已经基本完成,可以完成后续的发展。其次,足够的学习实践机会也是一个重要的要素,这点在中国的法律院校里面已经基本解决,中国许多法律院校往往都会给予相关专业的学生足够的实习和实践机会,毕竟法律工作也是一个需要大量实践的工作,尤其对于许多来自不同专业的学生而言,实践机会更加重要。最后,师资力量也足以应对需求,法务会计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同时了解法律和会计的人才参与教学活动,以西南政法大学为例,目前相关学校的老师队伍已经足够强大,许多对于会计行业非常精通的老师同时也有足够的法律工作经验,正在为这个学校的教学活动注入新的生命力,同时相关法律专业也有许多来自各种不同专业的老师和学生,其中不乏会计和财务等相关专业的老师和学生。综上,培养法务会计应用型人才的软硬件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3校企合作的法务会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3.1校企人才互通
学校和企业因其存在初衷、经营方式及内容不同,拥有的人才类型存在较大差异,不论在知识储备、实践能力、经营理念上,还是在对人才的认知等方面。所以将企业的人才通过校企合作渠道输送到学校,克服学校人才的不足,特别是在人才培养方式、实践经验及阅历方面,通过举办讲座、课堂教学或课堂参与教学、课下指导、专业指导等方式将他们的技能、智慧应用于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中来,这对保障人才培养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学校的老师也可以去企业进行挂职锻炼,了解企业对人才的需要状况,同时把现有知识体系、理论技能应用于企业经营管理以检验知识、理论的价值,摒弃过时无用的知识,汲取有用、精华的知识技能,这样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2校企资源共享
学校和企业因从事的业务存在较大差距,所以双方在资源方面有显著不同,企业的资源有人才、技术、设备、资金等,而学校则有场地、设备、环境等。在这方面,双方可以求同存异、优势互补,这可有效弥补学校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不足,比如资金不足使得很多培养活动无法开展,经验不足使得所学知识理论无法得到检验等。所以双方实现资源共享,并进行有效融合,方可解决现存问题,这对破解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不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3.3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基地
目前高校培养的会计理论人才就数量而言增加不少,但人才的知识水平与能力相较于企业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其中突出问题之一是实践技能较弱。将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作为当今法务会计人才教育改革的重点,深入校企合作,制定实践培训的科学机制,让学生所学知识定期到实训基地进行检验、巩固,以提高动手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此外,通过校企合作实训基地的建设,利于社会各界法务会计人才的认识。
3.4校企合作构建以赛促学培养机制
构建以赛促学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机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点:训赛方案制订应科学合理。法务会计专业技能竞赛应用特征鲜明,故制订的训赛方案应以应用能力提升为主线,以教学为基础,以训赛为手段,以用人标准为依据,据此构建训赛体系。指导教师的水平对选手影响较为显著,故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并增加高素质教师数量变得尤为必要,培养方式可以是开展培训、参观学习、学术研讨、专业进修等,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对完成学生技能大赛指导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4结论
随着经济活动的复杂化、社会分工的细致化,经济纠纷也日益增多,而新时代纠纷呈现的特征更为复杂,不仅涉及法律法规问题,而且包含财务管理、会计问题。这就对处理纠纷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拥有坚实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丰富的财务知识。所以作为培养人才的高校应及时调整培养方案,创新培养模式,以培养出满足社会需求的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基于此,文章从培养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出发,结合相关研究成果,提炼出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1]邱俞捷.本科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法律经济,2015(6):50-52.
[2]油永华.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构建[J].会计师,2013(5):65-66.
[3]梁淑美.关于我国法务会计培养体系的探讨[J].中国大学教学,2008(10):
作者:徐鹏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