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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对法务会计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然而目前法务会计的发展却是相对滞后。本文先是对法务会计的内涵做简单的阐述,然后介绍法务会计发展的必要性,接着分析法务会计在实践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组织机构;法律机制
一、法务会计概述
(一)内涵。法务会计是一门交叉学科,它涉及到了会计学、法学、审计学、社会心理学等多门学科,在实践过程中,其通过对原始凭证和数据的审查来判断是否存在假账,并将作假事实和作假证据通过容易被司法机关接受的方式来说明和存储,从而达到提高法律制裁效率的目的。法务会计师需要利用侦查技术,运用会计学、法律等知识,精确计算侵占资产的损失金额,追究涉案人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资产侵占是法务会计的核心关注点,并且常出现在民商事案件中,法务会计的最终目的是保证法律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利,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发展的必要性。法务会计是在市场经济和法制经济的结合下所产生的,它被称为“21世纪最有未来的专业”之一,是世界大部分国家及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共同需要。但相较于发达国家,法务会计在我国实践应用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再加上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的如经济全球化、“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又非常需要像法务会计这样的复合型人才来助力,因此只有大力发展法务会计这一学科,推进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才是我国得以跟上国际经济发展步伐的应有之义。发展法务会计的必要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企业发展方面,不管是企业外部的法律事务方面还是其内部的财务运营方面都需要专业的法务会计人员,他们能够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司法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和有效补充;在人才培养方面,目前法务会计人才十分匮乏,我国对此类人才的需求量很大,因此大力发展法务会计人才是缓解我国复合型人才匮乏这一现状的必要手段;在国际形势方面,当前中美贸易摩擦加剧,我国迫切需要代表自身国家利益的法务会计高素质综合性人才,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与美国代表进行正面交锋。事实上,法务会计存在的意义不只是解决国内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其更加深远的意义是,通过运用法务会计涉及多门学科的特点,发挥其可以在各个行业进行灵活对接的强大作用,从而为国内乃至全球的经济、贸易的决策进行分析和管理,使它们能够适应未来国际经济的走向,从而实现国际经济长远稳定的发展。
二、我国法务会计实践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理论研究滞后,法务会计发展受到制约。就目前形势来看,理论研究水平对法务会计的发展产生了制约。我国的法务会计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发展本来就是较为缓慢的,再加上法务会计涉及到了多门学科,研究起来十分复杂,因此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一个十分完善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此外,我国也缺乏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提供保障的社会环境,这就衍生出了如不同学科的学者交流少,无法实现跨界研究,对有关法务会计的研究范围窄,创新少,案例研究不深入等问题,所以我国学者对法务会计的研究一直都处于萌芽状态。因此,在我国目前尚未研究出非常完整的、受世界主流学界普遍认可的理论体系,所以我国目前只能局限于借鉴国外研究成果,这种做法严重制约了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健康发展。
(二)人才培养模式不健全,法务会计人才匮乏。就目前形势来看,我国高校所培养出来的几乎都不是像法务会计这样的复合型人才,绝大多数是类似于会计人员、审计人员、律师这样的单一型人才,所以目前既懂法律知识,又懂会计的法务会计人才较为缺乏。虽然我国部分高等院校早就开设了法务会计这门学科,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受到诸多约束,例如师资方面、课程方面、教材方面等尚不健全,所以法务会计在我国高校尚处在偏冷门的学科研究分支体系中。此外,我国尚未出台法务会计具体的培养和培训计划。在我国,会计和律师大多专攻一门学科,都是所谓的“专才”,但是到实际应用中,法务会计不仅要熟练运用和掌握会计知识,还需精通我国现行法律,其中最难的是还要懂审计,懂案件侦查,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责。这一类综合性极高的人才在我国目前非常稀缺,因此我国非常需要像法务会计这样的高端会计人才来为会计行业的蓬勃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三)缺乏法务会计组织机构,难以适应时代要求。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已经开始着手建立属于自己的专门的组织机构,并运用这些组织机构展开理论研究和实践,以便于有效地指导法务会计行业面向未来的发展。与此同时,法务会计规章制度也已经在发达国家中逐步建立了起来,部分发达国家业已开始利用立法来约束法务会计中的非法行为。但是,在我国近几年来经济案件频发,国家对于法务会计服务的需求增大,但目前我国尚未出现专业化机构对法务会计行为进行指导,引导其发展,若仅依靠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法律规范和协调会计信息,而不去着手建立法务会计专业化组织机构,这极易致使我国成为跨国财务舞弊和经济犯罪的高发地区,冲突难以避免。从上述方面可以看出,积极加快我国法务会计组织机构专业化建设的进程已刻不容缓,我们务必加快法务会计组织机构组织化和专业化的步伐,来适应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
(四)社会认可度低,阻碍相关工作开展。虽然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落后于发达国家,难以跟上时代潮流,但国家相关部门却尚未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和激励政策来促进法务会计的发展,也几乎从未向社会大众宣传和普及法务会计的发展窘境及应对措施,而且目前亦缺少专业化平台为想要了解法务会计相关知识的公众提供相关信息帮助,因此极其容易降低法务会计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从而影响法务会计工作的开展。因此,增加大众对于法务会计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实属应有之义。
(五)业务活动缺乏必要法律支撑,影响业务顺利进行。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的法务会计在业务活动中的法律支撑较为薄弱,业务的开展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如未建立统一的法律准则或指导性规则,因此在实务操作中时常发生“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情况,更不用说行业实际作业过程中的思路和方法。法务会计业务的不规范不统一不利于法务会计的统筹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法务会计管理行为和出具意见及结论的权威性,从而使社会缺乏足够的认可和重视。此外,明确的法律惩罚机制尚未建立。法务会计作为从业主体,尚无法明确界定其在经营活动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在不同情况以及不同的事务处理中,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会受不明确的权责划分所侵害,这既不利于业务顺利开展,亦可能存在规避责罚的情况,从而会加大相关人员及整个企业的法律风险。
三、我国法务会计问题解决路径
(一)加强理论研究,促进法务会计发展。首先,在法务会计理论的研究方面,我们亟须学术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建设法务会计人才队伍,并将统一管理组织化,可以以学术研讨会、论坛等形式来进行交流,譬如针对目前法务会计的发展趋势,围绕法务会计目标、定位、职能、原则等展开更加深入的研讨及交流,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方面的工作,从而为建立中国特色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夯实基础。其次,不仅要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的研究,也不能忽视对会计诉讼案例进行研究,如银广厦、红光实业等造假案例,安然、世通和施乐公司等舞弊案件,以及有“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之称的“大庆联谊案”等,应深入探究案例中涉及会计和法律的深层次问题。只有这样,我国的法务会计才能向更国际化,更深层次的方向发展。
(二)完善人才队伍培养模式,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术业有专攻,闻道有先后。各行各业都亟须综合性专业性的人才以推动行业的发展,因此我国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首先完善法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培养方案及计划。以高校教育为例,我国目前每年有大量的学生选择攻读会计和法学专业,对于法务会计的培养首先就是在现有环境内在单学科的学生中分别增加法学或会计的相关课程,也可以采取双学位这种培养方式,来培养具有法学和会计学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其次那些已经建立法务会计专业的学校,首先应该完善教育模式,使其发展得更快且更加成熟,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邀请专家教授来授课,也可以以国外成功经验作为蓝本来布置该课程的框架体系,同时比照我国实践中的新困难、新要求来调整教学重点。此外,不应仅仅只针对于高校的学生进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还应对现有的会计及其法律行业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以最大限度地缓解法务会计人才的匮乏现象。只有这样,才能将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成为以扎实的财会知识作为基础,能熟练运用会计、法律、审计、侦查等学科知识,灵活利用信息技术工具的复合型人才。
(三)建立法务会计组织机构,适应新时展。21世纪的今天,法务会计不断强调社会的经济秩序必须规范,同样法务会计也需要有人、有部门站出来构建一个秩序,来规范法务会计的行为,指导法务会计的发展,这就需要建立法务会计组织机构。要从制度层面出发,去监督和规范法务会计组织机构以及法务会计的行为,因为外部的法律环境即使再完善,如果没有相应的机构来进行专业化的组织和监督,那么现行的法律法规实施起来的效果很可能会大打折扣。除此之外,由于法务会计行业较为特殊,其工作开展涉及了律师事务所、法律相关部门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较多的组织机构。因此,在建立法务会计组织化的同时,增强与之相关的部门的沟通协作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可以使建立法务会计组织机构的过程更加顺利,不仅为法务会计的后续发展提供了良好坚实的基础,而且有利于我国经济秩序的有效维持。
(四)提高社会认可度,促进工作展开。首先,在增强社会公众对于法务会计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方面,我国的权威部门需要充当榜样,要积极向公众对法务会计的基本内容和发展法务会计的意义进行充分的科普,先让大众对法务会计是什么以及为什么需要法务会计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其次,有关部门应当开发一个专门的平台,例如在网络上设置一个专门的网站或者在杂志上开设一个法务会计专栏来宣传法务会计,使感兴趣的公众有深入了解的途径。最后,法务会计的相关在职人员也应该发挥自己的力量,在日常生活中自发地对法务会计进行宣传和普及工作。相信只要通过各行各业各层次人士的大力宣传,就可以让公众迅速地对法务会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这样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务会计的社会认可程度,也可以使法务会计在工作中开展得更加顺利。
(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业务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果想要发展得繁荣昌盛,就必须有完善成熟的法制经济来作为支撑。虽然最近几年来我国为了促进法务会计的发展颁布了很多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不管是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来讲都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在此基础上建立我国的法务会计法律法规体系是十分有必要的,它可以为我国的法务会计从业人员提供业务活动中的依据,使他们能够做出专业的判断和选择,与此同时,也可以让这些法务会计人员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保护他们的权利不受侵犯,还可以让游离于法律监管以外的人员得到应得的惩罚,从而提高他们违规违章的成本。而且,我们不仅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亦要重视这些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的效果,这既有利于法务会计在中国稳定长远地发展,也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范钦.浅析法务会计发展的制约因素及改进路径[J].财经界,2020(28).
[2]韩素英.我国法务会计理论体系的构建[D].山西财经大学,2016.
[3]高盈婷.法务会计相关问题探析———以A有限公司为例[J].智库时代,2020(13).
[4]张雨成.浅谈中国法务会计现状及发展建议[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9(08).
[5]王菁菁,杨子露,高英峻,徐茗薇.浅谈我国法务会计的现状与发展[J].纳税,2020.14(07).
作者:曲京山 冀甜甜 王娴 单位: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