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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司法实践中法务会计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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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司法实践中法务会计的运用

法务会计在司法实践中的特点与优势分析

在与经济犯罪相关的诉讼案件中,存在一些特殊的法律证据。如会计资料的查证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演绎、推理,才能得出正确结果。在涉及经济行为的案件中,由于法律工作者缺乏相关的会计、审计方面的知识,不能对涉案的凭证、账簿、报表等进行合理的调查,通常不能直接还原某个经济事实,常导致审判不公等现象的产生。所以,在特殊的会计证据和缺乏专业认知能力的当事人与法律工作者之间,必须引入一种媒介,这就是法务会计。法务会计在司法实践中的目的是通过分析经济案件中的资金运动,从与其相关会计资料中收集证据,以便查明经济案件的事实真相。同时肩负着对经济损失客观量度的重任,为司法机关追问损失和解决经济纠纷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一)法务会计在司法实践中的特点

1.法务会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法务会计人员不是一般的会计人员或一般的法律人员,而是具有特定的专业服务领域和能够熟练的将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理论知识融会贯通的专业人员,能够通过涉案的会计证据还原相关的经济事实。2.法务会计所关注的焦点是经济纠纷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法务会计是对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经济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确定相关责任人,发现异常及经济问题发生的原因,并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3.法务会计的最终目的是提出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用于法庭作证法务会计人员应依据调查结果向法庭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庭作出判决的有利证据。

(二)法务会计在司法实践中的优势分析

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原告和被告都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为自己提供有利于自己的经济方面证据,在法庭上出示并进行控辩。由于存在着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这些从事类似于专家证人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并不能保证完全独立于雇佣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法律证据。所以,就需要引入法务会计这一媒介,以便于判断、分析控辩双方所出示证据的有用性和真实性。作为直接服务于法庭的法务会计工作者,必须以独立公正的视角对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如果原被告双方出示的证据是法务会计工作者没有发现的且较为重要,法务会计工作者可以在休庭期间继续展开调查取证。同时,如果法务会计工作者提出的证据受到原被告双方质疑的话,双方的注册会计师也可以由此展开调查。这就使经济纠纷案件中的证据和信息尽可能避免了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发生,并且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公开。

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在司法实践应用中的对比分析

法务会计是会计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其产生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司法会计,是指司法机关在进行诉讼过程中,为了调查经济案件或其他案件中有关的财务会计问题,依照法定程序,指派或聘请具有会计知识的人员,进行审核、检查和验证,并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分析判断并且为法庭的审判提供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总的来说,司法会计属于法务会计的基本内容之一,两者在司法实践中之间既存在相同点,又有差异。

(一)法务会计和司法会计在司法实践上的相同点

1.两者都服务于法庭的诉讼活动。法务会计人员和司法会计人员的最终目的都是以自己提供的报告书为诉讼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审判或裁决服务,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两者都与财务舞弊的违法行为作斗争。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财务舞弊行为已经成为破坏和削弱经济增长和发展的阻碍。因此,与财务舞弊行为作斗争是法务会计人员和司法会计人员义不容辞的职责,而法务会计人员和司法会计人员所从事的法务会计和司法会计工作正是行使其职责的主要途径。

(二)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在司法实践上的区别

1.两者主体不同。法务会计和司法会计工作的主体都可以是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审计和纪检部门内部的法务会计或司法会计人员,法务会计主体还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等部门的具有法务会计职业资格的自然人。两者主体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司法会计人员是诉讼参与人,享有特定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而法务会计人员一般只作为普通证人。

2.两者立场不同。司法会计服务于司法机关,司法会计人员所进行的司法会计活动主要是提供司法鉴定活动所需要的鉴定证据,应在对法律负责的立场上,独立提出鉴定结论。法务会计从业人员接受法律事项当事人的委托,对与法律事项相关的会计信息和会计证据进行调查分析,最终提出专家性意见,为当事人提供会计学证据,以利于自己当事人进行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辩护。法务会计的专家证人必须出庭接受询问,如果当事双方都提供了专家证言,法官可以通过双方对对方证言的询问,判断双方的证言。法务会计的服务对象呈现多样化,可以是特定机构,也可以是特定当事人。

3.两者性质不同。司法会计是会计在司法诉讼领域的应用,是为了弥补法官对会计与财务等方面知识的不足,通常由法庭委托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司法会计作为一种会计活动,主要是为诉讼活动提供专业性支持,利用从经济案件相关的会计资料中获得的会计信息,为法庭查明经济案件的事实提供证据材料。因此,司法会计活动是司法诉讼实践的一部分。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提出,对案件的判决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法务会计人员通常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以专家证人身份出席法庭作证,就与案件相关的财务问题发表专家意见。经济案件的当事双方均可以聘请法务会计人员提供专家证言。法务会计的专家证言和普通证人的证言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上,只有被法官认可后才能作为证据采用。

法务会计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一)对舞弊与欺诈的甄别

近些年来,涉及到财务舞弊的经济案件日益增多,虽然注册会计师审计具有一定的查错防弊功能,然而会计资料鉴证的复杂性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不全面性。因此,法务会计的出现,不仅可以弥补审计人员在查找和防范舞弊方面的服务功能不足,帮助会计人员增强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减少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还可以帮助法庭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还原案件的始终。1.法务会计人员确定舞弊与欺诈的敏感点法务会计人员在司法诉讼过程中所进行的证据调查,特别要警惕任何损害诉讼证据客观性和阻挠证据搜集工作的企图。法务会计人员进行舞弊与欺诈甄别的首要步骤就是关注舞弊与欺诈的敏感点。首先,评价关联交易。如果企业关联交易对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法务会计人员就应该重点关注。由于关联交易双方之间的默契以及全部信息的不完全公开性,法务会计人员在甄别企业舞弊时,需将关联交易作为重点调查分析。其次,分析应收账款以及收入的确认。企业有可能将代销商品收入确认为正常销售收入,对退回的商品不入账等方式来虚增收入。法务会计人员应该特别注意这些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或记录虚假交易的方式来虚报企业收入的行为。最后,企业的持续经营问题也是辨别企业舞弊的敏感点。通常,陷入财务危机的企业往往隐瞒实情来避免外界为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怀疑。法务会计人员在进行证据的收集过程中必须分析和评价该企业在披露持续经营能力方面是否存在欺诈行为。2.法务会计人员对舞弊与欺诈辨别的方法舞弊行为审查中方法的确立是法务会计人员在分析舞弊行为构成原因及规律的基础上,来确立侦查舞弊行为的方法策略。当法务会计人员在舞弊审查中发现舞弊的迹象,法务会计人员应当利用其专业判断能力,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重新评估。此外,法务会计人员应考虑舞弊对结论报告的影响,将舞弊的影响和专业性判断结果反映在法务会计的结论报告中,并表述结论意见的类型。

(二)法务会计在诉讼支持中的作用1.案件调查。法务会计工作人员首先应该以独立的视角参与案件调查。案件调查对诉讼支持的作用是重大的,因为只有预先进行独立的案件调查,才能正确、公正的判断控辩双方出示的有关财务证据材料。目前,案件调查的方法主要是五步调查法:确认主要问题;调查问题和取证;财务分析和综合;列报发现;呈报财务证据。2.对涉案人员的责任分析和认定。法务会计人员除了参与案件的调查外还应该对涉案人员的相关责任进行分析和认定。在企业财务舞弊案件中,企业的董事、监事以及审计财务报告的事务所等都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这种责任不是绝对的,是需要通过法务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而定。3.损失计量。法务会计还可以帮助律师量化经济损失,从而参与民事赔偿金额的计算。

(三)法务会计在诉讼支持环节中的具体应用法务会计在我国诉讼中的具体应用可以分为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和在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中的应用这两大方面。

1.法务会计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在刑事诉讼中,法务会计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对相关的经济类犯罪案件的侦察、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中。其目的是解决案件所涉及财务方面的专业性问题,为司法机关作出判决提供证据材料。(1)刑事侦察阶段。在一些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案件中,侦查人员需要通查阅大量的会计资料来查清财务会计事实。而这些事实所涉及的内容往往超出了司法机关侦查人员的知识范围,此时就可以通过法务会计人员运用其专业能力帮助发现被犯罪行为所掩盖的证据。(2)审查起诉阶段。法务会计人员可以就专业知识方面提供证据支持并发表专家意见,同时帮助检察机关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提出起诉。(3)审判阶段。当经济犯罪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之后,检察机关可以聘请法务会计人员通过其专业判断来分析所取得的证据是否合法和充分等。

2.法务会计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应用。(1)法务会计在起诉前的应用。法务会计人员可以协助委托方审查会计资料和相关信息,同时评估诉讼风险,预计诉讼成本与收益,以判定提起诉讼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在整个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中,法务会计人员可以帮助委托方进行初期的评估以确定该案件是否应该继续下去。(2)法务会计在庭审前准备阶段的应用。法庭审理前准备阶段包括当事人之间答辩的诉讼阶段和证据交换的诉讼阶段。在答辩的诉讼阶段中,法务会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各种法律文书的形成过程中,如在起诉状中计算原告可获得的赔偿金额.在答辩状中帮助被告对原告所列事实和损害赔偿进行否定和抗辩。在证据交换的诉讼阶段,法务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对案件事实的分析判断,选择所要出示的证据。同时还可以协助律师或当事人出具质询书等多种文书。(3)开庭审理阶段的应用。开庭审理阶段是整个诉讼程序的核心环节,该阶段也最能体现法务会计的重要作用。法务会计人员通常要作为司法鉴定人,在法庭上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使法庭审判人员取信该意见,进而协助委托方赢得诉讼。(4)诉讼后阶段的应用。当案件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如果认为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存在错误,可以通过申请重新审理或提出上诉的方式进一步寻求司法帮助。此时法务会计人员可以帮助当事人和律师对裁决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判断,并对当事人提供进一步的建议。

结束语

目前,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着广泛且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推进法务会计建设对于妥善处理相关案件,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具有重大的作用。加强我国法务会计的建设,应当做到以下几点:大力推荐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注重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加强法务会计的制度建立;加强各相关机构之间的协调,恰当处理其关系。(本文作者:杨玲 单位:渤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