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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法务会计在我国仍然属于新一代的职务,但就近年来讲法务会计在处理经济欺诈案件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经过多方面归纳整理,总结出法务会计在检察机关办案中的主要作用如下:
(一)法务会计人员在最初调查案件中的作用
当前,案件的举报线索是监察机关办案的初始根据,而对于举报线索展开的科学的分析需要很强的思维能力。它不但需要掌握侦查学的知识,还要求掌握查账能力以便于确定初查案件的方法和初查案件的内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调查人员一般并不具有具体查账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对那些正处在复杂多变的情况下的被调查的经济事项中,需要及时的根据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况调整原来的方法和内容。所以,如果有具备查账的专业技能的法务会计从业人员携同调查人员共同合作进行分析举报并确定初查的方法及初查的步骤,不仅能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办案的效率,而且可以快速的提升检察机关的成案率,甚至还可以使已经断线的举报线索得以起死回生。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过程中若有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法务会计人员参与到经济案件的初查工作中不仅可以为办案争取更多的时间、固定已有的证据还可以提高初查案件的成案率,也能够使举报人员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得到提升。
(二)法务会计人员起到了深挖犯罪事实的作用
通过许多的办案实践情况了解到,在利用职务之便的经济犯罪中,绝大部分的犯罪行为人是在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或者运用已有的财务知识,刻意不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去设置和登记账目,造成账务混乱的情况。在案件发生后又找各种借口加以掩饰,因此产生了经济犯罪案件所特有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在此状况下,需要有法务会计人员运用法务会计的专业知识对账目进行深入细致的查证,对所有的“疑点”作因果关系、事实过程等多方面的综合分析和判断,并以此向检察机关部门提供经济案件的症结所在。
(三)法务会计人员在审理案件中的作用
审理部门在已经移送的审理案件中,有许多涉及经济犯罪的案件。因为案件审理部门往往缺少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从而导致审理消耗的时间过长以及出现移送案件质量不高的现象。对于此类案件的审查,绝大程度上要依赖会计的专业技能才能实现准确的分析和决断。所以,法务会计人员在经济案件的审理中对此类案件的审查、对审理部门职能、保证案件审理的质量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四)法务会计人员在出具法务会计鉴定报告中的作用
法务会计的鉴定是指法务会计从业人员依照执法检察机关的指派或委任专业人员对案件中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判断并出具书面的鉴定结果的一类诉讼活动。对某一个具体案件来讲,就是指相关的办案人员在已经查清楚事实情况的基础上,需要法务会计人员对该案件有关的会计资料证据开展判断和取证,并出具鉴定的结论的一类诉讼活动。其主要的作用是:一是确认案件有关的会计凭证是否能起到事实证据的作用以及其所处的证据地位,以有利于案件的承办部门可以准确地选择和运用以上证据;二是判断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对资产侵犯的性质,以便于案件的承办部门可以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法务会计在涉及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作用
在当前情况下,侦查职务犯罪的职业范围能够涉及法务会计、审计与司法会计等领域。但是,与后两者相比较后,可以发现法务会计具有更突出的优势。一般情况来讲,侦查的效果在于“查账的技术、职业的判断能力与被授权的程度”这三者的结合。虽然,在查账技术方面,此三者没有太大的差异,或者三者可以通过互相借鉴学习来弥补差距;但在后面两方面,法务会计人员有着明显的优势:第一,在职业的判断能力方面,法务会计人员有着独特优势,其主要的表现如:美国的安然公司与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案件。在安然公司的财务丑闻事件暴露后,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销毁了全部问题资料。当出现特别复杂的会计造假方法和连续多年的造假过程的事件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成员会感觉问题棘手,因为中间涉及到了大量的各类证据的收集和判定,最终选择了法务会计作为检察人员。此法务会计小组通过各种方式,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证据的收集工作,这充分显示出了法务会计人员在收集证据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在后来发生的世通公司等重大财务舞弊案件的调查和审理过程中,也都聘请了大量的法务会计人员。会产生这样的结果,是因为法务会计人员在学科背景、从业能力等方面与其他审计监督行业相比有很大优势。审计人员是以会计、审计知识为主,司法会计人员是以法律知识为主,可以看出审计与司法会计在知识结构方面都存在较明显的劣势。而法务会计人员则要求同时具有会计、审计、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并要求积累多方面的工作技能,从而造就了他们在反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优势地位。第二,在授权程度方面,法务会计也比其他审计人员要高。以美国为例,法务会计人员一般都是受雇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国会或司法部门等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的部门机关。这样在经济案件的调查和审理过程中,由于舞弊行为可能已经涉及犯罪,故受害人在多数情况下会委托执法部门调查,或者由执法机关代表国家或社会公众调查。由于执法机关的办案人员在多方面受到了限制,例如人力、身份等的限制,一般情况下,案件可能会被再次委托,由专业的机构接手。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务会计人员必须得到执法部门或权威机关的委托和授权才能开展会计调查和诉讼支持行为。
法务会计在诉讼支持中的作用
在会计信息虚假行为对公众或报告使用者造成重大损失时,最直接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司法诉讼程序使受害人得到合理的经济赔偿,而法务会计可以根据已有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帮助当事人,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诉讼支持。诉讼支持主要包含参与诉讼中的策略制定、损害赔偿金额的计量、诉讼的会计调查和会计证据的认定。其具体应用为:第一,法务会计人员可以参与诉讼中的策略制定。法务会计师接受聘请委托后首先需要帮助案件的律师完成制定诉讼策略。一个好的诉讼策略的制定往往可以决定该当事人是否能够在诉讼中取得胜利。而当涉及到会计事项等方面的策略制定中,法务会计人员往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能够在诉讼中有效地保护当事人利益,诉讼当事人的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聘请法务会计人员来帮助其制定诉讼策略。法务会计人员可以从会计角度进行分析当事人在运用会计信息过程中所存在的漏洞以寻找有利证据,并协助律师制定出最有利的诉讼策略,为争取胜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第二,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务会计人员需要运用会计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为案件的具体损害赔偿金额提供专家意见,减少委托人所受到的经济损失。由于我国还没有真正的开展法务会计业务,所以在因上市公司提供虚假陈述和欺诈行为等导致的司法诉讼案件中,众多的中小投资者的损失的金额无法计算,因为这超出了法官的能力及知识范围。如果案件能够有法务会计人员的介入,此类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第三,法务会计人员在诉讼中的会计调查。在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务会计人员需要运用自己的会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对案件进行调查。在当事人聘请法务会计人员后,法务会计人员可以通过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为线索、归档和恢复数据、收集当事人各方的背景信息、调查对方的审计工作底稿等方式在极短的时间内解决了绝大多数的证据收集工作,使整个审查过程得以顺利展开。这充分体现了法务会计人员在收集商业证据等方面的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对诉讼的支持。第四,法务会计人员在司法诉讼过程中的会计证据的认定。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务会计人员需要运用自己各方面的专业知识对案件中所涉及的证据进行认定并为法庭提供自己的专家意见。其具体方面包括:(1)对虚假经营事实的认定。法务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对嫌疑人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的检察,以查明嫌疑人是否实施了虚假业绩宣传等的行为。法务会计人员也要收集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欺诈行为时所运用的虚假的引进项目、虚假的引进资金和虚假的经济合同等其他证据,例如从被害人处收集到的虚假引进的项目合同、意向书等证据,通过监察嫌疑人及其相关工作单位与“引进项目”等的财务会计资料,以证实相关的经济交流事项不存在或与“引进项目”无关;法务会计人员也要收集嫌疑人在实施欺诈行为时所使用的虚假宣传资料,并检查嫌疑人经营的财务会计资料,以证实企业实施了欺诈行为的事实。(2)法务会计人员对欺诈所得收入的去向与用途的认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将赃款用于日常的经营活动当中,法务会计人员应当检查该企业的成本费用类账户各方面的资料,以收集与使用赃款有关的成本、支出等费用相关凭证的证据。同时也要通过检查采购资料以调查清楚赃物的类型、价值等信息。对尚未使用的赃物进行检查,编制检查笔录,并依据采购凭证确定赃物的成本价值。对已经使用了的赃物并且已制成了商品并进行销售的,可以检查其营业收入账户的资料。对嫌疑人将赃款用于偿还债务的,需要检查其债务往来账户的资料并收集相关的会计凭证,以查明债务形成的原因及债务清偿的情况。对因经营、消费活动等形成的债务,还需要检查相关的资料,以查明经营消费的实际用途。(3)法务会计人员对欺诈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认定。欺诈造成的经济损失主要是指受害人以及相关的单位因被犯罪人欺诈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从法务会计在诉讼支持中的具体应用可以看出,法务会计人员在解决证券民事诉讼案件等方面可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聘请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是解决我国上市公司的民事诉讼赔偿案件问题的一个很好的方法。这要求我们及时的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同时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建立适合我国的特有的法务会计制度。
法务会计在财务欺诈案件中的作用
在众多对的财务欺诈案件中,法务会计在调查过程中发挥了以下作用:第一,查明上市公司的基本经营情况并加以分析;第二,监察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完善。第三,判断是否存在财务方面和会计制度的违规行为及渎职行为。第四,甄别上市公司的投资人及其他的相关的利益人是否遭受了财政损失,并对遭受的金额进行估量。第五,在诉讼调查前,协助参与诉讼策略的制定。第六,在案件审理前,为法庭收集并分析证据。对于那些将要进入诉讼程序的证据须向对方强制列示,要求诉讼双方可以互相理解对方,并尽可能的在此基础上达成共识。第七,在案件开始审理后,法务会计人员要向法官提供进一步的责任认定。在此过程中法务会计人员需要给出责任认定的专家意见,并对赔偿金额进行具体估量。法务会计人员在责任认定中的主要工作是:对对方当事人所出具的专家鉴定提出质疑和反驳,从旁协助案件的辩护律师提出证据排除动议。第八,在法庭上作为专家证人提供证言。由于财务欺诈行为的判定涉及到大量的会计专业问题,所以,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欺诈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极其需要法务会计人员的诉讼支持服务。因此,在财务舞弊案件中对于那些不仅熟悉会计个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具体的记录过程,也能够从旁协助律师获取财务证据、鉴别证据的可靠性并解释所获得的会计信息的法务会计人员是必不可少的、无可替代的。
综上所述,通过了解法务会计在各个领域中的无可替代的作用,总结得出:我国应结合国外的实例,建立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法务会计制度,以培养法务会计人才,在国内全面推广并加强宣传法务会计职业,使法务会计能够在我国法制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本文作者:常欢 单位:渤海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