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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对会计、咨询、审计、法律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伴随而来的是众多重大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以及上市公司民事诉讼案件的增加。因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障以及具有会计类别法律问题的处理等成为当前资本市场急需解决的问题,法务会计专业的人才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与国际发达地区的法务会计专业的发展相比,我国法务会计刚处于起步阶段,在法务会计理论、实务实施情况以及专业人员培训等方面都相对比较落后,不能满足当今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高技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促进法务会计实务的快速发展,才能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市场转型的需要。高职院校作为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重地,其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战略的实施是决定法务会计专业不断创新发展的源泉,也是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对于资本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我国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发展现状
1.1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学科属性不能准确定位
法务会计不是单纯的会计学科,而是融合了法律学、审计学、鉴定学等各学科于一体的多学科专业。因此,法务会计专业的学科定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法学界认为法务会计属于司法会计的一个分支,而会计界认为法务会计包括司法会计。激烈的学科之争导致了法务会计专业学科属性定位的不确定。在高职院校中,法务会计学科属性定位的不确定致使该学科课程体系设置不确定,人才培养方向模糊混乱,从而制约了法务会计专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在高职法务会计专业学科定位中,应该严格地按照所归属的学科进行深层次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定以及课程体系的建设和改革。
1.2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模糊
法务会计专业属于新生学科,并没有被纳入我国专业学科检索目录中,因此目前高职院校对该专业的开设还处于自由阶段。虽然有些高职院校开设了相关专业,但是依旧没有得到教育部门的重视和认可,各个院校也是通过自己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施教。各个院校法务会计专业开设的个性化和依附性,导致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模糊。首先是人才培养方向的混乱。有的在会计专业中开设法务方向,培养会计人才;有的在法律专业中开设会计方向,培养法律人才。其次是课程开设的混乱。有些高职院校在法学专业中开设法务会计课程,失去了与会计学应有的紧密关联。总之,高职院校对法务会计专业的不重视导致了学科领域的不确定,从而引发了该专业培养模式的混乱,而模糊的培养模式很难确定相关的人才培养方向和课程体系。
1.3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缺乏科学性
目前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缺乏一定的科学性。首先是法务会计专业学科涉及面过大,涵盖了会计、法学等多种学科,不能形成具有一定针对性和适应性的课程体系;其次是课程设置的科目过多,缺乏实践应用性,降低了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再者,课程的重叠过于严重,忽略了学科之间的交叉和融合,造成人才培养目标的不伦不类。1.4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缺乏一定的师资力量师资是人才培养质量的主导以及关键所在,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方向更趋向于应用技能型。因此,建设一支既懂理论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很必要。然而,目前诸多高职院校缺少一支法务会计专业的强大师资队伍。一方面,高职教师大多数都毕业于法学专业或会计学专业,缺乏法务会计通识知识,这就造成了该专业人才培养方向的片面性;另一方面,教师队伍中以理论教学为主的教师多,缺乏具有实践技能和经验的专业技能教师,不能很好地以市场为导向并根据市场行业的发展进行实践应用能力方面的教学,造成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降低。总之,高职院校作为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地,在把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加强学生实践技能培养的同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成为其高效运行的关键。
2我国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必要性分析
2.1高质量的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是服务社会的需要
2.1.1从国家层面来讲,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是政府加强监管的需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各个行业都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组织机构,以保障相关各方利益不受损失,保障市场行业的良性运行。在这个组织机构中,审计公安检察等成为这个社会力量的关键,而审计从专业属性上来讲属于会计类专业。由此可见,高质量法务会计专业人才是政府实施市场监督控制的重要力量。
2.1.2从企事业单位层面来讲,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是组织维护权益的需要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在履行国家社会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追求本单位的最大利益,在正常的经济活动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经济纠纷,这时相关各方必须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因此,单位资本利益最大化的维护必然会引起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要,这就对高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1.3从法律事务所层面来讲,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是律师服务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经济律师虽然对普通的经济案件具备一定的处理经验以及专业知识,但是对于法务会计类别的案件缺乏深刻的认识,不能很好地判断资本的舞弊以及赔偿等,也不能很好地利用会计方面的证据。因此,高职院校高质量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可以为行业提供有效的判断方法,并为之树立良好的服务标准。
2.1.4从会计事务所层面来讲,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是履行会计师职责的需要目前,我国大多数的财务审计很大程度上是针对公司的资金舞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师对资金舞弊的洞察越来越难,而财务审计部门又越来越希望会计师能够发现其中的舞弊行为,最大程度地降低资金风险。因此,高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战略的实施将极大地缩短社会期望与会计师功能的差距,为当前会计师职责能力的提升树立标准。
2.1.5从个人层面来讲,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是投资者权益保障的需要在当今社会中,不仅是企业或行业,个人也会遇到类似法务会计经济法律的难题,投资者和公司高管都可能成为公司企业舞弊责任的追究者。要成功捍卫个人的权益,精通法务会计的专业人才不可或缺。高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不仅为社会输送高质量的人才,同时也为维护个人权益提供保障。
2.2高质量的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是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法务会计学科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与市场行业相关的人才数量比较稀少,人才资源过于匮乏。虽然每年都会有法律或会计学专业人才填充法务会计人才的需要,但是由于专业的片面性,没能形成很好的行业人才体系,只有发达地区才勉强有相对稳定的人才培养渠道。高职院校作为市场技能型人才的主要输送者,应针对此领域的人才需求,不断地创新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模式和方式,长期为行业企业输送新鲜血液。另外,目前大多数法务会计方面的人才基本都靠自学成才,缺乏正规的职业教育培训,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和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有鉴于此,高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也是行业综合实力提升的需要。为了我国法务会计行业健康良性发展,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探索已迫在眉睫。
3适合我国特色的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探究
3.1高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
高职院校不同于其他高等院校,其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主要针对所学专业的市场就业,也就是说其人才培养的主要目标就是为相应行业职业岗位培养合格的员工。因此,高职法务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首先应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各企业事业单位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然后加强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定,实现学生与行业或职业岗位的零距离对接。高职院校在重视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过程中,应该从三个方面提升法务会计专业学生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首先是加强专业理论教育,让学生精通法务会计理论,熟悉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动向,了解国外法务会计发展现状及相关案例等;其次是注重实践方面的教育,加强学生实际操作运行能力,通过角色模拟或者现场观摩等方式,拉近学生与职业目标的距离;最后是侧重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比如加强学生职业创新能力以及知识融会贯通能力等,打造素质全面的法务会计人才。
3.2高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内容的明确
高职院校在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的基础上,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还应该体现素质全面、知识结构合理、逻辑结构严密等要求,进而形成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体系。
3.2.1构建科学的学科课程体系,培养适应型的法务会计人才
在制定高职法务会计专业的课程体系时,首先要避免法学与会计学两个学科课程的叠加和重复,做到法学、审计学以及会计学等多种学科的融合和交叉,按照市场对人才素质的需求和专业理论层层递进的关系,制定一套科学的课程体系。另外,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适应型和通识型的高职人才成为当前市场所需。因此,在课程设置中,高职法务会计专业应形成以法学和会计学为主、以两学科融合为辅、周边学科为补充的课程体系,并且要紧跟市场的需求,及时对课程体系进行调整,培养出以市场为导向的高端技能型法务会计人才。
3.2.2加强职业素养教育,培养高素质的综合能力型人才
法务会计属于社会服务性行业,除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以及实践技能经验之外,法务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也是当前社会所看重的。因此,法务会计人员要做好资本方面的服务。只有自身道德素质得到完善,才能在金钱与各种舞弊事件面前做到洁身自好,避免包庇事件以及犯罪现象的发生。高职院校应该针对法务会计专业学生的个性,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针对法务会计行业道德规范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养。
3.3高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法的拓展
在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的选择要突出市场导向,并结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提升学生的综合专业能力。首先是教学方法多样化,既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或者任务驱动法等,也可以邀请企业律师结合法务会计案例进行解剖式的讲解。在提升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让学生熟悉法务会计的实际工作,并从中学到实践的经验和技能。其次是完善法务会计实践教学环节,通过校企合作机制的建设以及校内实训条件的完善,让学生接受来自校内外的各种实践培训,突破职业院校“重理论、轻实践、少经验”的现状和瓶颈。在校外,让学生通过企业的锻炼弥补实践技能培训的短缺;在校内,借助场景模拟以及角色扮演等方法提升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质量。再次是通过“训证岗”的人才培养方式,让学生在考证培训中完成法务会计知识的培养,鼓励学生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等执业或职业资格考试,在考证中学习各类相关课程,完成通识型合格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
3.4高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师资的加强
高职法务会计专业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师资队伍更是人才培养的短板。因此,高职院校的法务会计专业务必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个人双师和整体双师相互匹配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3.4.1加强校内专业教师个人双师素质培养,建设校内“双师型”师资队伍
随着国家应用技能型人才战略的实施,高职院校教师的专业理论与实践技能都需要不断的提升。法务会计专业高质量人才的培养不能局限于专业理论的掌握,更重要的是实践技能的锻炼以及经验的积累。因此,校内专业教师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与时俱进,在提升自己专业理论教学能力的同时,不断加强自己实践技能的培养和实践技能教学能力的锻炼,以个人“双师型”促成队伍“双师型”。
3.4.2加强校外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整个团队“双师型”建设
学校应聘请企业行业一线的专家作为兼职教师,他们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行业深入的了解。在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中,兼职教师的实践给学生带来校外知识,他们在实践技能方面更有优长。在培养学生实践技能的过程中,让学生随时了解来自行业的前沿知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能够实现人才培养与岗位就业的零距离对接。另外,校外兼职教师与校内专任教师之间互相学习,互相传授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和教学方法,对师资队伍整体实力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结语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法务会计行业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探索与改革不仅是服务社会的需要,同时也是行业长远发展的需要。通过培养目标的准确定位、培养内容的合理制定、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合理选择以及“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加强等综合运用,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一定会得到提高。
作者:李冰 单位:安徽审计职业学院会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