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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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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探析

摘要: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高校通过对法学专业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增长活力、培养及输送法治人才中起着重要作用,也有利于解决就业难问题。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法学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的优化途径,为粤港澳大湾区切实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提高参考。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法学专业;创新创业

1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开展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

1.1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保持大湾区经济增长活力

《规划纲要》指出,到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要达成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的发展目标。从其他国际湾区的建设经验来看,要在激烈的竞争格局中保持竞争优势,不断实现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创新创业所带来的产业结构升级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对于粤港澳大湾区来说,经济发展是否能保持充足活力,有赖于创新创业人才储备的情况。大学生作为社会经济建设的生力军,思维活跃、学习能动性高、创新精神强,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主要对象。粤港澳大湾区要实现发展目标,就必须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培养青年人的创新精神,使大学生建立创新创业知识体系、掌握创业技能,激发大湾区经济发展活力。

1.2创新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营造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开展,粤港澳社会制度不同,法律制度不同。香港作为经济高度繁荣的国际大都会,国际法律服务完善是其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高校开展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有助于学生在掌握法学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拓展新的法律服务模式,为粤港澳大湾区各个产业输送创新型法律服务人才,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同时,共享创新创业资源,有助于学生掌握法律服务机构运营经验,为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打下坚实基础。

1.3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满足粤港澳大学生就业需求

一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不断的吸纳更多优秀人才,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多样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大湾区的迅速发展也对法学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也提出更高的要求,除了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外,学生还需提供更多的优质法律服务,形成团队竞争实力,并且需要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否则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容易遭到淘汰。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通过针对性的引导与支持,助力学生了解政府政策及市场、学习创业流程、提高创业能力,最终达到满足学生的就业及创业需求目标。学生既能通过创新提高法律服务,获得就业机会,也能通过创业向大湾区提高更多就业岗位,为大湾区经济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2广东高校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现状与存在问题

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广东的创新创业氛围一直是浓厚的,高校也积极开展多样化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例如成立创新创业学院,专门统筹全校创新创业教育;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如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讲座等,均取得不错的成效。但整体上看,广东高校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仍存在一些亟需改善问题。

2.1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广东省高校目前均开设了创新创业课程,但是未能形成专门任职创新创业课程的专职教师队伍,师资力量薄弱会影响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任课教师主要由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担任,有一部分是辅导员。以上教师缺乏系统的创新创业理论知识,并且未亲自主导或参与创业实践活动,难以真正掌握创新创业的内在本质,只能将课程内容灌输式传递给学生。同时,科任老师大多数只是在学期初接受为数几天的培训就开始授课,系统化培训课时短、次数较少,培训内容以理论知识为主,缺乏对当下政策及社会人才需求的了解。教师缺乏法学专业知识素养也是高校法学专业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教师主要侧重于管理、销售方面等内容,忽视法学学科背景,创新创业教育难以实现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的根本目标。

2.2创新创业教育碎片化

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和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是广东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途径。课程以线下创新创业课程和线上慕课、智慧树等平台网络授课为主,创新创业活动包括了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讲座等。看似多样化的教育模式,实际上课程教育和活动的设计与安排存在很强的随意性,导致了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储备碎片化,不能形成体系,教学成果往往难以达到预计目标。

2.3学生创新创业意识薄弱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经济活跃,创新创业氛围相对其他省份更为浓厚。但是,广东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不强,学生在校期间以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主要目标,较少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或项目。学生毕业后,在择业方面大多数倾向考入公检法等单位,或进入知名律所,选择创业或自主就业的学生仍为少数。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学生认为,法学专业以掌握基本法学理论知识、法条为主,在社会实践方面往往选择公检法单,创业与自己的职业生涯没有太大关联,所以在校期间无需创新创业思维的培养和熏陶;二是高校未能很好引导学生树立创新创业意识,以学生专业课程成绩为学风建设重点内容,对创新创业课程及活动仅仅以考查方式为主;三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机制不健全,在法学专业的创新创业竞赛中,形式单一,资金、场地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够,指导老师大多建议学生选择创新课题,而创业项目往往无人申报。

2.4缺乏跨校、跨区域、跨专业交流合作

广东高校法学专业目前开展的创新创业教育主要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讲座等,形式多样,但开展范围往往集中在校内,即使有少数是跨学院举办,但也未能满足学生跨专业、跨区域等交流需求。法学专业学生在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时,多数只能与本专业同学组队,导致项目设计存在分工不明、分工重合;律所经营缺乏管理专业的学生参与,后期运营入不敷出、团队管理出现漏洞;缺乏跨校、跨区交流合作,项目调研范围往往只能局限于校内或周边地区,得出的数据或结论往往存在缺陷。

3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的优化路径

3.1成立高质量创新创业师资队伍

创新创业导师队伍质量的高低和专业素养水平直接决定了创新创业教育是否能取得成效。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第一,注重创新创业专职任课教师的培养,改变由辅导员等兼职任教的问题,从源头上保证师资的稳定性;第二,法学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工商管理等专业有所区别,除了创新创业理论外,对教师自身的法学理论素养也有所要求,应强化教师在法学专业知识方面的学习;第三,持续定期对创新创业教师进行培训,除了开展理论知识学习外,鼓励教师到公司法务部、律所等单位进行交流、调研,使导师掌握更多实践经验,促进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创业政策及需求的了解,提高专业水平;第四,建立规范化考评制度,对创新创业教师上课情况及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课题等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多维激励机制,激发指导教师的内在动力,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

3.2创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机制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实习的不断增强及创新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需要创新创业人才掌握比较全面的专业技能,所以高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时候,一定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教育机制,改变课程零碎、知识不成体系等问题。广东高校目前大多采用“线上+线下”的创新创业授课模式,在此基础上,应对现有课程体系进行梳理和优化,针对创新创业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建立理论知识、技能培训、素质培养、社会实践到后期跟进的全覆盖式培养体系。除了保障知识技能的“输入”外,也要重视学生的“输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申报创新创业项目,从填写申报项目书、实地调研、成立律所、开展业务等环节安排导师进行全程指导,推进创新创业项目的落地与成果转化,使学生真正掌握创新创业的内涵及精神。

3.3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创新创业观念

正确的创新创业观念很大程度影响了学生是否主动学习、理解创新创业理论知识、技能,更影响学生未来是否愿意进行创业创业实践。教师需要认识到法学专业有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优势,在社会发展中,法学和创业发展的联系极大,只要将这种关联性应用于两种课程的教育中,便有效实现了两者的融合;学生要树立正确的创新创业观,即使毕业后没有选择创业,但法学与其他专业合作式创业也能实现双赢,法学专业的学生通过创新培养,也能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3.4搭建开放式创新创业教育平台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三地经济协同发展,遵循共建共享原则,这就广东高校开展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时需要注意合理利用外部优质资源和高级平台。高校自身能够提供的平台及资源有限,但学生对创新创业的需求是多样的,整合粤港澳三地资源,打造开放式教育平台刻不容缓。广东高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与港澳高校在各项创新创业赛事的交流合作,借鉴港澳高校举办国际赛事的优秀经验,增进在指导学生、团队核心内涵提升、导师选拔等领域的交流;二是促进高校间创新创业课程学分互相认定机制,实现创新创业导师共享、优质课程资源共享等;三是联合部分业界人才,建立校内外创新创业培养模式,开展双导师联合培养,使学生在校内学习的理论知识得以再校外实践利用,也有利于为学生提供更为全面的创新创业指导。

4结语

通过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解读,可知创新创业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占重要地位。政府对创新创业提出了美好的发展目标,也为创新创业提高了相配套的利好政策,大力支持粤港澳学生开展创新创业。高校应通过优化师资队伍、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机制等途径提升创新创业教育实效,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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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成桂平 肖华 单位:华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