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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学生在从业阶段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进而在工作中操作了违背法律标准的行为,因此本文针对这一现象提出高职院校在开展法律教育课程上的重要意义,同时提出法律公共课程在职业能力方向上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职业能力;法律教育;发展路径
一、高职院校开展法律教育的意义
高职院校开展法律教育对于所有专业的学生都具有规范行为准则的作用。从以往教学经验中我们能够发现,多数学生在职业能力上具备了较高的专业度,但是在法律上的行为操守略有不足。从学生毕业后的反馈信息中能够发现,部分学生在从业阶段并没有在岗位中体现出较高的法律意识。一方面,少数学生对于职业性的法律行为缺乏专业意识。以我校物流专业为例,部分学生参加工作后反应,部分物流公司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经常性超重超载运输,但是学生并未阻止或提出整改建议,针对这样的情况是我国高职院校在法律课程上的疏忽,并没有为学生树立起更为标准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多数学生存在普遍的法律意识淡薄情况。很多学生毕业之后,由于刚刚参加工作,在社会中的经济基础较为薄弱,进而选择一些快速赚钱的工作,但是并没有意识到很多工作实质上正处于法律边缘。基于这两方面的情况分析,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律课程,是构建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方法,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法律基础,提升在工作和生活中认清法律规范的意义,以及规范自身在工作中的职业操守。
二、法律公共课程在职业能力方向上的发展路径
现阶段我国在法律公共课程中的发展并没有起到指导学生行为规范的重要作用,其主要原因在两方面。一方面,课程内容过于重视法律条例的阐述,而忽略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公共课程将基础法律内容作为课程基础,没有重视学生来自不同专业对于法律课程学习的需求。因此,要突破现有的教学模式和课程体系,才能建设具备实际指导意义的课程优化方案。根据以上推断笔者提出以下发展路径。
(一)针对专业学科规范法律课程体系
开展法律公共课的重要意义在于培养各专业学生的法律意识,从而指导工作中的法律操守以及行为准则。因此,在法律课程体系的建设上,必须针对各个专业学科中涉及到的法律内容和标准进行针对性的教学规划,才能辅导学生认清在工作细节上应当遵循的法律规范,进而保证职业方向上不做出触及违反法律条例的行为。以岳阳职业技术学院为例,一方面应针对整体课程开展《劳动法》基础内容的拓展,传授学生在参加工作后应当重视的劳务合同与法律规范。另一方面,针对商贸、会计、营销等专业的学生传授《会计法》方向的内容,并将工作中容易涉及的法律条件进行专门讲解,以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掌握相关的法律细节,规范自身在工作中的操作行为。此外,针对护理、临床、药学等专业的学生,需要拓展卫生法、处方药法律规范、临床医疗法律条例等方向的内容,进而提高学生在工作中可能涉及到的各方面法律条例,才能规避在工作中产生医疗纠纷的风险,以及医疗事故中的不法行为。最后,必须针对学生在各自专业法律内容上的掌握程度进行评价,因此也需要根据不同专业设立相应的考试内容,通过分专业考试的方法,明确各自掌握法律细节的情况。然后,在通过综合试卷评估学生的整体法律意识是否健全。从分科考试与综合考卷的最后评估中掌握教学质量的情况,其中专科考试分数可以视作70%的能力评估,而综合考卷可以作为30%的能力评估即可。
(二)拓展理论与实践相链接的法律课程内容
法律规范是指导职业行为的标准,因此在传授学生法律内容的过程中不能仅以理论知识作为重点,而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那么整体课程内容的设计中,必须将理论基础与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通过法律条例明确工作行为的各项标准。一方面,教师应当将实际案例在课堂中提出,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而促使学生明确案例中的哪些行为触及了法律准绳,以及案例中处于法律边缘的不规范行为。通过学生自行分析,提出相应的问题,教师再加以引导提出相关的法律条例,进而促进理论知识对实际案例的解释。另一方面,可以邀请优秀的企业法人到我校进行职业指导,让学生通过相关专业人员的讲解,领会在实际工作中容易涉及到的法律常识,进而产生对于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相结合的方法,最终形成理论指导实践的整体知识结构统一。此外,在公共课中各专业学生都需要掌握最为基本的《劳动法》才能力在工作后指导自身的基本行为规范,因此教师要针对此方向进行整体教学的规划。通过阐述职业操守的相关法律内容和条例,并将法律准绳明确到各种岗位的实践操作中,进而提高学生在实践中能够支持行为标准的法律知识基础,以便指导学生在工作岗位上的实践能力提升。
[参考文献]
[1]单盈.高职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价值取向与匡正策略———职业素养的视角[J].现代教育科学,2014,01:122-125.
[2]侯威.法律高职教育与法律高职院校发展———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改革探索[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02:114-117.
作者:蔡瑜 单位:岳阳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