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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机构护理员供需失衡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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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机构护理员供需失衡影响因素

[摘要]利用文献查阅和现场调研,了解养护机构护理员供应不足的现状,并分析原因。调查表明,工作压力大、薪酬福利差、社会地位低、职业发展难等因素是导致养护机构护理员供应不足的主要原因。为此,要适度减轻护理员工作压力、大力提高护理员薪酬福利待遇,努力提升护理员社会地位、制定护理员职业发展规划。

[关键词]养护机构;护理员;职业认同;供需失衡

1基本情况

1.1护理员的特点

护理员通常又称为“护理人员”或“护工”,是指养护机构聘请的专门为失能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心理疏导、安宁服务等非医疗性服务的员工。他们与医疗机构的护士有一定的关系,但又不等同于护士,两者有本质的区别。护士大多来源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且科班出身,接受过专业的护理理论和相关医学教育与培训,有比较深厚的护理学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而护理员则不然。首先,从来源来看,大多数护理员受聘于养老机构(包括乡镇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高端养老中心)、护理院(站)(指为长期卧床、晚期姑息治疗、患有慢性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以及其他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康复指导、临终关怀等服务的新型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型养护机构、康复医院(指通过综合、协调地应用各种措施,消除和减轻伤残者的身心、社会功能障碍,达到和保持机体最佳的健康水平,从而提高其生存质量的医疗机构)、残疾人托养中心、社区养护中心、社会福利院等专业型养护机构,这些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本质区别,其主要职责是提供各种护理服务而非疾病救治。其次,从受教育程度来看,主要由外来务工人员组成的护理员队伍,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甚至文盲半文盲占比较大。《调研报告》显示,护理员的文化程度以初中毕业(37.79%)和小学毕业(26.16%)为主[3];而且大多数没有接受过护理相关教育,也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不具备医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4]。此外,护理员还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就是年龄普遍偏大、女性偏多,大多数护理员为“4050”人员[2],45岁以下的年轻护理员数量相对较少[3]。

1.2护理员的市场供应情况

从我国目前占主导地位的四大类养护机构(乡镇养老院/敬老院、专业护理机构、老年公寓、医院结合型养护医院)来看,护理员的市场供应情况不容乐观。《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7年末,全国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有2.9万个;国家卫健委的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18年底,全国另有护理院(站)800余个、康复医院800余个[5],此外还有许多地方举办的照护机构(如社会福利院等)。这些机构目前共有护理员大约30万人。由此可推断,平均每个养护机构的护理员不足10人。此外,还有不少流动护理员,约有10万~15万人,不属于任何机构,依靠散发各种小广告承接业务,或自发组成一个团队,依靠团体力量接单,共同分取收益。但流动护理员大多驻守在医院,因此当前养护机构的护理员大约为35万人。受职业素养限制,他们提供的护理服务以简单的生活照料为主,对失能半失能人员所需的专业护理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则较难提供。

1.3护理员的市场需求情况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4949万人,占总人口的17.9%;与2017年末相比,增加了859万人,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加上疾病、失智、先天残疾、意外伤害等原因而导致的失能,全国失能半失能人员早已突破4000万人,而护理员仅30万人左右,供需严重失衡。

2护理员供需失衡的影响因素分析

上饶市作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15个试点地区之一,2017年正式开展相关工作,2年内先后引入或筹建了10多家中高端养护机构,加上原有相关机构,全市辖区范围内现有专业养护机构30余家。本研究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选择其中11家民办中高端养护机构和4家乡镇养老院作为调查对象,发放调查问卷717份,回收684份,具体调查问题围绕护理员的工作强度、福利薪酬待遇、工作环境、职业发展与晋升空间等。同时,以上述同样的问题开展网络调查,通过问卷星向特定人群(主要为养护机构管理人员、护理员、部分失能人员及其家属等)开展调查,回收问卷647份。现场调查和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导致护理员数量不足、供需失衡的主要原因,是护理员职业吸引力不强,其影响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2.1护理员工作压力大

首先,护理员工作强度大。一是护理服务对象多。一般而言,养护机构失护比以4∶1较为适宜,也就是一个护理员服务4个失能半失能人员;如果均为重度失能人员,失护比还应更小,如3∶1、2∶1甚至1∶1。然而上饶市调研表明,一个护理员往往需要同时服务6~10个失能半失能人员,甚至更多,其劳动强度之大,可想而知。二是护理工作难度大。护理工作不仅要求护理员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能做到全时段、全身心的投入,同时还要求其拥有充沛的体力和较强的适应性。护理员不仅要做端茶倒水的慢工细活,有时还需要做搬运托举之类的繁重活。三是护理工作时间长。《调研报告》显示,大多数护理员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有时甚至需要随叫随到、通宵护理[3];现场调查也印证了这一点,每周工作时间超过80小时几乎是护理员的工作常态。其次,护理员精神压力重。护理员每天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失能半失能或失智人员,这些人或心理不健康,或智力有缺陷,或精神有问题,性格通常会比较孤僻,甚至偏激,平时很难与人正常沟通,让护理员倍感身心疲惫。调查表明,36.7%的护理员在工作中曾遭遇过护理纠纷,61.3%的护理员认为在工作中面临较大精神压力。

2.2护理员薪酬福利待遇差

护理员所从事的是又脏又累又繁琐的工作,但收入水平并不高。调查表明,中西部地区64.7%的护理员月工资在3000~5000元,沿海发达地区以4000~6000元居多,上饶市大致为3500~4500元,大多数护理员感觉收入与付出不相匹配。另外,护理员福利待遇普遍偏差,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除公办养护机构外,89.3%的民办养护机构只为护理员购买了商业性质的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仅21.8%的机构购买了部分或全部社保性质的医疗(含大病)、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除此之外,护理员其他福利待遇(如交通补贴、用餐补贴、住房补贴等)通常也很难保障。

2.3护理员社会地位低

护理服务隶属于家政服务范畴,护理员大多是年龄偏大的农民工或下岗工人,文化素质偏低且缺少一技之长,选择从事护理服务工作多半是无奈之举。因此普遍认为护理员社会地位低,职业尊重感不强。调查表明,高达74.7%的人把照顾失能人员的护理服务工作等同于“伺候人”,认为伺候人的工作是低级的,没有发展前途;自我认同方面,只有33.25%的护理员认为自己的工作有成就感和职业荣誉感,25.74%的护理员认为能够获得尊重。

2.4护理员职业发展难

判断一种职业好不好,不仅要看职业待遇好不好、环境优不优、地位高不高等,同时更要看未来发展趋势和前景。由于绝大多数护理员与养护机构签订的是临时聘用合同,这种来去自便的职业身份必然给养护机构带来各种顾虑和困惑。调查表明,87.3%的养护机构认为护理员是一个很不稳定的职业群体,因此不大可能将管理工作交给护理员。《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全国一半的养老机构没有明确的护理员职位晋升体系。近20%的机构晋升路径不顺畅;大多数护理员认为自身工作没有上升空间(51.82%)或上升空间不明显(37.21%);71.3%的护理员认为升任主管就是最大的发展空间。

3讨论与建议

为吸引更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加入到护理服务队伍中来,破解护理员供需矛盾,就必须进一步优化护理员的基本生存条件环境和职业发展空间,真正将护理服务打造成一个为社会所认可和受尊重的职业,推动我国护理服务事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3.1适度减轻护理员工作压力

一方面,要适度减轻护理员的工作强度,规定每个护理员的护理服务对象不得超过5人,即失护比为5∶1;如果护理对象中有重度失能人员,还应该进一步减小失护比。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护理员8小时工作制,且每周至少轮休2天;如果某些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加班,则必须严格执行加班工资,且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与此同时,为减轻护理员的心理压力,养护机构还应该配备心理咨询师,及时疏导失能人员的焦虑情绪和护理员的心理压力,为机构护理服务工作营造轻松、和谐的环境和氛围。

3.2大力提高护理员薪酬福利待遇

第一,制定科学合理的护理员工资标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护理员的工作强度制定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及消费水平相适应,且适度超过地方平均收入的护理员工资标准,并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建议每月工资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地方平均工资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的1.4~1.6倍,加班工资另计。第二,构建护理员福利待遇保障机制。各级养护机构要从强化社会责任感出发,及时与护理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护理员足额缴纳医疗、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险,必要时还应购买一定的商业保险和职业年金等;与此同时,对不按要求缴纳社保的养护机构,加大处罚力度,以此切实保障护理员的合法权益并激发其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3.3努力提升护理员社会地位

护理服务是老龄化、失能化背景下不可或缺的一份崇高职业,护理员从事的工作对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这样的工作,全社会应给予更多的认可、关心、理解和尊重。为树立护理员的良好社会形象,相关主管部门应通过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播途径,加大对护理员正面形象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大众给予护理员必要的理解和认同,培养全社会关心、尊重护理服务工作的良好风气。

3.4制定护理员职业发展规划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联合财政、民政等部门,联合制定护理员职业发展规划,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将护理员的晋升晋职纳入法制化管理规范。具体而言,就是要规范护理服务行业的同时,进一步畅通护理员的上升通道,为专业护理员设置不同等级专业技术职务,打通护理员职称晋升渠道,规划其职业发展前景。

作者:吴海波 陈天玉 朱文芝 单位:江西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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