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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法则与服装创新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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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法则与服装创新设计研究

所谓的绘画和表现,其实是一种后天可以弥补的表达工具而已。唯有这种对思想的训练,是非自己不能修炼的。因此,我们把它称之为设计的天赋。当你有了这种习惯思考的天赋,那么整个人都变成了易燃体,只等着灵感的火花把你引爆。但是,对于把设计当成常态如一日三餐一样的设计工作者,相比与等待灵感,更需要学会储存灵感,或者寻找、制造灵感。

灵感可能只是一个物象,也可能直接是一段技术上的想法。以服装设计为例,灵感分为直接灵感和间接灵感。直接灵感看似好用,但其实比较忌讳直接的使用,因为直接使用在无形中就会限制你的发挥空间,例如面对一块面料,第一眼见它的印象,会引导你做出常规式设计,这源于人们约定俗成的经验,能获得习惯性认可,但是很有可能新意不足,没有惊喜。而间接灵感的运用,则需要丰富的联想和打散重构,在设计过程中不可控的因素较多,略有难度,但是却可能创造出感染力非常强的作品。二者各有利弊,需要根据具体的设计目的而进行权衡选择。市场化的服装设计以运用直接灵感来源为主,间接灵感参考为辅,可以很好的在规矩之内尽显方圆;而创意服装设计则尽量避免运用直接灵感,如以某大师的风格甚至是某款服装成为设计的灵感来源,在接下来的设计创作中,就会很难摆脱人们对此作品固有的印象。但是如果尝试将经典高雅的可可•香奈儿套装,解构成薇薇安•韦斯特伍德的叛逆摇滚,这种反常规的嫁接,通过联想能力,将灵感理念和服装元素联系到一起,通过颠覆性的思维舞蹈过程,如果做得巧妙,就很可能有如新星爆炸一样的效果。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真正的强者,不会惧怕规则,而是会让规矩成就自己。首先,所有视觉设计艺术工作者共同的规则就是:形式美法则。早在人们思想蒙昧茹毛饮血的远古时代,就有敏感的艺术家们观察到了自然界中不可言说的美妙规律,例如松果,凤梨上螺旋交叉的分割,花瓣的排列,游鱼的形状等,并从实物中提取出共同的特点,用点、线、面这几种基本的符号表达在了自己的泥瓦灌上。直到人类文明高度发达后,一些智者找到了这些触动人类天生敏感的审美触觉的规律,是斐波那契数列,也是著名的黄金分割比。

黄金分割为公元前六世纪古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所发现,是一个数字的比例关系,它具有严格的比例性、艺术性、和谐性,蕴藏着丰富的美学价值。为什么人们对这样的比例,会本能地感到美的存在?其实这与人类的演化和人体正常发育密切相关。据研究,从猿到人的进化过程中,人体中有许多比例关系接近0.618,从而使人体美在几十万年的历史积淀中固定下来。人类最熟悉自己,势必将人体美作为最高的审美标准;于是黄金分割律作为一种重要形式美法则,成为世代相传的审美经典规律,至今不衰。而这就成为了艺术设计界的黄金法则,更是服装设计中需要遵循的视觉准则。

除了单纯视觉上的审美需求,人们对服装同样有着最基本的审美原则要求,通过审美法则,从而实现人与服装、人与环境之间以及“形式美”与“功效性”在服装设计中的和谐与统一,使服装介质的各个指标与人体各种要求相适应,让服装的艺术成分与穿着效果达到最佳匹配。因此,仅仅从造型上论,无论多么惊世骇俗的作品,哪怕前卫设计作品中常见的将服装的材质替换成塑胶或者金属,哪怕比基尼只有几寸的面料相连接,这些作品还想被称之为“服装”,就必须在人体上有支撑挂靠的点,就一定能够穿戴到人体上。常用人体支撑点有很多,例如肩颈,后背,上胸围,腰跨等处,也可以通过一定的力学设计开发其他支撑点。创意服装的创新造型天马行空,但是最终需要如同寄生植物一样与人体穿插交缠,才能够展现服装的魅力。

创意服装设计作品除了造型上需要考虑与人体之间的关系,人自身内心的桎梏也会影响对作品的判断。大千世界千人千面,人们被各种不同的方法分成很多的群种。国籍,民族,地域,阅历,身份,学识,性格,性别等等,每个群种又相互交叠,不同的群种对服装的审美都有大致相同的选择,也有微小的区别。服装设计有着一套成熟的审美法则,例如从风格对应到品类、搭配、面料、色彩、图案的表现形式,都有着相对固定的程式化色彩。但是成功的服装创新设计作品中,小心机无处不在,给予人惊喜又满足使用者的需求。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成功的服装设计者,能够玩转规则,使之为自己服务,成就自己。这种逆向思维需要在保证上述所说的符合审美法则的同时,发挥神奇的作用,将服装设计这门传统艺术点石成金,成就视觉盛宴。(本文作者:张宁宁 单位: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