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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成本分摊做了较大修订,实施后对广播电视行业企业有较大的影响,本文分析了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对行业财务核算的影响,探讨整个广播电视行业的应对策略,以保证企业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及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广播电视企业;内部控制;业财融合
一、引言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终端智能化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新媒体和通信运营商对广播电视行业形成了双重挤压,传统有线电视业务出现了萎缩。在全国一网整合、三网融合大背景下,整个行业依托原有的网络基础设施,以全国广电云平台为中心建立起统一内容——平台——渠道——终端的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模式,积极转型智慧广电业务,这就对统一各项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要求。随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成立,各省的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成为其子公司,将按照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的要求,建立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统一运营管理体系,这就要求统一整个行业的会计政策,以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新收入准则涉及收入的确认、计量、报告、信息披露等,对新旧业务模式均会产生重要影响,给财务工作带来重大挑战。因此,研究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对广播电视行业财务核算的影响,探讨应对策略,已经成为整个行业亟须解决的问题。
二、新收入准则中收入确认的主要变化
(一)合并了相关准则中的收入确认模型原准则体系下,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模型主要有两个:一是在原收入准则中以风险或报酬转移为确认商品和服务收入的时点;二是在建造合同准则中以完工百分比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以及建造合同的收入。实务中两者之间的界限可能难以准确判断,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新的收入准则将上述两项准则中的收入模型做了合并,对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采用履约义务作为确认标准,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并且对“时段”还是“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二)对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重新进行了规范原收入准则中,将与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的主要风险以及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判断标准,即在销售商品方面收入确认点为销售的某一个时间点,提供劳务或者建造合同方面收入确认点强调的是某一段时间。新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点是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控制权转移,收入应在企业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或过程中)以其预计的金额,“在某一时段内”或“在某一个时点”进行确认。
(三)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旧准则仅对奖励积分有关的会计处理作了非常有限的指引。新收入准则针对此类合同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明确了合同相关收入确认需要满足的五个条件,对如何识别合同中单项的履约义务,交易价格如何在各项履约义务之间分摊进行了规范。
(四)对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对应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做了明确规定旧准则中只是对于个别的特定交易涉及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规定,新收入准则中对可变对价合同、附有质保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总额法与净额法的区分以及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须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的交易中对于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五)提出了更高的信息披露要求旧准则仅要求披露企业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以及披露商品销售或者劳务提供的金额两方面的内容,新收入准则要求披露更多内容: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金额;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相关变更的影响;与收入信息相关的合同信息等。[1]
三、新收入准则对广播电视企业的影响
(一)客户积分业务的处理广播电视行业有线电视收视的用户众多,企业普遍采用BOSS系统进行用户管理,财务部门根据业务系统月未生成数据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实际业务中,企业为保持客户的稳定,会对客户根据缴费金额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客户可以用积分兑换或者购买相关的产品或者服务。新收入准则执行前,企业通常是将积分评估兑换率,对应价值采用递延的方法计入递延收益,结转收入时计入视听费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后,需要根据实际业务类型、客户积分实际兑换的产品确认相应收入,需要将积分兑换形成的收入分摊到具体的明细科目中,以保证收入能够准确计量。[2]
(二)套餐销售业务的处理广播电视行业为促销新业务,会将相关业务与基础业务整合以套餐形式打包出售,如保底消费金额达到标准赠送免费宽带或者赠送电视机等,或者是安装宽带产品免费赠送电视或机顶盒等情况。新收入准则执行前,企业通常会先确认主要产品的收入,再按套餐剩余部分价值来确认赠送产品或服务的收入。在新收入准则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在对相关合同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合同包含的单项履约义务进行识别,按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计算出分摊比例,将合同交易价格在各履约义务之间进行分摊,待各项履约义务履行时,确认相应的收入,以保证能够真实核实各种收入金额。
(三)智慧城市项目及集成业务的处理广播电视行业近年受到了互联网新媒体和通信运营商的双重挤压,传统有线电视业务出现了萎缩。为应对竞争,整个行业依托原有的网络基础设施,积极向智慧城市业务发展,此类型业务收入在企业的比重呈现明显上升趋势。新收入准则执行前,企业通常按照谨慎性原则,选择取得验收材料时一次性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相对滞后。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对于智慧城市业务,企业应先根据合同判断是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还是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对于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如果能合理确定履约进度,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认收入;不能合理确定履约进度时,根据可补偿的已发生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四)会计核算更加复杂,信息披露内容大大增加新收入准则执行后,增加了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应收退货成本等核算科目,财务人员需要在熟悉企业的业务模式及业务流程的前提下,再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判断,这使得会计核算变得更加复杂。随着对企业收入核算的更加复杂,财务报告披露也增加了较多要求,列报方面增加了合同负债、合同资产以及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披露方面要求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政策,要求披露各履约义务履行的具体时点,交易价格如何在各项履约义务之间进行分摊,具体分摊的金额;要求披露与合同相关的信息、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相关信息。[3]
四、广播电视企业应对新收入准则的建议
在广播电视企业业务由传统有线电视业务向智慧城市广电业务转型的背景下,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将对企业的财务数据产生重要影响,广播电视企业应高度重视,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等应共同讨论研究新收入准则对企业具体业务的影响,推进企业的业财整合,积极应对新收入准则执行带来的影响。
(一)推进业财融合,规范合同内容,加强对合同的内部控制随广播电视企业转型的推进,企业的各项业务均会整合到一个业务平台中,企业的智慧城市建设业务占比越来越高,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多为同时包含多项交易内容,合同内容趋向复杂。新收入准则对复杂合同相关收入确认时点进行了明确,要求企业应首先对各项合同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合同中的各项单独履约义务进行识别,按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计算分摊比例,按比例将交易价格在各履约义务之间进行分摊,待各项履约义务履行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对合同进行评估对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非常重要,企业应结合新收入准则实施的要求,积极推进业财融合,建立业财融合管理制度,建立业财融合管理岗位制度,编制业财融合相关的手册,开展业财融合工作培训工作。结合业财融合工作,企业财务部门应全面主动参与合同管理全过程,包括合同前期立项、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合同签订审批、合同执行跟踪、合同档案管理等。特别对业务合同涉及收入确认的相关内容,需要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充分讨论后进行规范,以确保对企业收入确认符合相关规定,以保护企业的利益。[4]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整合企业内部控制流程随广播电视企业转型的推进,业务更趋复杂,且基础用户众多,财务核算更多依赖信息系统提出的基础数据,为积极应对新收入准则对合同履约义务识别的需求,需要企业结合业务模式,重新整合内部控制的各个流程,关键控制节点,将企业的合同管理系统与业务系统、财务系统进行融合,升级改造原有的信息系统,从而可以智能识别、获取业务合同中与收入确认相关要素。
(三)加强企业财务人员培训企业业财融合的开展是一次创新,需要财务人员对企业的业务有敏锐的判断力和较强的团队协作及人际交往能力,需要高素质的复合型财务人才,结合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企业应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以推动企业财务转型。
(四)积极开展税收筹划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计量、成本分摊等方面均作了较大的修订,税法未相应进行修改,这就形成了较大的税会差异,有些会形成较大的永久性差异,企业应结合各项具体业务,积极研究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对企业形成的各种差异,提前开展相应的税收筹划,以保证企业的合法利益,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5]
五、结语
广播电视行业在全国一网融合大背景下,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产业也在转型升级,为应对新收入准则实施的影响,应积极推进业财融合,促进财务由重核算向主动管理转型,规范合同管理,应结合新收入确认的要素,对企业的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财务核算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姚栋.新收入准则对文化企业的影响与应对[J].财务管理研究,2020(5).
[2]王夏.浅析新收入准则变化及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7).
[3]李世广,陈宏起.新收入准则对施工企业的影响[J].云南水力发电,2020(6).
[4]齐静.浅析新收入准则对文化产业企业的影响与对策——以某报社为例[J]纳税,2020(8).
[5]林敏,何琳.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20(9).
作者:马世新 单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