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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筑项目的安全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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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筑项目的安全管理方式

针对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本文对安全管理模式和安全管理制度两方面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和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模式创新

1“合理双赢”模式

“合理双赢”模式是建立在企业和政府之间寻求自愿协议均衡的一种模式,它将缓解企业与政府双方之间的矛盾,减少由于安全评估标准不同,安全评估要求不明确等等问题所带来的安全管理系统的混乱。这个模式是将政府和建筑企业对安全管理的参与当作一种投资行为,政府和企业分别从各自的角度进行利弊平衡,然后双方确定收益分配和风险投入,最后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后,开始遵守合约履行各自相应的职责,全方位投入到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中,最终实现双方共赢的目的。

2“安全小区”模式

“安全小区”模式是建立在整个建筑项目系统上的,由于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是建立在国家法律法规上的,而在法规之外,我们的项目负责人很难对安全管理实行自己的权利,一般项目安全管理是由专人来负责的,而施工现场工作人员与安全管理人员之间缺少必要的交流,导致不必要的冲突等等。此模式是要求建筑项目各关系方共同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主管,施工员,工人组成,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相应的职责和义务,都必须严格履行,否则将受到委员会制裁,由监理单位和国家相关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整个建筑项目就像一个小区一样,每个人都会参与其中,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创新

目前在我们的建筑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上存在权,责,利不平衡的问题,要完善制度,就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创新。

1建立权责分配制度

我们必须遵守权利与义务和利益之间的平衡对等原则,使建筑项目各方都可以获得各自应得的利益,当然这是建立在履行相应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上,否则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项目的直接负责人,有设计,勘测,施工各单位,我们可以直接将法律上安全许可条件列入到项目安全管理中,明确三者对于项目安全的长期责任。而业主单位也有保障项目后期维修和落实事故维修的责任。监理单位必须要有第三方的直接监督等等。

2完善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随着保险业加入到建筑安全这个大家庭,建筑行业伤亡事故受害者有了一定的保障,但我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我提出建立一种及时赔偿保险制度,其特点就是不需要经过繁琐的索赔程序而可以及时快速的得到保险公司应有的赔偿,同时通过事后的事故调查组来确定责任分配,此时需要国家政府强制性的进行“赔偿再分配”,如果企事业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可需向相应企业要求退回部分赔偿款,这当然需要国家司法机关的保障。同时,我建议企业的安全业绩与“赔偿再分配”挂钩,如果业绩比较差,可在原分配上再增加分配比例,否则反之。

3建立安全业绩评估制度

建立安全业绩评估制度,首先我们必须建立一个系统的国家评估机构,其次是制度的建立和加强,要求必须适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制度,而且要求是建立在科学的分析基础上,必须是详细的、系统的评估制度,结果应在国家相应机构存档。

结语

针对目前我国在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领域所表现的现象和突出问题,本文结合了目前国内的制度做出了探究性的创新方案,从模式、制度两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探究,希望能对目前的安全管理的提高有所贡献。(本文作者:程敏 单位:攀枝花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