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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和工程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也在同步的快速发展着,但事实上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还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本文就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存问题进行讨论,并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希望可以为相关人员带去启发,进而实际解决问题。
我国继1997年出台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之后,在1998年开始大面积推广工程监理制度的落实,直到2014年出台《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并实施之后,我国在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上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实际上,因为建设工程监理没有落实而导致的建筑安全事故层出不穷。我国在建设安全管理上监理的范围也没有得到准确定位。这些都为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带来很大阻碍。
1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存不足
1998年至今,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因其在建设工程管理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全国普遍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但在某些方面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对这些方面进行简要的讨论:
1.1定位不明确
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位不够明确。按照《建筑法》中的规定,监理人员是建设单位的代表,主要负责监管和指导施工中每个环节的施工质量。但我国建筑行业员工长久以来的传统观念,就是应存在第三方独立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外,因此,很多员工将第三方和监理人员概念弄混,误以为监理人员同建设方利益没有关联,以至于部分监理人员自身也存在概念的混淆,对自己的职责和立场没有准确的定位。不仅如此,服务内容的定位也存在模糊不清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是新出现的一个概念。随着建设工程监理的不断发展和对制度的更新,都会导致对建设工程监理的意义出现新的定义。不同定义的交错导致监理人员无法准确认识建设工程监理意义,对自身责任范围和内容定位不准确。同时,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领域和实践领域在建设工程监理概念上存在差异,在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义上,各个科研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看法也随着建设工程监理发展在不断产生新的见解。因此,新步入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监理人员对自身职责范围没有准确认知。并且由于建设工程监理责任划分尚不明确,加之从业人员对建设工程监理职责不了解,导致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理责任范围愈来愈小。同时,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中还存在着对工程安全事故追责时,惩罚力度的不规范,出现惩罚过于严苛或过于轻松现象,许多优秀监理人员由于这方面制度不足而锒铛入狱,对我国的优秀人才市场来说是一个打击。
1.2业务水平低
我国在建设工程监理的业务水平上存在水平低下问题,主要就是工程质量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就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来说,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理人员广泛存在着文化水平不高问题。其原因是监理人员对于自身工作职责没有准确认知,导致监理工作的成效低。第二个原因是建筑环境的影响。在建筑工地的生活环境下,监理人员很难做到自主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在进行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无非都是借鉴前人经验。因此,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得不到很好创新和发展,无法满足市场对于建设工程监理高要求。在部分工程人员眼中甚至存在“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监理中没有实际作用,监理人员没有存在价值”看法。因此,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和监理人员得不到工程人员重视,工程人员对于监理人员的工作成果也众说纷纭,这就导致了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水平无法得到提高[1]。
1.3行业弊端较多
①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还未完善和健全,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结构还不够系统、合理。因此,同行之间广泛存在恶性竞争、盲目压价等情况。并且行业中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实属凤毛麟角,因此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管理型人才出现极度短缺的现象。同时,从业人员低收入、低素质、人员不稳定、服务差等现象在建设工程监理中普遍存在。建设工程监理方式单一、行业地位低、社会形象差、市场分散、缺乏诚信等问题也广泛的出现。②建立企业的经济效益低下,监理人员素质水平层次不齐导致监理服务和职责履行不到位,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因此,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诸多弊端,并且这些弊端无法在短时间内得到很好的改善,这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带来了阻碍。
2针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现存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结合上文来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极大的弊病,为了尽可能的改善这些弊病,为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2.1准确的定位
改善建设工程监理弊病的首要任务,就是对监理概念和职责范围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而要想实现这一点,必须得到政府的大力的支持。我国于2014年出台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对监理工作的定位有着明文规定。其中,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概念和职责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各级地方政府应该督促各工程单位抛弃传统的建设工程监理观念,做到从管理人员开始实现对建设工程监理概念的正确了解。并且要对在岗有一定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集中化的培训,扭转其传统的建设工程监理观念,摒弃旧的监理方式、对施工质量和新上岗监理人员正确观念的树立造成负面影响。而对于新上岗的监理人员,要严抓入职培训,确保其对建设工程监理概念的正确理解,并且还要明确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2]。
2.2加大管理力度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诸多的弊病,这一点与我国监理行业的管理力度不足有着重要的联系。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严格的管理,整顿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中的不良作风。
3结语
伴随着社会经济和工程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也在不断发展着,尽管在此过程中我国不断借鉴其他发达国家建设工程监理的经验,但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依旧存在许多不足。因此,要对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和工作范围进行准确的定位、加大对建设监理队伍的工作力度、对监理行业进行严格管理,针对建设工程监理中存在的素质低、业务水平不足、诚信缺乏等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改善。唯有如此,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才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进而推动我国的社会工程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祖洪.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J].江西建材,2017,02:261.
[2]姚刚,赵红丽.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29:211.
作者:张爱兵 单位: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