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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利用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博弈关系研究了水利工程外包监理机制设计的博弈关系,探讨了监理外包建设水利工程工程项目在信息对称与不对称两种情况下的委托机制,可为监理外包活动在水利工程项目的委托提供一定理论依据。
关键词:水利工程;委托;基本假设;信息不对称
1研究背景
在全球化发展趋势下,外包实践与理论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依据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目前在建筑工程、物流快递、生产、采购、会计、金融以及人力资源等领域,外包实践活动得到了广泛的应用[1]。在工程监理制度下施工承包商、工程监理师以及项目业主为水利工程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在信息经济学上参与各方存在两个委托关系。委托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只能观测到人的工作结果,而决定人工作结果的因素会受到其他自然状态的随机因素影响,并不完全由的行动所决定。委托与人双方不能控制这些外生的随机因素,加之目前监理费用少、监理人员素质低以及监理市场不规范等因素,从而使得监理人员与承包商合谋损害业主利益等现象较为常见,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监理人员可能会利用私人信息隐藏自身的努力水平,并导致工程质量受损和影响项目顺利实施的道德风险发生[2-4]。工程业主可通过设计激励合同的方式促使人选择对其最有利的行动,因此如何根科学、合理的设计激励合同为目前水利工程委托人面临的主要问题。国内外学者针对激励合同与风险分担之间的平衡关系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并通过最优合同的设计和优化降低监理人员的德道风险,如Bartling等研究认为在人的努力成本函数为替代关系时其不公平厌恶程度可通过委托人的均衡激励契约而降低;Holmstrom等通过对多任务委托模型的研究分析,认为人在不同风险条件下可采取不同的努力程度与任务激励强度;李红波等对多控制目标之间的协调关系利用多任务委托最优合同模型进行了研究分析;曹玉贵等结合工程投资规模、随机变量以及监理能力等因素构建了单任务委托-模型,可强化对业主有利的工程监理行为;傅强等对单边维度公平偏好采用纵向和横向公平偏好进行替代进而弥补了其不足,并认为考虑人的公平偏好并制定激励机制时刻降低人因不对称信息的行为偏差。文章结合现有研究资料,通过分析影响工程委托的各种影响因素探讨了不同信息条件下的委托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委托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期为实现监理与业主之间的帕累托最优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5-7]。
2基本假设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信息经济学通常将不具备信息优势与具备信息优势的双方称为委托人和人,委托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只能观测到人的工作结果,而决定人工作结果的因素会受到其他自然状态的随机因素影响,并不完全由的行动所决定。在水利工程建设活动中业主的技术效益与企业成本等为公开的,因此为委托人;相对于业主而言工程监理具有较多的私人信息为人,在建设过程中两者之间存在着信息差。委托模型其实质是对分布函数的参数优化分析,模型应满足的基本假设条件为:业主与监理的风险属性分别为中性与恶性,业主选择薪酬制度即报酬函数对工程监理进行约束。对模型中的计算公式与变量作如下定义:定义正态随机变量θ的方差为σ,均值为0;工程监理工作成果不仅与外界客观条件相关,而且受其自身努力水平a的作用影响,引入k为效益产出影响因子,主要包括直接影响监理收益的各类因子,其中k∈R并满足k≥0;l为监理执行合同努力所带来的品牌效益产出因子,其中l∈R并满足l≥0;πk、π1分别为效益产出与品牌阐述函数。根据上述基本假定可有:πk=la+θ、π1=6a+θ,因此监理与业主的期望产出分别如下:(1)(2)在签订激励合同时业主通常对工程施工水平比较注重,因此较为常见的做法是先设定某一质量标准α,通过对比分析监理的执行情况对其给予相应的奖惩,因此激励合同S(π1)主要由超额奖励(惩罚)和合同规定的回报两部分组成。监理在努力水平为a的情况下其产出质量如果正好满足合同条款的的质量标准α则应获取合同规定的汇报,为了体现业主对质量的重视程度可引入回报因子λ,取值区间为0-1,在此条件下监理获得的合同回报为λa。在一定的努力水平下监理的产出质量如果低于或超过质量标准α则应获得相应的超额奖励或惩罚,从而反映了监理的品牌效应。为体现监理的风险分担作用引入奖惩因子β其超额奖励或惩罚为β(π1-α),因此业主建立的激励合同S(π1)可表示为:(3)假定监理努力负效应与货币成本等价,其努力成本系数为b值越大则负效应越大,相应的工程监理采取行动的成本c(a)与其能力水平为负相关,满足条件c(a)=12ba2。由于风险规避绝对不变特征为工程监理的效用函数,因此可建立u=-e-ρw,其中w、ρ分别为实际货币收入和绝对风险规避量。考虑到工程监理的风险规避特征其确定性收入即为扣除风险成本后的效益均值,计算公式如下:(4)式中:E(w)为工程监理的期望收入;ρβ2σ2/2为工程监理的风险成本;β为0则风险成本为0,由于实际成本可存在正值的状况因此应保留收入水平。假定监理的预期收入水平为w并且大于基本收入则监理选择不接受监理委托,由于在实际计算过程中很难确定最高机会收益,因此通常利用平均收益确定其保留效用。
3委托机制研究
3.1信息完全的委托机制
业主在信息对称情况下对努力水平a进行观测和调整,并在此条件下激励约束不发挥作用。据此,利用工程监理行为和参数调整可达到最大化期望效益,相应的最优化模型如下:(5)(6)参与约束的等式在最优条件下成立,将固定参数λ与α代入目标函数即可获得一阶最优激励合同,即:(7)满足上述目标函数的条件即为帕累托最优激励合同,业主在最优合同和给定的l、k的情况下不承担任何风险,监理努力成本分摊到信誉上的部分与业主的保留收入之和与监理人获取的费用相等;在执行城堡合同时监理的实际努力边界成本要求与最优努力水平的边界期望收益相等。
3.2信息不对称的委托机制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监理的定性等价收入可根据自身最大化效益a=k+βlb确定,根据公式可知由于人努力获取的品牌效益及其本身的经济效益为决定努力水平的主要因素。若β为0则完全获取经济效益,其约束条件为a=k+βlb,由此建立的最优化模型为:利用目标函数和激励榆树计算公式,通过一阶求导可计算出目标函数的条件为:(9)根据上述条件可以看出,监理在建设活动中应当承担相应的风险,目标函数为关于ρ、σ2、b的递减函数,可见监理工程师具有规避风险的属性,监理努力工作水平与π1产出的方差σ2呈负相关性,方差越大则承担的风险就越低;如果监理工程师为风险中性则应由业主承担全部风险,在此条件下监理的风险分担至于品牌因素相关。风险中性的业主在能够观测到努力水平时承担全部的风险,换句话说在信息对称条件下监理基本无需承担风险。如果监理的努力水平无法被业主观测到则应承担相应的风险,此时所付出的风险成本为:(10)根据业主的期望产出可采用下式作为努力成本的节约:(11)将上述公式作进一步运算即可得到激励成本如下:(12)最终得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如下所示:(13)根据上述公式可知,工程建设成本与努力成本b呈负相关性,与水利工程绩效影响系数、监理能力水平系数、风险规避度以及工程投资额呈正相关性。监理的特质为业主设计激励机制的重要依据,其影响因素有努力成本系数、风险规避度以及其自身能力水平系数相关,并且能力水平系数与工程监理的能力呈正相关性;监理越勇于承担责任则其风险规避度越小,越不计较个人得失和具有创业精神气努力成本系数就越小。因此,激励机制发挥其应有效率的重要前提为业主根据自己工程特点,选择与实际工程相符的高素质工程监理极其重要。通常情况下,业主应选择具有敢于冒险和创新且阅历经验丰富的工程监理,从而更好的发挥激励机制的功能作用。另外,外部环境条件为影响激励机制设计的另一大因素。业主的报酬制度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通常是根据监督绩效确定。然而监理的监督绩效或称产出还与外部环境的多种因素相关,并不是由监理的努力水平唯一确定的。因此,业主应尽可能的排除外部因素的干扰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监理报酬契约,为将尽可能的降低监理的风险成本应使用充足的统计量。例如,业主可选择与监督绩效和外生随机变量有关的而与努力水平无关的可观测变量z,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可将z写入,从而降低业主的成本并增加工程监理的激励强度[8]。
4结论
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与业主之间存在博弈关系,业主根据质量标准对监理单位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如何引导与激励监理根据承包合同完成各项任务为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文章通过理论分析与运算推导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在信息对称情况下监理通努力获取的综合效益与其努力成本比值为执行承包合同努力水平的重要依据,监理企业努力带来质量和信誉收益与保留收益之间的比较为业主对监理执行合同经济回报的重要依据。2)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监理企业所承担的风险与信誉收益的综合效益和其努力成本之间的比值为决定监理执行承包合同的关键,监理努力成本、企业品牌偏好以及外界不确定性因素为决定监理风险承担的主要因素。3)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监理自身努力获得的信息与质量效益关系决定了监理成本的大小程度,企业努力水平在信息不完全条件下小于信息完全条件。工程监理由于受到人力、物理和技术水平等条件限制,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条件下不可能将对各项任务达到无限的努力程度,无论业主的激励强度如何强大也不可能达到其期预期目标。
作者:王克勇 单位: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