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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新闻的影响分析
(一)积极影响分析
随着网络新闻的普及程度不断加大,以及人民群众对于网络新闻认可度的持续提高,网络新闻已经逐渐成为了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的一种有效方式。首先,网络新闻具有互联网技术的诸多优势,其在传播速度、传播范围方面的表现较为优异,且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实现自身的监督职能,保证政府部门执法的民主性与合理性。这对于从根本意义上实现民主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价值。其次,作为新闻媒介的一种,网络新闻对于人民群众实现舆论监督有着积极的帮助作用。网络新闻能够有效推动反腐工作的开展,保证政府部门的执政廉洁性。
(二)消极影响分析
网络新闻是一种新兴的新闻传播媒介,由于其在我国存在的时间较短,政府部门缺乏对于网络新闻的有效管理,且业内尚未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因此在网络新闻影响力不断扩大的背景之下,其消极影响所造成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长期以来网络新闻平台中包含着大量的虚假新闻以及错误舆论,且网络新闻平台缺乏对于网民参与新闻评价的有效约束,进而导致网络暴力现象的出现。网络暴力现象不仅会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甚至还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其次,在网络新闻平台缺乏对于新闻内容的有效监管及控制的基础上,网络侵权现象较为常见,这显然不利于网络新闻行业的持续发展。最后,由于网络新闻平台给予了网络新闻创作者极大的自由权利,因而导致网络新闻平台中存在着大量侵权行为,其不仅仅包括文体明星,更包括社会知名人士,这种现象的存在,显然是对我国人民群众隐私权利的一种侵犯。同时,网络新闻平台中存在着大量低俗信息,这些信息的存在,不仅会直接影响到我国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更会对其价值观念的形成造成一定的损害,甚至还会影响社会道德标准出现变更。
二、网络新闻公共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监管的问题
任何行业的发展及管理均无法离开法律法规的引导和约束。早于2000年,我国就针对网络新闻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实现对于网络新闻媒体的约束及管理,但是由于网络新闻行业在近年来的发展速度较快,以往的法律法规所存在的问题及弊端逐渐暴露。从立法角度来看,现有的法律法规过于强调对于网络大环境的治理,缺乏针对于网络新闻的管理细节,整体成熟度不足,不具有实用价值。其次,尽管我国已经陆续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但无论是针对立法的研究还是立法进程的推进,均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显然与网络新闻的快速发展之间存在一定的偏差。由此可见,若立法部门仅仅以传统的立法方式去针对网络新闻行业,则势必会导致法律法规无法适应网络新闻发展的速度,因而立法部门必须始终在立法的过程中坚持超前性的原则。
(二)管理力度问题
首先,政府部门缺乏对于网络新闻平台的管理。随着互联网的准入门槛不断降低,网络新闻媒体平台的数量,也呈现出了快速增长的趋势,而政府部门针对网络新闻媒体平台的准入管理则存在明显的不足。其次,由于网络新闻平台中的新闻内容具有较大的自主性,新闻的创作者占据了绝对的主动权,且在新闻信息的性质很难得到准确判断的基础上,管理难度相对较高。
(三)娱乐新闻的监督问题
娱乐新闻是网络新闻中数量最多的一种新闻形式。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网民在网络新闻平台中所阅读数量最多的新闻即为娱乐新闻,其占比甚至超过了60%,这一数据要远远高于其他形式的新闻内容。阅读娱乐新闻的群体主要以12岁至24岁的青少年群体及青壮年群体为主,因而娱乐新闻的内容往往会影响我国青少年的价值取向。但是从现阶段我国政府部门对于网络娱乐新闻的监管情况来看,其并未在真正意义上发挥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各项监管工作及监管措施并未彻底得到落实。从而导致网络娱乐新闻在内容方面过于庸俗,严重影响到了我国青少年的身心成长。
三、网络新闻公共管理的创新模式
(一)采取实名制度
与传统新闻媒介不同,网络新闻媒介存在一定的虚假性,这为虚假信息的存在及传播创造了良好的客观条件。同时,也对网络新闻环境的净化工作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想要从根本上对网络大环境进行整改,实现对于网络新闻的约束,政府部门应当积极推动网络实名制的落实,从而明确新闻创作者、传播者的责任,从根本上杜绝虚假信息的出现。从网络实名制度的推广情况来看,我国的部分网络新闻媒体已经应用了该制度,整体普及程度不佳,且网络中的反对呼声较大。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网络新闻媒体行业的现状来看,实名制度是强化网络系统管理的必经之路。因此,相关政府部门需要根据我国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出台法律法规,基于法律的角度,对网络新闻进行约束,保证市民制度的推广及落实。其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法律意识的宣传力度,让全体网民学会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从而营造良好的网络大环境。
(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
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过程当中,立法部门需要从网络新闻的发展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角度出发,确保法律法规具有超前性。同时立法部门需要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的审核,适当的对法律内容进行调整,确保其符合网络新闻行业的发展规律。其次,政府部门需要重视法律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完善,成立专职的网络新闻管理部门,由其全权负责网络新闻的监督及管理。
(三)建立网络新闻管理体系
政府部门需要明确网络新闻公共管理的原则及途径,强化对于网络新闻的监督,提高网络新闻的准入门槛以及审批力度。首先,政府部门需要加强法律宣传,让网络新闻创作者、传播者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督促其强化自我的综合素质。其次,政府部门需要重视舆论管理的作用及价值,发动全体网民借助舆论的力量对网络媒体进行监督,从而实现对于网络媒体的约束。最后,网络新闻媒体平台需要不断对网络新闻的评价体系进行完善。网民有权对网络新闻的价值取向及真实性作出自我评价,且有权对网络新闻进行举报,网络新闻平台需要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核实,将举报结果反馈给举报网民,并对违规的新闻信息采取查封处理。若某一网络新闻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时,网络新闻媒体平台需要督促新闻传播者对社会公众进行致歉,从而起到警示的作用。
结语
综合来看,我国在网络新闻公共管理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积极发现问题、正视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作为现阶段主要的信息传播途径,强化对于网络新闻的公共管理,不仅能够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更能够实现对于人民群众价值取向的有效引导。因此,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加快网络实名制的推进步伐,完善法律法规,推动网络新闻管理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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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俊鹏 单位:复旦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