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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公共管理视角;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弊端;策略
一、新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的联系
在我国,一般将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理念定义为后期发展理念。新公共管理理念是当今社会人才管理方向的一个潮流,只有运用好新公共管理理念下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才能不断地优化人才管理结构,让其更好的为社会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是普遍存在于当今社会的一种理念模式,在我国各种事业单位中,人力资源管理主要是对内部资源的一种调整,为单位内部人才配置工作,使其更好地增强事业单位抵抗外域风险的能力,让单位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根据当前我国的社会及市场分析,当今我国企事业单位应该在不断地加强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同时,更应该不断地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养,确保能够真正的加强对人才的管理以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真正认识。
二、当前我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管理机制不完善
事业单位的人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我国的事业单位人才不断地为我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当然,我国的一些事业单位根据每个人的能力建立了完善的岗位分配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但是,就总体而言,其制度仍旧存在不足,其中一些制度的规定无法得到实质性的实施,比如奖励制度或者约束制度等,这些制度一般会由于体制的不健全以及过程的繁琐而无法实施,其制度如同一纸空文。
(二)管理理念保守
我国现今的事业单位深受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人才的毒害,长期以往的只注重协同配合各个部分,只顾工作结果,不顾工作效率。导致了我国的事业单位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模式陈旧以及分配不合理,严重导致了我国事业单位对人才的培养和开发,不利于事业单位人才的全面发展,也不利于事业单位的长久发展和稳步前行。
三、我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策略研究
(一)建立健全我国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一个事业单位只有不断地更新管理理念,规范管理模式,优化管理制度,这个事业单位也才能有效的运行。制度是让人才遵循轨迹和不断激发自我的一种有力保障,只有将制度不断地健全,才能让相关的制度能够得到切实的实施,因此,不断地健全我国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势在必行的。根据现今社会发展规律及趋势分析,当前的一些事业单位只有不断地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奖励机制,才能有效的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1.规范薪酬分配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人才的管理要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展开研究,通过薪酬分配制度不断地调整内部资源,使其达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我国的事业单位要打破平均分配,统一打款的格局,要实现按劳分配以及按贡献分配相结合,不断地实现薪酬分配的合理化,不断地调整内部资源,从而有效实现内部制度的合理性。2.加强内部评估制度。加强一个事业单位的内部评估有利于不断地优化事业单位内部的制度,并因时因势做出调整。事业单位内部的评估制度的制定要比较严格,这样才能加强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监督,并通过权责分明的制度和有机奖惩制度来增强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增强员工竞争意识。在事业单位中,只有员工有了竞争意识,事业单位也才能不断地进步。在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应该加大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力度,让员工居安思危,在各个部门互相帮助的同时,也应该相互竞争,不断地增强业绩之间的对比,同时相关的管理者也应该定期对各个部门的绩效展开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下发各个部门负责人,使其能够产生竞争性和危机感。
(二)强化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
我国传统的管理理念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的需要,需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不断地与时俱进,求实创新,不断地更新管理理念,与时代接轨,紧跟时展的潮流,强化事业单位内部的工作效率,同时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关爱单位人员,让单位人员在为单位创造财富和绩效的同时,也能够真正的实现自我价值,从而激发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结语
我国的事业单位人才管理模式虽然在逐步完善,但是对于当前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人才管理的分析,我国要真正的实现对人才资源管理的实效性管理,依旧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也只能根据当前事业单位在对人才的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而提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才能不断地推动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以及助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笔者同社会广界人士也一同坚信,我国的事业单位对人才资源的管理也能够上升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刘敏.基于新公共管理视角的我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分析[J].福建质量管理,2019,(12):88.
[2]苟欢迎,谷秀洁,杨玉麟,等.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管理绩效的提升方法——以佛山市图书馆项目化管理实践为例[J].图书馆论坛,2017,37(2):56-61.
[3]吴智鹏.公共管理视角下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改革方向研究[J].魅力中国,2018,(50):249.
作者:刘世豪 张志华 单位: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