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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思想与公共管理理念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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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思想与公共管理理念的融合

[摘要]老子的道家思想是中华民族光辉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无为而治”思想是老子整个道家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一种行之有效、弹性极佳的管理策略越来越引起许多管理者的注意与重视。本文试从公共管理的用人角度去理解老子“无为而治”思想,通过对公共管理用人原则的探讨,从人才的观念、合理分权、人才激励与人才使用的关系、人才使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用人对管理者素质的要求等方面来浅析“无为而治”与当代公共管理人本理念的融合。

[关键词]老子思想;无为而治;公共管理;人本理念

中国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而道家思想则是其中的一颗璀璨明珠。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共管理的执行主体作为知识和科学技术的承载者日益成为第一资源,能否对管理者进行有效管理,成为组织实现其战略目标的关键。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并且已经演变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和层次,由单极转向多极,从区域遍及全球,科技日新月异,信息层出不穷,在这种情况下,过去盛行的西方管理哲学与理念越来越显“苍白无力”,世界上许多管理学家都把目光由西方的管理模式转向了东方道家的管理原则与方法,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作为一种行之有效、弹性极佳的管理策略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与重视。

一、老子思想的形成

《道德经》是老子道家思想的高度概括。就老子思想所能达到的高度来说,它是哲学思想。但就其现实意义而言,不论是在中医研究,还是养生之道,抑或是用兵之道,以及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道家思想都用其特有的方式阐述着自己的主张,对许多具体科学的发展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道德经》上,提倡用“无为”“守柔”“简政”等方式来消除社会矛盾,使社会得以安康、太平。“道”和“无为”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居核心地位。“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的“道”有六种涵义。“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应用于治人、治国与管理企业,必然引出“无为而治”的管理思想。“无为而治”中的“治”即是治理,其中“无为”是手段,而“治”则是目的。道家思想主张对国家的治理,对人的管理以及对企业的管理都应该遵循它们自身的“道”,不随意干涉,主观地强制要求一切都遵循管理者的意愿发展,应努力创造条件、制造机会使一切都达到它们自身的最佳状态、最适合的发展方向。简而言之,“无为而治”的主要内容是:“为无为”和“无为而无不为”。

二、当代公共管理中的“用人”思想

在公共管理中合理地使用人才、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益是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提高公共管理中的人才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益。在所有要素中,人才是企事业单位一切活动的主体,员工的使用情况决定了政府行政效率的高低。合理地使用人才有利于提高组织的管理水平,减少组织“内耗”、降低行政成本,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相反,当人员使用不当,有的人没有事做,该做的事没人去做,在人员使用上该用不用,不该用滥用,事情人人负责,问题出来又人人不负责,这样将有损组织的团结与发展。因此,合理用人、科学用人的用人理念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我们应该树立合理的、富有弹性的用人理念。科学用人主要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人事相符人事相符是指员工与工作相适应,即按照工作的需要挑选最合适的员工,达到工作岗位和员工能力之间的最佳组合。由此可看出,人事相符意味着要因事择人和量才使用的有机结合。因事择人主张员工使用从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的要求出发,以职务对员工的要求为标准进行。使每一个岗位都能够有适合的人相匹配。这是一种与因人设岗相对立的一种用人方式。然而人事相符并不是片面的否定人的特殊性。它在主张因事择人的同时还强调量才使用、用人所长。量才使用是按照个人实际情况的差异合理安排适合的工作,它包含两层含义:充分考虑员工的特长和能够容人所短。由于先天因素和后天教育程度的差异,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特殊的才能,实际上也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才,它强调的是在特定的岗位有适合的人才去担当。

(二)权责利相适应原则权力、责任、利益是管理者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使用所不能忽视的三个因素,三者必须保持一定的、相适应的关系。一般而言,它们遵循等边三角形定理,三者各是三角形的三条边,它们是相等的,明确了职责,就要授予相应的权力;赋予权力的同时,也要受到相应责任的约束。其中,职责存在是权力存在的前提,组织的存在与发展要求组织中的每一个员工都要承担一定的职责,履行一定的义务;而权力则是员工履行职责的必要保证,没有相应的权力作为支持,各项工作都将难以展开;另外,履行职责就意味着承担相应的风险,没有谁会自愿的无偿承担风险,而利益则是促使员工去承担责任、承受风险的驱动器。通常情况下,权责越大,相应给予的利益报偿就应当越丰厚。

(三)柔性管理原则对人的管理可分为两种性质的管理:刚性管理和柔性管理。在过去的几百年中,为了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情况,刚性管理在其中占据着主导地位。但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各种刚性管理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都逐渐发生了变化,柔性管理日益成为主流。在用人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冲突在所难免。然而由于人才是一个事业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因此对于管理者而言,用柔性的方法冷静、理智地处理与下级的冲突,缓和双方的矛盾,减少冲突给工作带来的影响是一个优秀的管理者所必需的。柔性管理并不是盲目地迁就与退让,简单来说就是要求管理者以礼待人、以德服人、以信动人,真心实意地关心下属、尊重下属、相信下属,以下级对上级的拥护为根本出发点。建立以人为本的组织文化是实现柔性管理的另一条捷径。

三、老子“无为而治”与当代公共管理的融合

(一)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的观念老子重视“无为”,认为它是管理的最高境界。他说“我无为,而民自化”,即是倡导人民自己管理好自己。这些“无为而治”的思想实质上是第一次把人放到了前所未有的卓越地位上,并要求管理者要服务于人,充分肯定人才的力量,相信人才,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肯定、尊重人的个人利益,并且努力满足员工的各种合理需求,包括员工的自我发展,实现组织和员工的双赢。这无异于倡导传统人事管理想当代人才管理的转变,提倡一种新的用人理念———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管理,又称人本管理,是把人的因素作为管理中的首要因素和本质因素,围绕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行组织运作的一切管理活动,以促进组织和个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当代的许多学者认为,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是人本管理的基本要素;管理环境对人本管理有重要影响;感情管理则是人本管理的具体体现和进一步拓深。

(二)“无为而治”与权利下移老子的“我无为,而民自化”的用人观,蕴涵了利用下级或民众力量来减轻领导负担的思想。他说:“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其意思是说:世上最好的统治者,其实人们并不知道他的存在。世上与最好的统治者相比较而次之的统治者,人们还是亲近他赞美他的。世上比次之统治者再次之的统治者,人们是害怕他甚至畏惧他的。世上最坏的统治者,人们是很轻蔑、很鄙视他的。只有统治者本身不值得信任,人们才会有不信任感而不相信他!最好的统治者是多么的悠闲啊,他不轻易发号施令,事情办成功了,老百姓都会说“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这是很自然的”。由此看来,这样的“无为”是把“有为”交给民众的“无为”。因此,结合到当代的用人思想中也就是强调使用适度放权或有效授权,使权利下移。充分利用下属员工的力量来突破领导者自身的精力、能力、专业知识等局限。使管理者从繁琐的公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大局和战略。并且管理者在减轻自身负担的同时,加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三)“无为而治”与合理分权老子的“我无为,而民自化”思想,不仅蕴涵了权利下移以减轻领导者负担的内容,同时也蕴涵了合理分权,不越权管理的内容。老子以“爱身”和“无为”为出发点提出了以不越权和不越位的用人方式的思想。他说“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稀有不伤手者矣”,这句话的意思是: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木匠用斧头去砍削木头,代替木匠去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到手的。用现代的管理学观点去理解它,也就是说管理者不要超越自身的责权和职务范围去插手属于别人该干的事,否则会伤及自身,给自己带来祸害。这意味着权力需要合理分割,分割出的权力要具体落实到个人,这有利于发挥个人特长和能力;它还意味着不越权越位,越权越位不仅会导致冲突,而且还会造成秩序的混乱,最终危害到管理者自身利益。

(四)人才激励与人才使用同步进行在公共管理中,人才是一种特殊的资源,不同于一般的资源。它的使用价值能够随着其载体的情绪与状态呈现出很大的差异性,是一种潜在性极强的资源。因此,对人才的管理使用也不能片面的等同于一般资源的使用,而对人才进行有效激励是使人力资源的价值得到最大限度发挥的必要手段。而激励并不是一次性的过程,它贯穿于整个人才使用的始终。因此,有必要将人才激励与人才使用同步进行。

(五)用人要制度化、规范化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这说明“无为”本身就是法,用这种法理治理国家,人民将可以自然化育,国家可以自然而然地实现稳定。老子这里已把“无为”确定为法,虽然他所说的“法”只是自然的“法”,但他说的:“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和“我无为,而民自化”,却是把法的确立和实施作为实现民众自我化育的前提条件。用现代组织管理的观点来理解这种“法”,也就是组织内部的各种规章制度。在组织的制度体系中,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单位所要遵循的准则,一个组织要想提高其自身的优势,管理就必须善于利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内部的规章制度规范人,使用人,为人发挥其创造性作用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实现制度、规范充分、合理的“有为”必须以制度制定的规范化为前提。制度制定的规范化要以遵循各种性质的“道”为基础。这包括符合事物的客观规律和现实情况;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符合该组织发展的长远需要;不损害广大员工的个人利益,这包括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利益;另外,制度创新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环,但值得注意的是制度的创新必须以客观实际为前提。

四、总结

“无为而治”思想是老子整个道学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智慧,一种精神,一种思想的启迪和方向的指引。从公共管理的用人角度去理解,老子思想以其“无为而治,道法自然”的观点,给予了当今时代公共管理以极大的启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才日益成为第一资源,将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与当代的用人理念相融合成为时代的必然。将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与当代公共管理中的用人理念相融合,决不应是断章取义、生搬硬套的融合,而应是深层次的精神上的融合;同时它们的融合也并不意味着盲目的照搬照抄,而是科学理性地去学习。引其精华,去其糟粕。并能够打上本时代特有的印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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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民祥 单位:中共肇庆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