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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地区共有101个县,其中21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17个县、49个旗、3个自治旗。内蒙古自治区现有乡镇苏木641个,文化站848个,嘎查村12215个,农村牧区人口约1360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59.1%。全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中,县域公共文化服务是完善的关键层面。
(一)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近年间内蒙古地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制度、项目工程以及运行机制等各方面得以实施运转,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在自治区自上而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处于承上启下的旗县的公共文化建设也获得了一定发展。
(二)公众公共文化生活日益改善
随着地区经济文化的深入发展,县域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进步,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过程中注重服务内容的多样性、提供主体的多元化和提供方式的创新性,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草原(农家)书屋、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重点文物保护、基层两馆建设等一大批重大文化工程和项目得以推进。区内各类表演团体面向基层也开展了大量的文艺演出。从地方来看,公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县本地在传统节日组织开展规模较大的庆祝活动,也举办一系列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以及举办旨在打造地方文化品牌的特色节庆活动。从公众个人来看,文化需求日益变化,文化诉求及参与文化活动的意愿都在不断提升。
二、内蒙古县域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困境
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对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提升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肯定内蒙古公共文化服务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县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上存在的不足。
(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经费投入不足
近年来,尽管全区各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逐年增加,但由于财政投入总量不多,文化事业建设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仍相当普遍。由于经费缺乏制度性保障,大多数旗县的文化单位处于低水平的维持状态。全区人均藏书量和购书费均低于人均全国平均水平,多个旗县图书馆没有专门的购书经费。还有,大多旗县文化馆(站)由于业务经费欠缺,每年只能在春节开展一次元宵文化活动;有的乡镇文化站基本活动有时都难以保证。
(二)公共文化各类设施设备还不够完善
国家对于图书馆和文化馆场所的面积标准最低是1500平方米和2000平方米,全区62个图书馆和58个文化馆的场所面积不达标。全区11224个嘎查村有文化室6850个,但面积达到100平米以上的仅有1253个。旗县剧场缺乏,全区只有8个旗县有剧场、影剧院,大部分旗政府所在地都没有专业的演出场地,文艺演出活动受到演出场地的限制。目前73支旗县级乌兰牧骑,现有办公和排练场所面积不足2000平方米的有17支,不足1000平方米的有18支。
(三)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低文化机构服务水平和服务
能力不强,人员专业素质低,工作方式保守落后,文化创新意识弱,难以满足公众文化需求。如乡镇文化站专职人员及有特长人员少,缺乏专职管理人员,高素质的具有领军能力的专业人才尤其匮乏。同时,缺乏有效的培训机制,培训资金匮乏,难以提供专业培训。一些基层服务人员长期受编制和薪资待遇问题困扰,影响正常的工作和服务水平。
(四)城乡间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不均衡
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共文化发展不平衡。城市聚集着大部分的公共文化资源,而一些偏远的、经济发展较差的农村牧区,缺乏最基本的文化服务,农牧民基本文化权益无法保障。呼和、包头和鄂尔多斯地区公共文化资源拥有量占全区一半以上,再除去各盟市政府所在地占有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留给县级政府和乡镇基层的就更少了。由此导致城镇与乡村牧区文化发展差距不断拉大。
三、完善和加强内蒙古县域公共文化服务的现实途径
(一)增加政府经费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专项发展资金,解决旗县图书馆、文化馆没有独立财务的问题。切实将新增文化经费主要用于基层,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牧区的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投入机制。加大对县域地区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和文化室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文化设施建设的覆盖率和达标率,形成具备各种功能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根据苏木乡镇服务人口数量,建设符合其标准的综合文化站,并且配备相应的技术服务设备以及图书、报刊、棋类、球类等文体游艺设备。
(二)加大重大文化工程实施力度,增加公共文化服务的资源总量
推进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发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草原书屋、农村牧区电影放映等多项惠农工程的独特作用,缩小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差距。吸纳各方力量,改善、提升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准,增加公共文化服务的资源总量。
1.推进实施文化共享工程以内蒙古地区民族特色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贫困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依托各级图书馆以及县域地区的文化站,形成具有丰富资源、先进技术、便捷服务的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并努力实现“村村通”。提高共享工程的利用率,让更多的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基层服务点使用文化信息资源及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的资源服务。
2.鼓励农民自办文化支持农民群众通过自筹资金,兴办农家书屋、民间剧团、电影放映队、文化大院等,实现自我管理,对业绩突出的民办文化机构,政府予以资助、表彰和奖励。培养和激励“乡土艺术家”,在发展农村文化方面成为带头人。把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村作为重点,积极开展健康的传统集体文化娱乐活动,发展适宜地方的现代文化项目。
3.推进流动文化服务工程为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配备多功能的文化服务车和电影放映车,以利于提供开展政策宣传、影视放映、文艺演出、展览、图书销售和借阅、科普宣传、科技宣传为一体的流动文化服务,为县域群众提供生产和生活中需要的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
(三)完善和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作机制
1.实现公共文化活动内容和方式的多元化创新在举办文化活动时,应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区域特色,挖掘和培育有特色的地区文化,树立地区文化形象。高度重视、保护和发展具有内蒙古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提供过程中,充分利用已有的文化资源,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实现“以需定供”的文化配送机制,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以不同的方式和主体提供公共文化服务;针对不同的人群,提供不同的服务活动项目,从而满足不同特点地区和人群的需求。
2.吸收多方的力量,形成城乡区域间优势互补的互动促进机制在政策和投入等方面向农村倾斜,优化资源配置,缩小地区间公共文化发展差异。建立城乡共同发展和互利双赢的统筹机制,以城市辐射带动城镇和农村的发展。要注重城区文化设施的延伸功能,市区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文化设施的开放要向乡村拓展,加快文体设施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同时要改进“三下乡”办法,实现送文化下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文化下乡应与公众需求对接,确保实效。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城乡之间结对帮扶、共建,使城市文化下乡,农村文化进城,双向助推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发展。
(四)转变政府文化职能,健全相关文化制度
1.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随着中国政府整体的转型,自治区政府应该整合各级政府部门的文化职能,提高文化服务的创新意识,改善文化行政部门管理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切实扭转文化管理部门职能“错位”、“缺位”和“越位”的问题,把政府传统的以行政管理职能转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2.完善文化法规体系,推进文化事业发展要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不断完善文化政策法规体系,促进文化事业的顺利发展。尤其要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制定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和措施,为当前经济条件下文化的发展提供各项法律保障。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把文化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深入开展文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守法经营和维护文化权益的自觉性,为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事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建立健全县域公共文化服务覆盖考核办法制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估机制,有利于研究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及服务标准,对于地方各级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的具体标准,以及其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内容等,都可以做出明确详尽的规定,这种做法的益处是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便于基层落实执行,并引导政府及文化单位逐步建立正确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观。如浙江在2010年推出了首个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山东省建立了县域公共文化服务覆盖率考核表,类似做法的地区还有上海、浙江嘉兴等。所以,内蒙古可以在当前国家和地区已有的考核标准基础上,借鉴其他地区的成熟做法,将县域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体系化,分别制定考核标准进行考察。
(五)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实现文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改善,素质提高。要保持基层文化站人员的稳定性,着重解决人员的选拔、任用、待遇和服务年限问题。积极引进人才,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应达到3名以上,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工作人员。同时,应实现公共文化人才培训制度化,更新从业人员知识和技能。每年对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发挥基层文化骨干和地方文化名人的作用,加强基层演出队、电影放映队、文化中心户等社会文化业余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文化志愿者队伍,增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的活力。
作者:牛华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