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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共文化服务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阵地,但是“互联网+”对公共文化服务带来了剧烈冲击。为了更好推动“互联网+”时代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本文对“互联网+”影响公共文化服务进行了分析,指出当前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公共文化服务如何适应“互联网+”进行创新提出了意见。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互联网+”;创新对策
一、“互联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影响
平等与开放是“互联网+”的基本特征,互联网使公共文化服务更“接地气”,但也极大拓展了群众信息来源渠道,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形式,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众文化的要求。此外,网络也是传播淫秽、暴力作品的高发地,这就要求“互联网+”的公共文化服务更需要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更好地履行宣扬先进文化的责任。
二、“互联网+”时代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问题
主要包括公共文化服务“高大上”居多,“接地气”的服务少,公共文化服务整体质量不高,群众不爱听、不爱看,价值观引导作用发挥欠缺,文化建设“主阵地”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互联网+”时代公共文化服务的创新措施
(一)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提供更丰富的文化服务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放宽文化“准入门槛”,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比如探索政府向演艺公司等文化供给单位购买专业演出,或者与各级文化服务中心签订文化服务协议,定期为民众提供各类文化服务。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保障机制。在严格执行“奋进必考”制度的同时,建立以能力(作品)为核心的人才引进制度,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探索第三方参与考评制度,通过互联网公开相关信息,以保障人才引进的公正、公平。创新群众参与机制。通过互联网广泛收集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状况,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作品。利用互联网社交功能,了解群众对作品的满意度,并作为评价指标,不断提升作品质量等。
(二)以群众文化服务需求为核心,让公共文化服务更接“地气”
十八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接地气”作为执政治国的主要理念。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必须要以群众文化服务需求为核心,让公共文化服务更接“地气”。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形式。在巩固文化服务“走基层”活动成效的同时,探索其他有效的供给形式。比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或者开展文化共建。鼓励各级文化服务中心与街道、与社区互动,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四位一体”的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意见征求形式。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群众对文化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群众中挖掘题材、从群众中进行创作的基本思路。重视群众对流行文化活动的需求。比如,近年来,广场舞较为流行,可以探索录制广场舞教学视频,并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满足广场舞爱好者的需要。
(三)创新质量保障机制,用高质量文化服务吸引群众、留住群众
将巩固文化服务质量建设作为重点。创新激励制度,鼓励好作品。鼓励创作人员的创作热情和参演人员的表演热情。在利益保障方面,明确各方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合理的利益调配,保障各方合法利益。可以采用公共文化服务作品招标的方式,利用制度淘汰粗制滥造的作品,保障作品质量。创新作品评价机制。在重视传统专家评价的同时,要更重视民众评价,丰富群众意见收集形式。比如,通过互联网投票收集群众对作品的看法;举办各类专题群众投票活动等。同时,也可以考虑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利用互联网技术了解民意,并不断改善作品质量。
(四)要始终重视“主阵地”建设,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公共文化服务不仅具有文化属性以及一定的经济属性,而且还承担了重要的政治功用。“互联网+”时代,更需要重视公共文化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治功用,要发挥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在作品创作、演出乃至可能的商业运作、后期管理等环节中,始终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导向,宣扬正确的价值观,自觉抵制腐朽的、错误的价值观,引领“互联网+”文化服务风潮,努力消除“互联网+”对文化服务的负面影响。总之,“互联网+”作为一种趋势,公共文化服务只能主动适应而不是被动调整。为了巩固好公共文化服务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需要公共文化服务结合“互联网+”时代的要求和变化,积极创新,勇于突破,以主动的姿态适应“互联网+”的需要,为群众提供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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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共文化立法课题组,范周.创新驱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化探析[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5,(05):55-61.
作者:徐萌 单位:石家庄市群众艺术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