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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观念上的障碍
例如不能够正确的认识到当前阶段中的社会主义里民营经济在发展前景上的趋势,反而将民营的建筑经济看做“异类”,对其进行抵触排斥;害怕民营经济会过快的发展,将对国有经济所处的主体地位造成影响;没有看见民营的建筑经济发展中所具备的牢固的现实基础,或着没看到民营的建筑经济中具有的强大的生命力以及发展前景的广阔,这些观念层面上的问题都将会对民营的建筑经济的发展造成相应的障碍。
1.2市场上的障碍
例如对民营的建筑经济中合法财产,特别是一部分管理部门中出现的向私有的建筑企业胡乱收费、胡乱摊派、胡乱罚款、胡乱集资以及胡乱报销的情况与国有企业相比更为严重;民营的建筑经济没有得到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在进行资质审批、市场的准入以及招标投标这些方面方面民营的建筑企业遭受到一定程度的所有制上的歧视。
1.3在民营的建筑经济自身发展中的障碍
(1)管理模式的家庭化以及决策方式的独裁,很难对社会化大生产中的需要想适应。在初期的企业发展中,权力被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家庭化以及决策方式个人独裁,可以对有限的资本进行高效的利用,将各个家庭成员工作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资本原始的积累得以加快。可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以后,这种用人唯亲的职员制度,造成民营的建筑企业除了家庭关以外很难再动力的主体进行新的培植;决策方式上的独裁,因为受到经营者本身的知识以及信息这些方面的限制,很难作出最为正确的决定。因此而对企业规模的发展造成制约。
(2)经营规模较小以及组织的形式过于单一,很难对越来越激烈的建筑市场进行相适应。造成这些现状的原因是民营的建筑企业的小规模所带来的滞后的发展以及采取的独资或者合伙的主要企业特征,使得民营企业在融资的能力以及扩张能力上被制约,导致企业的规模很难得到迅速的扩大。因而促使了民营的建筑企业对风险的抵御能力不足,参与市场的竞争时实力不够。
(3)短期的经营策略行为和技术与信用的不足,是导致民营的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的承揽时竞争不过别人的主要原因。我国现阶段的私有建筑企业眼光太短,多数只追求眼前的短期利益。
2.民营的建筑经济发展的措施
2.1提高认识,对思想统一
要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私有的财产进行保护的观点,进一步加强对相关知识的认识,让思想得到统一。将民营的建筑经济的发展提升到我国的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能不能深化、建筑行业是否可以真正的成为主要产业的层面上来;要将民营的建筑经济的发展提升到能不能对历史机遇把握,促使建筑行业进一步大力发展的层面上来;要将对民营经济的发展造成束缚的框框打破,只要其不与相应的法律政策相违背就尽量对其做任何方面的限制。
2.2对国有的建筑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进深化
建立现代的企业制度是国有的各大中型企业进行改革的目标,其重中之重是对产权制度进行改革,促使制度创新的实现。国有的小企业也可以相应的采取出售、兼并、租赁以及承包和股份合作制在内的多种方式,将国有的小型企业搞活的的步伐加快,进而开拓出更广阔的空间给私有建筑经济进行发展升级。
2.3将发展民营经济的相关政策全面贯彻
做到全面贯彻民营经济的相关政策首先要对法制的建设加强,制定相关的规划促进民营建筑经济得以大力发展,将其法律地位确立下来,进而更大限度的将发展民营建筑生产力的问题解决。再者要帮助民营建筑经济尽可能的制定能够帮助其发展的各种政策,要帮助民营建筑企业尽可能在每个方面提供公平竞争的相关环境。除此之外还要将所有制的歧视去除,强化其服务的意识,提供各种各样咨询方面的服务,为民营建筑经济能够得到大力发展提供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2.4对民营建筑经济本身存在发展缺陷规范
首先必须能够对市场在资源配置里面的基础以及导向作用做到充分的发挥,指引私营企业确定其市场的定位,制定相关的经营策略,将经济规模壮大,能够与市场竞争相适应。再者必须加强工商、税务以及审计与工程质量方面监督,将工程监理的覆盖率提高,进而对建业承担社会责任法律化,使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生产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的前提下创造利润,同时也为社会作出了贡献。
作者:王保卫 单位:巨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