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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环境审批项目分析
火电类项目、采掘、冶金、化工类项目平均每亿元投资排放气体量大,对空气的污染程度最高。轻工纺织类项目每亿元投资排放COD最大,对水体污染程度最高;交通运输、农林水利、电磁辐射污染程度较低,社会区域类项目(包含建设污水处理厂)对污染物具有一定的削减能力。综上所述:在污染程度较高的行业类别中,唯有冶金机电类建设项目投资比例上升3.51个百分点,建材火电、采掘类建设项目投资比例持平,轻工、化工类建设项目投资比例下降;较清洁的行业类别中,社会区域、农林水利、电磁辐射类行业投资比例均有上升。再以冶金机电类建设项目为例,将冶金机电类建设项目按项目实际情况细分为污染程度较低的机械加工、电子与污染程度较高的金属冶炼、压延加工、有色、焦化两类,用图表形式分析其投资分布变化趋势。SO220062013年辽宁省GDP从9304.5亿元增加到27077.7亿元,近年来污染物排放总量一直为下降趋势,一方面得益于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另一方面产业结构的优化和重点行业集约化发展的转变起到重要作用。环境审批正是把握产业行业发展,减少环境影响,降低污染的第一道屏障,科学合理的环境审批能够推动经济的优化发展。
2强化环境审批优化经济发展
环境审批体现的是环境优先原则,把环境保护前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阶段,在经济发展的决策过程中增加环境保护的把关和引导机制,实行环保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特别是建设项目和企业准人制度,注重从决策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政部门用环评审批的方式,将社会各界的投资向更清洁、更高附加值的行业引导。在经济增长的同时,环境成本正在逐步降低,产业结构越来越趋于合理。行政部门的环评审批在产业结构调整的大环境下发挥着非常积极的作用。根据辽宁省经济发展特征和实际,通过环境审批优化经济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环境审批中严格执行环保部“6+2审批原则”,首要考核建设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不符合国家及辽宁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的、国家及辽宁省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列入清理整顿范围的、环境污染严重高能耗的、不符合国家及辽宁省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强调规划及规划环评的审批,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及与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的相容性,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不符合功能区划的、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对建设项目的基本要求,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功能区标准,对环境带来影响的不批;污染物总量的控制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没有环境容量地区不批;坚持上马项目,通过拆除落后产能和污染企业置换总量,使区域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或者尚未完全完成生态恢复的地区对增加排污总量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严格项目审批中清洁生产和工艺的先进性,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强化区域环境影响分析的审核,外排的污染物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影响环境改善目标的不批;对于公众参与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价,更是要体现人人参与的策略,对公众影响大、公众反对的项目不批,风险不可控的项目不批,应急体系不完善的项目不批。通过环境审批严把环境准入这道大门,对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发展优化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通过分级审批和审批权限下放,对社会区域、交通运输、农林水利等污染程度较低的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简化环保审批环节,降低过程成本,优化服务流程,释放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重点区域建立环保审批绿色通道,为优化经济增长、优化产业布局的建设项目靠前服务。加强规划环评审批的技术层次,完善辽宁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同时将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引入规划环境审批之中,在规划的层面推动产业优化发展和循环经济的推进。加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核技术水平,战略环境评价在政策、计划、规划被提出或评估中提供给相关政府一种工具,使其能充分觉察出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对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产生的影响。辽宁省的产业结构调整、工农业布局和环境保护、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政府的重大决策服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实施之前,对有关规划的资源环境可承载能力进行科学评价,从根本上、从全局上、从发展的源头上注重环境影响、控制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后患。用环境保护和发展双赢的眼光,正确选择工业结构、工业技术和排放标准,合理布置工业企业,组建工业生态园区,使很多的环境问题从源头得到根治。
环保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结构中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所进行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商业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自然保护开发等活动的总称,主要包括环保机械设备制造、自然保护开发经营、环境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服务等方面。对环保产业上下游相关产业项目的环境审批给予支持和指导,如环保水处理行业上游包括水处理剂、水处理设备、泵阀产品、建筑建材等行业。下游行业包括市政、电力、冶金、石化、造纸等各细分子行业。对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型环保产业、污染源控制型环保产业,如绿地建设、退耕还林、排放集中处理、综合利用与回收等,简化环境审批,提供快速通道。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理念是环境保护的新要求,也是从宏观经济战略层面入手,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我国正处于环境与发展战略转型的关键阶段,推动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等都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环境审批是环境管理的窗口,是防止先发展后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是优化经济发展的第一道门槛。不能单纯为一个项目而批项目,要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贯彻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国家赋给环保部门的权利,在环境保护审批环节,协调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通过禁止、限制、鼓励、引导等方式,优化经济发展,带动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上,能够变治理、监管等被动为主动,从而全面推进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现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重大战略目标。
作者:刘翠玲 王东哲 单位: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