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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态建设是蓝色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重要抓手,要实现蓝色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做足、做好生态建设工作。烟台市蓝色经济区发展有良好的生态建设基础,但也面临着方方面面的问题。必须扭转观念,强化意识,实现经济收益与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增强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关键词]生态建设;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
作为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领军城市,近年来烟台市大力推进“一极领先、多极崛起”的发展战略,蓝色经济发展呈现出蒸蒸日上的良好势头。与传统海洋经济相比,蓝色经济更强调生态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利用。生态建设事关蓝区开发品质和长远发展,在各项工作中处于先导地位,要实现蓝色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做足做好生态建设工作。
一、生态建设对于烟台蓝色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重视环境生态建设,提升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既关系到蓝区自身建设的质量,又能发挥全国海洋经济的引领示范作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一)生态建设是蓝色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良好的生态环境及充足的自然资源是经济增长的基础和条件。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对于近海开发的不断加剧,导致了山东沿海的水质污染情况逐年严重,甚至多次发生赤潮的现象,许多优质鱼类资源锐减。烟台市莱州湾接近三分之二的海洋物种已近灭绝。本着“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烟台重点塑造“一极领先、多极崛起”的发展格局:东部,属于城市滨海地带,规划为具有高技术含量的海洋经济发展新区;西、北、南三个方位,由于有莱州湾、丁字湾、龙口湾的生态资源,所以定位为度假旅游岛的发展趋势。蓝区内各市县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为科学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向空间要发展要效益,以集约、高校、宜居宜游为空间发展方向。
(二)生态建设是蓝色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要搞好蓝色经济,必须以保护生态为前提。按照建设海洋生态的要求,合理安排开发时序、开发重点与开发方式,有利于促进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推动蓝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自2009年开始,烟台就将生态建设纳入科学发展考核目标,成为走在节能调控机制探索前沿行列的城市,其摸索制定的“三控两转”方式,在国内有一定的领先意识,并且有很强的借鉴性。目前,烟台市的森林覆盖率已经达到42.5%,有23个自然保护区,另一个数据——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8.4%——这更能说明烟台生态建设成绩的可圈可点。烟台成为第一批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市50%以上的镇获省以上生态乡镇命名,蓝色经济区海洋生态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三)生态建设是蓝色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加强生态建设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蓝色崛起的必然选择。这点在长岛的发展史上得到充分体现。20世纪90年代初,在成为全省第一个小康县后,长岛曾片面重视扩张产业规模,忽视了同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埋下了发展的隐患。由于海上捕捞业的过度采捕,养殖业缺乏科学养殖方式,捕捞资源日趋衰减,长岛县的两大支柱产业严重受挫,主要经济指标急剧下滑至全国海岛县的下游。近年来,长岛县吸取教训,痛定思痛,下定决心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立足于海岛独特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优势,确立了“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实施生态立体保护修复,有效带动了生态旅游度假岛建设。2014年荣获国家卫生县城,恢复旅游和自然岸线25公里,建设了环岛慢行旅游服务系统,近三年来进岛游客数量和旅游产业收入保持了年均30%以上的增长速度。通过抓生态建设放大生态优势,既使生态环境得到了保护和修复,又促进了产业的转型升级,海岛经济社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长岛的经验充分证明,蓝区要在经济发展上实现质的突破,必须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着力打造生态蓝区的生态经济。
二、烟台市生态建设与蓝色经济发展的态势分析
生态建设与蓝色经济发展密不可分。我们既要准确分析烟台在打造蓝色经济区中的发展优势,更不能忽视在蓝色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生态建设问题。必须进一步坚定地加强生态建设,树立推动蓝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一)烟台市蓝色经济区发展有良好的生态建设基础
1.生态环境基础较好。总体来看,烟台市生态环境处于较好状态,近年来海洋污染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海洋生态环境呈现良性的发展趋势。烟台市近岸海域90%以上符合第一类质量标准。从海洋自然资源来看,烟台市得天独厚,有关部门对于其区域内的滩涂、浅海、港址、旅游等海洋自然资源的评价,均处在山东省前列。也正是因为烟台市的海洋生态环境的逐步改善,进一步优化了海洋产业结构,并且使得生态建设得以持续发展,蓝色经济区也最终获得了高速、高效、高水准发展建设的环境基础。
2.蓝色产业框架良好。烟台市蓝色产业门类齐全,发展基础良好。现如今,烟台包括石油化工、海洋机械制造、冶金、建材、电力、临港电子工业等6大千亿元高端产业集群,以及以汽车、电子、工程机械、能源、造船等为主的临港产业带已初步形成。以烟台中集来福士、蓬莱巨涛重工、杰瑞集团等一批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高,发展态势良好。可以说,蓝色产业遵循蓝色经济发展和演变的规律,突出了海洋产业结构布局高端化的特色,这些产业基础成为蓝色经济区生态建设的支撑和动力。
3.海洋科研能力扎实。烟台市拥有中科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等9家涉海科研机构和高校,省级以上海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涉海科技研发工程技术人员超过1000人。2009年10月,由中集集团投资6亿元建设的中集海洋工程研究院项目落户烟台高新区,包括计算设计中心、海工技术研究中心、国际会议中心等九个中心和特种材料实验室、多功能海工水池实验室、三维数字实验室3个实验室。该项目全面建成后,将成为烟台市重要的海洋工程和海洋技术研发中心,必将进一步提升海洋工程自主研发设计建造的整体水平和能力,促进烟台市海洋工程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山东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升级。
(二)烟台蓝色经济发展过程中在生态建设方面面临的问题
1.生态环境压力巨大。随着蓝色经济区的快速发展,人口增长过快,环境负担逐日提升,生态问题也就随之而来,生态建设的难度随着大量生态资源消耗并加重生态系统负担而日渐增大。我们应该意识到,在以往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下,虽然经济增长显著,但是,也最终导致生态资源被破坏性地消耗,而污染一经形成,严重的不良后果很难在短时期内消除,蓝色经济区面临着巨大的生态环境压力。
2.部分生态主体意识薄弱。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蓝色经济区内有些政府部门实践中追求单一GDP增长、缺乏外部监督评价、缺少生态整体规划及具体实施办法等问题,降低了蓝色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蓝色经济区内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更有部分企业将大量有毒的工业废物乱排乱放,超出了生态系统和生物圈的降解和自净能力。很多群众缺乏健康的生活方式,加之农村污染治理体系不健全,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生态环保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3.生态环境的合作机制还没有有效建立。对于蓝色经济区的生态保护,尤其是海洋环境保护涉及部门众多,而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较之陆地更加复杂,迫切需要一个统筹的合作机制加以保障。然而,依据“海洋不上陆,环保不下海”的惯例,环保涉及的各部门大多数是各自为政,没能实施统一有效的协调合作机制。甚至会导致有利益时相互争取管理,没有利益时两单位相互推诿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很难建立有效的联合保护机制。
4.过度消耗资源导致环境代价太大。虽然目前蓝色经济区经济获得高速发展,但由于蓝色经济发展依然存在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传统的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仍未根本转变,消耗大量生态资源。在蓝色经济区内的某些地区,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利益的现象依然严重,导致蓝色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非常脆弱,亟需转变增长方式,走集约式发展之路。
三、加强生态建设推动烟台蓝色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坚持解放思想,打造经济与环境统筹发展创新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是理念的转变。要实现蓝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必须转变传统的环保观念。一是要强化生态保护意识。要敬畏自然,对生态环境有坚定的维护理念,同时还能秉承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信念。二是要立足区域实际。拓宽政府宏观决策渠道并强化环境管理机制,摒弃短视行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三是要坚持统筹兼顾。一方面着眼于从微观层面抓好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另一方面又要从宏观层面搞好体制的整体推进;既要立足解决当前突出的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又要着眼长远谋划,实现蓝色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转变发展方式,打造生态经济平衡试验区
积极改变海洋经济收益与生态资源损耗不成正比的现实,实现经济收益与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一是要抑制过剩产能和重复建设。坚持控制增量和优化存量相结合,把有限的要素资源引导和配置到优化存量和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上。二是要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将任务目标分解到蓝区内的各市(县),把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和企业。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利用市场经济手段,严格市场准入、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压缩落后产能市场空间。三是要积极发展滨海旅游业。烟台海岸线条件优良,具有红色文化、开埠文化、仙境文化、道家文化、妈祖文化以及渔家文化等,为旅游资源开发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
(三)加强海洋保护,打造生态建设领先区
蓝色经济的发展动力来源于丰富的海洋资源,发展蓝色经济必须走人与自然和谐、经济与环境协调的发展道路。一是强化生态保护,对重要的海域、海湾、海岛加大保护力度,并重点规划建设一批海洋保护区;二是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排污监管和控制,实施陆源入海污染物浓度与总量的双控;三是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坚守高效生态底线,向清洁能源要效益,积极发展沿海区域的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清洁能源项目,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要构建监测预警体系,坚持陆海统筹的原则,将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工作纳入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体系之中,逐步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协调联动监测预警体系。
(四)强化法治保障,打造政府职能转变先行区
提高政府生态建设法治意识,强化生态建设在政府职能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永续发展。
1.整合机构。在蓝色经济区内,要建立一个能够对整个区域的环境有综合、协调以及监督的这样的部门,切实行使生态系统日臻完善之责。要全面落实环保部门对生态的建设职能,强化生态建设在政府职能中的地位与作用。
2.确立目标责任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目标管理。对违反职能规定、达不到相应责任要求的,或者是在生态环境建设中推诿行事、应付了事的部门或者具体的行为人,都不能姑息,要严惩不贷。
3.制定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估机制。蓝色经济区生态建设的政绩考核中,不能只是看经济实效,更应该看生态资源保护的实效。在客观评价政府职能的前提下,要制定有利于蓝色经济区生态建设的考核体系,坚决杜绝破坏环境发展经济的发展观,以免影响永续发展。
4.提供法制保障。蓝色经济区生态建设有赖于良好的环境和法制保障机制。蓝色经济区内各级立法机关和政府必须注重健全和完善生态建设及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立法、保障严格执法,从而使蓝区生态建设的政府职能得到彰显。
【参考文献】
[1]邓研华,王宗礼.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政府职能定位[J].中州大学学报,2008(04).
[2]吕振波,张晋.蓝色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SWOT分析[J].人民论坛,2013(17).
作者:祝艳 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