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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位于江苏省中部长江三角洲腹地,长江与淮河交汇处,南临长江,北接邵伯湖,中贯京杭大运河,总面积552.68km2,其中水域面积76.07km2。境内水网密布,主要由1个湖泊、8条市级以上河道、9条区级河道、106条镇级骨干河道以及140条村级河道组成。其中列入省骨干河道管理名录8条,总长96.89km。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邗江区已形成一套符合地方实际且行之有效的河道管理模式。
一、邗江区河道管理取得的成效
1.健全机制,不断优化河道长效管理模式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扬州市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完善《邗江区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邗江区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工作办法》,建立全区骨干河道“河长制”管理机构,修订河道长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公布上墙,从而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责任、管理任务和管理目标。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建立管护网络,面向社会招聘河道管护人员,全面推行定河道、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工资、定岗位的“六定”管护责任制,划分河道责任管理段,参与河道河塘管护。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管护水平,定期组织河道管护员、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主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请相关专家授课和到兄弟单位学习先进管护方法,从而提高河道管护人员管护责任和管护水平。四是强化监管工作,科学运用GPS系统、监控探头、无人机、水利信息化平台等现代化手段,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实时跟踪监控,确保河道管护工作有效运行,提高河道长效管护效能。2.齐抓共管,实现领导担任河长通过建立“河长制”,实现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在全区所有河道竖起“河长制”公告牌,公布河道名称、河道长度、管理要求、总河长、河长、责任人、管理单位、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加快推进河道管护工作,促进“河长制”管理公开化,使“河长”职责能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3.完善制度,出台考核办法以考核为抓手,市河长办出台了《扬州市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扬州市财政局、水利局联合制定了《扬州市骨干河道管护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经费管理、管护措施、管护效果和群众满意五个方面,对考核结果优良、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河道,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分配系数分别为1.2、1.0、0.8。4.落实资金,为长效管理提供保障在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基础上,积极向省、市争取资金,确保全区每年用于管护的资金不少于1150万元,各镇每年安排的自筹资金不少于上级奖补的20%。河道管理宣传经费及各专项项目经费都已得到落实。5.严格考核,巩固长效管理成果完善各项考核机制,组建绩效考核专职小组,配备车辆和设备,每月对各镇(街道、园区)管护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管护不到位的部位及时在“水美邗江”微信群和专项简报中公布。每季度对照《邗江区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并根据考评分数拨付财政奖补资金。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检查考核,使全区各地的河长制管理工作操作更加规范、机制更加健全、效果更加显著。6.典型示范,全力推进省骨干河道管理省骨干河道管理以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经费管理、空间管理、资源管理、工程管理为主要抓手,实行以点带面、示范推进。开展河流生态健康评估、水利风景区创建、河道管理范围内界桩及宣传牌设置、示范亮点河道创建等工作,努力提升省骨干河道管理水平。健全河道管理台账,对涉河建设项目实现“六个一”(一份批复、一张表格、一张照片、一份协议、一张占用证、一张票据)管理。
二、邗江区河道管理存在的问题
1.河道管护工作的监管还存在漏洞部分河道管护人员年龄偏大、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综合素质偏低以及巡查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部分河道管护效果不突出、不明显。此外,少数镇村河道巡查工作存在漏洞,进度滞后,增加了河道监管和水事案件查处的难度。2.水事案件的制止缺乏有效手段涉河违章建设项目大部分具有建造时间灵活、结构简易、搭建便捷等特点,且存在难以拆除的问题,管理部门若强制拆除极易引起矛盾冲突。即使发现了水事违章行为,也因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和快速有效的制止手段,难以有效阻止,给后续的案件查处增加难度。此外,受地方行政干预的影响,许多非法侵占河道资源、破坏河道生态的行为没有严格地依法惩处,对河道管护工作的开展形成阻力,造成负面影响。3.河道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河道管理线长面广,管理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填、塞、堵现象以及废弃物沿河排放已经成为社会综合治理难题,仅靠一个部门或单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这导致了河道长期处于几个部门的共同管理,形成职能交叉、配合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管理现状。同时在河道管理维护过程中,各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难以形成执法合力,使河道管理处在谁都在管,但都管不到位的无序状态。4.部分河道水质改善不明显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河道两岸土地开发利用,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效率不高;多数原有排污口未经水利部门审批和论证,使用过程中排放的污水没有得到及时控制,污水未能达标排放;在对入河排污口的管理上,由于排污口的设置隐蔽性强,排放的污染物量测定难度较大,不便于监管,造成水质超标;加之农业面源污染、养殖污染现象依然存在。这些因素导致部分河道水质改善不明显,老百姓对水质问题的投诉较多。5.“河长制”工作还没有完全深入到位部分河长很少深入河道管理一线,未能全面掌握河道管理实际情况。“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河道管理不仅需要各级领导和各级河长引起高度重视,也需要各责任部门齐抓共管,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和标准切实履行职责。
随着水利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的需要,河道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高,老百姓对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的期盼也越来越强烈。针对目前河道管理存在的短板,应积极整改、创新发展。(1)利用已成熟的河长制管理机制,强势推进,创新发展。加大河长制的宣传力度,考核结果除在媒体上公布外,还应向每一位河长发送告知书,让其及时掌握所辖河道的情况,以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各项工作。(2)切实落实治污措施,加强排污口监测与管理,淘汰落后化工产能,大幅减少化工行业向河道污染物排放量,加大对农村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加快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生活污水接管,提高村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达标率,着力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3)加快河道确权划界工作进程,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加强河道岸线利用管控,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利用。加强水域资源保护,实行水域占用补偿、等效替代。(4)强化河道日常监管巡查,推动河道空间动态监管,建立河道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遥感等信息化技术,动态监测河道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加大河道巡查频次,明确河道巡查路线、范围、时间,专人负责每次巡查的台账记录,规范填写巡查报表,实现水政巡查月报制度。进一步明确河道巡查职责,完善考核机制和奖惩办法,对工作优秀的要表彰嘉奖,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惩罚,奖惩分明,采取有效措施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5)加强河道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河道执法监管和查处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6)坚持“一河一策”“一事一办”原则,针对不同河道功能特点以及存在问题,由河长牵头组织,编制工作清单,制定年度任务书,提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有序组织实施。对于各级河长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关于反映河道管护的相关问题,要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确保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7)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宣传教育,一方面扩大影响,提高沿河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河道管理人员人教育培训工作,保证能以务实的作风履行好日常巡查和长效管理职责,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新景观,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人居环境
作者:张兴恩 蒋宏岭 陈葆 丁长松 单位: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 江苏省扬州市水利局 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