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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的问题以及现状
1)政府的政策影响。市场经济环境下,资源的优化配置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所形成,然而,政府部门并不会直接地决定价格或干预市场经济,而是通过经济政策的制定以引导生产投资等方面来发挥自身的职能所在,而现阶段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政府部门必须要采取政策的手段来调整以及建立新型的经济运行机制,这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有着很大的影响。
2)建筑工程造价的主控意识并不是很强。目前阶段,建筑行业的工程造价多数都存在着事前主动控制较少、事后被动控制较多的现象。在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项目机构人员往往仅重视施工图设计,对施工图预算审定、报批程序还不够重视,导致工程造价各阶段承上启下的作用被消弱,因此,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导致施工图预算与竣工决算相互脱节,使过程管理工作量不断的加大,最终出现工程造价控制失控的局面。
3)工程造价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工程造价动态管理过程中,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时,相关投资估算指标在一定的程度上不能够满足相关工作的需求,所以,在进行技术设计或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的过程中,不仅需要一定的指标,还需要概(预)算定额。对工业、民用建筑工程而言,缺乏概算指标的具体使(适)用规定,相关的设备材料也没有建立成比较健全的信息系统,进造价进行准确地预测或调整,而导致了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很难产生实效。
4)从业人员的素质比较低。在目前阶段从事工程造价的人员大概约有80万。在这些人员当中本科的毕业生不到1/3,然而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甚至不到1%,其中多数是大专以及函授毕业人员,甚至有的从业人员连专科的文凭都没有,并且绝大部分的人员仅仅是毕业于工程管理以及投资经济等比较相近的专业。这些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仅仅是停留在概预算上,自身并没有全方位以及全过程的对工程进行动态管理的能力。
2动态管理的几个环节
在工程造价动态管理过程中,不仅仅要对设备、材料价格动态、人工价格动态以及工程质量标准等进行动态掌握,同时还要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的设计及施工阶段等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1)可行性阶段进行的动态管理。在项目的可行性阶段进行研究必须要根据概算估计的指标以及造价质、量等价格方面的信息,合理的确定出投资的规模,同时要对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各种动态因素进行考虑。
2)初步设计阶段进行的动态管理。在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对于项目的造价动态管理的影响也是十分大,根据有关资料显示,设计的费用仅仅占据工程总费用的2%左右,然而,这2%的费用却对工程的造价影响的程度达到75%以上。因此,在项目做出了投资决策后,造价的控制关键就是在于设计方面,设计的质量不仅仅会对工程的建设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对于工程造价也有着很重要的作用,所以,必须要加强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
3)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动态管理。在项目投资确定之后,必须要实行限额指标的设计,同时要根据项目工程成本来进行相关设计,不可以使用预备费用,不然设计就出现了超额设计。在进行设计过程中,应该要留有余地,并且根据施工图纸及时的编制出项目的投资概算,以此来为施工图纸审定以及设计提供依据,同时也要认真的研究影响工程投资的动态因素。
4)施工阶段的动态管理。项目在施工时,要根据施工图纸来按工程量以及工料机械设备的消耗量,还要根据市场价格方面的信息以及企业经营的情况来进行确定。与此同时,造价的管理部门以及咨询公司等要认真审核企业的预算以及报价,及时的对设计变更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并且办理签证等工作,以此更好的掌握工程造价各种因素的动态变化。
3造价动态管理的对策
1)要对人工费用进行差额调整。目前阶段,因市场的发展及变化,建筑产品价格在逐步的进行改革。但人工费用组成以及计算的方法并不适合进行改变,通常是采用基本工资加每项工资津贴后,作为预算工资单价的形式来进行调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解决目前人工费用脱离实际、减少建筑产品价格的偏离幅度。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还要依赖市场体系、社会保障等宏观政策方面的调整。
2)物价的变化要和工程造价相挂钩。由于建筑业市场物价的改革和深化,以及实行着随行就市的情况,物价也将会随着施工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物价出现变动将会影响到生活费用指标出现上下的浮动。在施工企业中,其人工费用或者是生活方面的支出也将会发生变化。为了能够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通常是采用物价变化和工程造价相挂钩的办法来处理,就是依照当地政府部门定期所公布的物价或者是生活费的总指标,进而测算出人工费用的补贴,并且要定期进行公布调整内容及幅度,并以此来作为工程计价的主要依据。
3)关于定额的工期。目前各行业基本建设过程中,建设速度在不断的加快,建设单位必须要从经济方面进行考虑,要使用比较少的工期成本来完成投入使用,以达到效益最大化。因此,在建设过程中,普遍的出现定额工期提前的情况。虽然这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所在,但因工期提前而导致的各类风险因素,需要在各阶段的合同中予以明确,通过效益、风险公担的合同约定进行解决。
作者:李炜 单位:兰州铁道设计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