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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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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保险研究

0引言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产生了大量的农民工,他们从事着最累最危险的工作。同时,江西省是一个劳务输出的大省,2013年全省已有超过1000万的农民工。加上近年来我国对民生问题特别重视,建立公平的工伤保险进行体系迫在眉睫,所以对江西省农民工工伤保险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江西省农民工工伤保险现状及其问题

1.1江西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情况

江西省近几年来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情况:

(1)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是向进城农民工逐步延伸的;

(2)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涉及众多的部门、覆盖的范围也很广,省政府和人力资源部门对各相关机构的职责做了明确的划分;

(3)一直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门下达的关于农民工问题的决策部署的前提下,针对江西省省情而颁布的。

1.2江西省农民工基本情况分析

江西省农民工的数量在2011年达到了733.7万人。2014年,江西省农民工总量首次超过1000万人,达1016.7万人,比上年增长2%。在江西省务工农民工中,男性占63.7%,女性占36.3%。“80后”和“90后”群体比重很大。江西省务工农民工大多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占64.5%;高中文化程度约占14.6%,文化素质偏低。江西省全体务工农民工,从事制造业的有510.1万人,比去年减少13.1万人;从事服务业的人数反而呈现增加趋势。大部分大型正规企业为农民工投了工伤保险,但是60%以上中小企业没有为农民工投保工伤保险。

1.3江西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

江西省农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质偏低、索赔困难且程序复杂,这是阻碍农民工获得应有保障的两个核心问题。江西省部分用人单位,只考虑自身利益,不会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确认,致使农民工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比较难确认,耽误大量时间,造成索赔程序复杂、周期很长的不良影响,导致农民工维权比较困难。工伤保险制度包括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个重要方面。目前,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保险制度在江西省还尚未建立。长期以来,江西省工伤保险法律条款的制定绝大部分忽视了工伤预防的内容,更多是关注工伤认定、工伤等级的确立以及待遇的给付标准,工伤预防反而被忽略。江西省的很多中小企业农民工根本不知道工伤保险是什么,他们也不会主动督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同时,部分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缩减劳工成本,并不会主动为他们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些直接导致江西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较低。

2江西省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的原因分析

2.1农民工自身问题

较低的文化素质导致江西农民工的工作岗位环境差、地位较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损害,同时也导致了他们较差的安全意识。其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导致他们目光不够长远,只看得到眼前的利益,反而忽视了长远的利益。当自身权益被损害时,不知道该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2.2企业原因

为农民工投保工伤保险可以帮助企业分散风险,这样可以达到双赢的目的。但江西省很多企业都没有认识到工伤保险的作用,认为给农民工投保工伤保险只会增加企业成本而得不到回报。大部分企业只顾眼前的利益,眼光不够长远,对工伤保险缺乏正确认识,不愿为农民工投保工伤保险。目前江西省大部分中小企业存在用工不规范的行为,大部分的农民工都是非法用工。由于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就无法确定劳动关系,加之又没有投保农民工工伤保险,农民工得不到任何补偿,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3政府原因

政府部门的基本职责是要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江西省政府应该从农民工本身的特点出发,制定适用于农民工特点的法规政策,江西省的社会保险制度从建立开始就主要是面向城市居民的,没有专门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其次,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方面江西省各级政府也没有做到位,江西农民工普遍文化水平较低,他们很难靠自己去了解工伤保险的相关信息,所以就需要靠政府方面的普法宣传。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指出,企业与用人单位应如实根据职工人数上交工伤保险费。而且会有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其进行监管核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也表示,对于企业与用人单位是否与农民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替农民工及时投保工伤保险,也会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可从实际情况来看,效果非常不明显。这说明监管部门执法不到位,监管力度还需提高。

3江西省农民工工伤保险相关措施建议

3.1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

对于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方,可以定期组织法律讲师到农村对他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及文化教育。对于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或乡镇,可以筹资开办“农民工普法学校”,由社会或政府出资免费提供专业老师定期开展普法宣传讲座,增强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提高其文化素质水平。可以以社区单位为主,组织社区法制培训机构,对进城农民工进行针对性的法制培训。可以在条件较好的村落开办“法制教育图书馆”,由政府出资或者采取募捐的形式得到大量有关农民工维权的法律书籍、杂志等等。可以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厂区建立法制的公告栏,让大量农民工可以随时浏览到大量法律知识,潜移默化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其次,应该建立分级法律援助机构。因为对全省农民工的法律知识普及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工作,不是短期内可以完成的,所以可以建立固定的分级法律援助机构,长期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3.2强化企业责任

江西省的企业和用人单位需要强化其自身的责任意识与工伤保险意识,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办事,主动为农民工投保工伤保险,更何况工伤保险是强制险,企业必须为职工按时投保,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再者,为农民工投保工伤保险可以帮助企业分散风险,但目前江西省很多中小企业都没有认识到工伤保险的作用,认为其只会增加企业成本而得不到回报。所以要加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工伤保险意识。必须重视农民工安全问题,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工伤预防。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是农民工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江西省的企业可以在员工宿舍张贴安全宣传海报,让员工每天工作之前都可以看到。其次,可以在新员工入职前开展技能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前的生产培训,减少事故的发生。同时,江西省的企业还必须保证安全的工作环境,加强对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建设。

3.3强化政府职能,加强监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目前,江西省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存在的根本制度性原因是城乡的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所以,江西省必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江西省农民工现状的工伤保险制度。因此,可以分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保障体系,同时对在城市有稳定工作、收入的农民工放宽政策,放宽户籍限制,使他们可以享受到城镇保障。户籍制度改革进行得越顺利,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推广就越顺利。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政府应准确分析农民工与城镇市民的不同之处,在制定工伤保险制度时,使出台的工伤保险制度充分适用于农民工的特性,让他们可以借此维护自身利益,保障自身权益。

作者:张群 单位:南昌工程学院经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