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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承德市于2010年实现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现了参保范围和对象、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业务经办流程、调度和管理使用基金的管理“六统一”。此举强化了市、县工伤基金支付管理,同时、将国有企业工伤纳入了统筹范围,2011年修改实施办法,《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相继实施,承德市在不断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建立了一系列务实操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和手段的提高,使工伤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从开始的企业职工参保,发展到现在的国家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民工、小微企业职工的全覆盖,使参保职工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实现了我市工伤保险事业持续发展。
关键词:承德市工伤保险;管理
一、把握基本情况
自《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承德市工伤保险在保障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1月1日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施行,各项工伤待遇的大幅度提高,进一步保障了工伤(亡)职工的利益。纵观几年来承德市工伤保险运行情况,新《条例》的施行是承德市工伤保险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在新的挑战下,2017年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监督下,努力做到覆盖面不断扩大,基金整体运行平稳,工伤保险基金应征尽征,工伤待遇发放及时,工伤职工的各项权益得到保障,工伤保险事业不断取得新成绩。截止2016年12月,我市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企(事)业6815家,工伤保险参保职工438686人,征缴工伤保险基金28060万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6700人,工伤保险待遇支出2706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5751万元。
二、做好数据分析
(一)参保情况分析
工伤保险参保扩面逐年增长,截止2016年12月新增参保人员21964人,年增长率5%。较2015年年增长率5.4%,2014年年增长率6.8%,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处在一个平稳增长状态。
(二)工伤保险农民工参保情况
工伤保险农民工参保扩面明显增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参保结束连续3年的负增长状态。分析原因主要是:农民工用工较多单位主要集中在矿山、建筑等一些高风险企业,随着建筑项目的增加,造成农民工参保的增长。
(三)工伤保险各类风险企业参保情况
一类风险企业(基础费率为0.6%)2270家,参保人数156020人,占参保总户数33%;二类风险企业(基础费率为1.2%、1.5%)2066家,参保人数101720人,占参保总户数33%;三类风险企业(基础费率为4%)895家,参保人数87352人,占参保总户数13%;事业单位1400家,参保人数86501人,占参保总户数21%。
三、巩固事业单位参保,启动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做好事业单位应参保但未参保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将所有事业单位纳入到工伤保险统筹范围,截至目前我市国家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全市1400个机关事业单位86516人参加了工伤保险(市本级27731人),实现市、县、区全部参保。
四、促进中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以实施“春雨行动”为契机,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商贸、餐饮、住宿、文体、娱乐等第三产业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文件和我市“富民强市六项行动计划”及劳动保障幸福民生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参保现状,农民工的用工情况,工资收入,人员状况等进行了深入调研测算,组织召开了由多家私营商贸、餐饮、住宿服务业的负责人参加的工伤保险座谈会,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简便、可行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对餐饮、服务业进行详细摸底,与劳动监察、稽核联合加强对10人以上的餐饮、服务业进行精准扩面。截止目前全市已有779家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43054人参加了工伤保险。
五、规范劳务派遣、劳务机构参保工作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劳动派遣暂行规定》,承德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做好跨地区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给各劳务派遣、劳务机构一定时间的过渡期,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机构跨统筹地区派遣、到统筹区以外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为便于统一管理,劳务机构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以被企业为参保主体进行参保。
六、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承德市从2005年起,率先在全省开始探索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承市劳社[2006]58号)文件。2010年下发了《承德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其中第七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和《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中标价×25%作为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工资总额),按1.98%的费率一次性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2011年1月至2016年12月,全市共有建筑行业1814家企业按工程造价参加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10770万元,发生工伤1312人次(其中工亡38人),共支付费用8269.6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配合省厅完成了省四部门关于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和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信息化管理系的开发和试运行,得到省厅领导认可,我市在省厅召开的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上做了承德市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经验发言,建筑业按项目参保承德模式在全省推广。
七、采取主要措施加强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一)加大工伤保险的宣传力度
一是印发《致企业的一封信》,营造良好的扩面舆论氛围。二是与地税协调在纳税系统上对正常纳税户做一次政策宣传。三是结合养老保险新软件上线培训工作,进行一次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四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向广大企业和职工宣传工伤保险政策的优越性;增加工伤保险“明白卡”的发放数量,保证“明白卡”涵盖企业如何参保、发生工伤如何认定、伤残鉴定、工伤待遇及标准、办事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举报维权热线等内容。五是定期开展现场宣传解答工伤保险疑难问题的活动,集中解决中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症结,提高企业和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识。
(二)加大监察、稽核力度
加强与劳动监察的沟通协作,尽快建立参保职工数据库,以防企业瞒报、少报、少缴工伤保险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建立定期核查的常态工作机制,规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管理,保障企业职工全体参保。依据工伤、养老、医疗保险数据库比对情况对应保未保单位进行实地和书面稽核,对50人以下的单位实行书面稽核。根据数据比对结果,制定2016年稽核工作计划,确保2016年工伤保险扩面新突破。二是依据与地税的比对结果,加强对应保未保的43%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稽核重点。
(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建立经办机构。、劳动监察的联动机制,对于拒不参保的单位,提交行政处罚。
(四)优化人员队伍建设
工伤保险行政、经办人员资源不足,经办人员数量少,不能及时对未参加工伤保险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建议增加人员编制,有效保障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作者:韩秀静 高文成 单位: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