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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为核心的高校管理模式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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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为核心的高校管理模式探索

摘要:高校是我国法治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中国整个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本文采用案例分析、对比分析、综合分析的方法,提出应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正确把握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关系,健全自身规章制度等建议,使学生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高校法治化管理模式日渐成熟。

关键词:权利保障;高校管理模式;法治理念

在全球法治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各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成为大势所趋。纵观中外各国高等教育发展历史,法治化管理成为高等教育中的一大飞跃。早在16世纪,发达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开始实施“法治教育”的管理理念。到20世纪,发达国家基本完成高等教育管理法治化的任务。20世纪以后,在政治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冲击下,发达国家原有的法治教育管理模式不再适应教育现状,便展开新一轮高校管理法治化变革。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内涵解析

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依法治校在教育领域越来越受重视,要确保依法治校的有效实施,一个重要的环节是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指高校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一系列学生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的管理人员和学生组织共同贯彻执行,对在校学生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予以全面的指导、教育与制约,使高校在进行正常教学管理的同时,确保大学生受教育权等各项权利有效实现的学生管理工作模式[1]。与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相比,这种管理模式更显民主,使得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进而消除人治的弊端。深入理解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内涵,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国家层面建立健全普通高校管理法律、法规。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建立健全高校管理法律法规就尤为重要。对高校的法治化管理我国没有直接对应的法律法规,而是体现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学生管理方面的内容较分散,因此,在具体的应用中,必须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实际情况协调配合,变通应用,这就涉及程序问题。近几年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现实对教育管理法律法规提出更新要求。

(二)高校层面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由于国家在教育领域颁布的法律法规只是站在各高校管理共性的基础上制定的,高校管理各有差异,在具体实施中不可能与所有高校的管理相适应。高等学校必须联系实际情况,建立真正适合自己学校的规章制度。但是,在自主建立管理制度时,应当遵循三个前提:第一,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必须符合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精神,符合宪法及其他法律的基本规定;第二,高校必须依据法定程序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第三,制定者在制定管理制度时不能超越法律法规所授予的权限,并且要联系高校实际,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及时完善和修改管理制度。据调查,高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普遍关心学校奖惩制度,而我国《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在第五章仅仅用两条就将奖励制度所概括,对于具体如何实施未做说明。那么高校在制定管理规章时,就需要对本校的奖励制度做出具体且明确的说明。

(三)高校学生管理人员依法管理学生工作。依法治校战略要求高校学生管理者在进行学生管理时必须遵从相关制度规定,做到依法管理,并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相关的教育管理活动,把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主动纳入法治体系。高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只有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所设定的范围内进行,才能使高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在校权利,进而落实依法治校的战略要求,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

二、高校管理模式现状及实现法治化的必要性

一些高校忽视学生在校园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例如学生财产权、名誉权及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公正评价权收不到合理有效的保障与维护。某些高校管理者观念陈旧及因其内部规章制度强制性和不确定性等的特点而存在瑕疵。这些问题大多是由于传统模式转向法治化模式下的遗留的主观性、随意性较强管理特点,在高校的管理模式中一时还难以祛除。“大学对一切进行研究,就是不对自己进行研究”。一些高校往往“探讨的只是教育、学校在整个国家管理中的位置,与其他国家事务的关系的协调,而很少考虑学校内部的关系”[2]。沉迷于理论学术的同时忽视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一些高校应转变学生管理模式,加强自身的法治化管理,更新管理理念与方法,向着法治化管理模式靠拢。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到今天的阶段,我们强调的不仅仅是速度,也不仅仅是效率,而是更注重质量与内在。同样的,如今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衡量标准已不再是管理效率的高低,还要看高校是否从自身角度审视学生工作、从法治角度审视学生工作。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可能性:第一,是响应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领域的法治化,高校学生管理的日益法治化是今后的必然趋势。随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大学必然成为高校管理改革的一大重点。第二,社会重视高等教育的法治化发展。高校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未来法治中国建设者,他们的行为对于社会有一定的影响力与示范力。高校管理法治化,在管理中潜移默化地提高学生的法学素养,强化意识,使学生养成“知法、守法、护法”的习惯,明确其权利与义务,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推进法治进程。第三,高校学生管理模式逐步朝着科学化的转变。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转变是有目共睹的。高校内部管理机制的更新,摒弃之前繁杂的管理体系,采取整齐划一的学年制管理,使学生的学习更体系化。同时,针对学生的发展,不同高校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学生管理成材方案,除了使学生管理更具法制化外,还使学生管理更具个性化。在上述努力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有了更好的发展与进步,其规范性与科学性得到极大的提升,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创造前提。

三、高校学生管理理念的变化与反思

高校“无讼”状态的结束,这种情况的出现实际上在20世纪就已经出现而现在是越来越多,说明学生的法学素养与维权意识较20世纪已有了长足的进步。对应来看高校管理模式的转化不尽如人意,但与学生的维权意识增长速度难成正比。为了适应新阶段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高校的管理更应转变理念与发展方法,以“如何法治化”为核心指导思想,顺应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大潮流。“法治化”是指市场化和民主化相伴随的、从人治和专制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化的社会变迁过程,它以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为主要内容,以国家治理方式由人治向法治转变为核心,以法治社会的形成为目标指向[3]。“法治化”在当今社会的运用无处不在,例如在国家机关的管理与监督上、人们日常合法权益的维护上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样离不开法治化的顺利推进。在高校中“法治化”处处体现着,不论是上文中提到的案例还是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中,都不难发现,例如在淘宝购物中遇到假冒伪劣商品同学们会先协商后协商不成的再行寻找向淘宝运营商等其他救济途径,这难道不是类似于先行调节若达不成一致协议再行开庭的程序吗?学生法律素养提高的同时,也在关注高校管理模式的变化。“传统观念的影响,旧的行为方式的惯性及缺乏应有的理论指导和法律秩序,也难免导致高校管理工作者在一定程度上的困惑、迷茫、不舒服和不适应”[4]。一贯的管理模式骤然改变是不现实的,只有先转变管理理念向法治化靠拢,再逐步改变其管理体制,强化其管理的法治要求,才能最终由传统的管理模式顺利过渡到法治化管理模式。笔者认为,目前高校学生管理模式在转型的关键时期,只有高校坚持法治化理念,紧跟法治化大流,“依法办校、依法执校、从严治校”才能最终顺利地过渡到法治化管理模式。这个过程必然是艰辛的,必然是充满曲折的,要面对近几十年遗留下的传统教育模式下僵化型、随意性等导致的管理体制不严谨和内部体制松垮等问题。但是只要高校坚持有向法治化管理模式的转变的信念并坚持不懈努力,在持续推进法治化的中国就终有一日会实现。

四、以法治化为核心的高校管理模式探索

(一)建立完善的学校监督管理体制。“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5]。学校作为一个教育基地,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一定要关注其“管理阶层”的廉洁性。建立这种监督管理体制,不能只由校内老师组成,可以吸收学生和校外专业人士加入,从而完善此种监督体制。学生的加入更能发挥主体作用,其实学校发展转变如何学生应该最有发言权。学生可以选举代表,这个代表作为代表学生利益得发言者,可以表达出学生群体的意见和想法。校外专业人士的加入给学校带来更专业的管理意见,不论是否是法学方面的专家和学者,作为校外人士,其看待学校学生管理工作总是会有不同的角度和观点,给高校管理模式的转变发展之路带来新的思路与途径。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两者的加入会给高校的管理带来许多新的元素,促使其更快更好地向法治化方向转变。

(二)努力实现学生管理体制的独立化和民主化。学校将学生的管理工作与日常维持自身运行等细琐工作放在一起,使得两者的地位看似平等,导致学生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高校在法治化的推进中要解决这个棘手的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中国法律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学生工作是学校赖以长远进步的基石。学生工作是否完成良好,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目前是衡量一个学校是否负责的重要标准之一。学生管理工作的独立就会很好地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将有关学生管理的工作独立出来,可以单独成立一个学生管理“小组”,由这个“小组”统筹学生工作的具体安排,再下发执行。要求步步到位,每一个步骤都有自己的负责人和监管人负责出现纰漏的责任承担和监督职责。当然这些工作和选举应当是公平的、透明的、民主的,只有这样学生工作才能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工作的民主性是学生工作应有学生参与,其民主性更多的是在学生群体中强调的。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高校应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告知,使学生有时间考虑、组织自己的想法和答案。学生不能只止步于学校的安排,应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作用,使其民主性更甚。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学生工作不仅要学校重视更需要学生自身重视。只有学生和学校通力合作,才能保证学生工作的民主性和独立性。

(三)以法治化为核心,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大学管理制度。传统高校管理模式是指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专注于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转与秩序的安定。与传统高校管理模式相对应的就是传统教育理念。目前高校仍受传统管理模式、传统理念的束缚,对于学生自身的权利保障方面并不是非常关注,导致其学生在校内的权利得不到全面保障,学生权利受到侵害之后失去第一时间的救济。学生法律素养的缺失,相对应的应该是学校管理上的步步跟进。由于高校学生的社会经验较少与时事接触不方便,此时更应该发挥学校的作用。学生包括各个年龄阶段的人,其除了生理年龄不同外,心理年龄也会有很大的跨度,这就使得法律素养分层化更严重。对此,随着法治化的不断推进,高校管理模式应该逐步从人治化走向法治化、规范化,依法从严治校、办校,才能更好地保障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发展。高校应该完善教学管理体制,重视学生权利保障。

(四)以教育为本,依法治校,建设法治化校园。学校是学生学习的乐园,是学生获取知识的最佳宝地。无论学校的管理模式如何转变,都应时刻重视学生的发展。建设法治化校园,创造安定的学习环境,也是高校目前发展改革的重要任务。笔者认为,“以教育为本,依法治校”,才是办好学校的捷径,为学生考虑,除了重视学生学业发展外,更要注重学生的权利保障。学生的维权意识有待强化的高校,应积极组织法律宣讲、报告,增强学生对法律的熟悉性,并不一定要非常熟悉每一个法条,而是使其明白法律对权利保护的重要性,只有通过法律,他的权利才能得到最全面、最权威的维护。在传统管理模式转向法治化管理模式的途中,必经思想的碰撞。在法治化中体现人治化在法治化中追求人性化管理,构建合法、科学、可推广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体系。随着中国法治化的顺利持续推进,高校模式转向法治化已是必然会发生的结果。笔者认为,高校管理模式的法治化重构才能改变如今高校管理模式的僵化性,高校才能有更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滕怀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创新研究[D].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2008.

[2][法]孟德斯鸠,张雁译.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54.

[3]朱永新.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系统研究[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23.

[4]陈章乐.社会主义法治初论[D].中共中央党校,2002.

[5]秦惠民.当前我国法治进程中高效管理面临的挑战[J].清华教育大学研究,2001(2):49.

作者:于洋 韩蕙阳 李硕 单位:山东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