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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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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研究

摘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是党和政府“三农”工作的核心问题。由于各种原因,当前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还面临很多困难。文章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背景、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等方面进行了分析,以期实现河南省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措施

一、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背景

(一)乡村振兴是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其中,生态振兴使乡村步入可持续发展之路,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河南地处中原,有着富裕的资源,由于河南优越的地理条件,吸引了大量的人居住于此,导致人口密度位居全国前列。然而人们的活动长期进行,并且不加管制,随心所欲,这使得河南生态环境变得越来越差,生态系统遭到了较大破坏,不能很好地抵御自然灾害。

(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也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最近几年,河南省在乡村振兴上下了许多功夫,农村人居环境变得越来越好,对此河南人民都有深切感受。需要指出的是,农村垃圾治理还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系统,与之相关的制度也不够完善;农村旱厕改造还未完成,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沟塘治理、道路硬化互通还未达到预期的目标,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三)最近几年,随着河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出现了许多纺织业、化工业、餐饮业、建筑业等非农行业,这些行业的出现一方面促进了经济的增长,另一方面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对此我们不能视而不见。例如,部分乡镇企业任意堆放废渣,随意排放废气和工业污水,致使生态环境遭到了巨大破坏,并且统一的管理和规划也没有做到位,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农村人居环境越来越差。

(四)根据《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和统计年鉴可以看出,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居住条件大大改善。但是,我们也看到河南省城乡发展依然不平衡,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依然突出。在农村建设过程中虽然乡村面貌得到很大改观,但依据普查数据我们可以看到乡村农户的住房条件、饮用水安全、卫生设施、基础设施及社会基本事业方面的指标仍然需要进一步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虽然有所改善,但是部分乡村建筑建设管制不严格,土地利用不充分、不合理,乡村建筑性能不好、住宅舒适度较低等问题依然存在。综上所述,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已经成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迫切要求和必然之义。

二、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是“三农”问题协调发展的重要一环。当前,河南农村人居环境面临污染严重的重大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生活垃圾带来的污染

河南是农业大省,2018年全省常住人口9605万人,其中居住在乡村的常住人口占48.3%,共4638万人。按每人每日产生0.8~0.9千克的生活垃圾来计算,全省农村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在4万吨左右。面对如此多的生活垃圾,农村在垃圾整体处理体系的建设中面临很多困难。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如厕所、垃圾桶、垃圾厂、中转站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大部分垃圾被村民直接随意排放在空地或者直接倒入河道。生活垃圾的大量堆放,使得害虫大量繁殖,垃圾堆放处臭气熏天,散发有害气体。这说明垃圾的存放点、掩埋点没有实施妥善保护,不能实现垃圾的减量化,不能在垃圾的源头实行有效且严格的垃圾分类,从而使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大大降低,出现了“垃圾围村”的现象。

(二)工业废物造成的污染

工业废物则更难处理。随着工矿企业的迅速发展,河南省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倾倒处理量8930吨,危险废物处理率也是逐年降低,2017年仅为24.8%,大多数只能贮存。工业生产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废渣,未经处理的废弃物一方面会严重破坏农业的生态平衡,工业“三废”的不完善处理会造成空气、水、土壤等再次污染,这对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产生无法弥补的损害。另一方面工业废物异于普通垃圾,它含有大量的化学毒害成分,这些化学有害成分通过呼吸道、皮肤等传播途径进入人体,从而对人体健康直接产生威胁。所以,工业垃圾污染已成为农村污染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我们要重点整治的对象。

(三)农业生产带来的污染

随着河南农村种植业、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农业生产所产生的污染日益严峻,同时污水排放量也大幅增加,这都是农村环境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河南省2017年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为16.31万吨,农用化肥施用折纯量为706.7万吨,农药施用实物量为12.07万吨。农药化肥的过量使用,使得大量含N、P的化学物质留在土壤中,这些有害物质随雨水形成地表水流入河水、湖泊,甚至渗入地下水造成农村饮用水污染,但在河南农村几乎没有村子有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种植业中秸秆的焚烧,使得大量的CO2、SO2、NO2被释放到空气中从而形成酸雨、雾霾等,对生态环境和人的身体健康有多方面影响,近几年河南正大力禁止秸秆燃烧。河南农村的养殖业由于大多为散户养殖,呈现无序化、分散化、数量大等特点。禽畜粪便及尸体的随意排放和丢弃,使得地表水被污染,甚至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不合格的种植业、养殖业对农村的生态环境产生了巨大破坏,所以农业生产所造成的污染也使得治理面临巨大难题。

三、河南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村民自身原因

农民自身环保意识非常薄弱,农民参与环保活动的热情不高,只考虑自身利益和短期利益,不能理解政府的环保活动是利人利己的行为,对待政府要求也消极应对,甚至私自违反政府管理规定。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还有农村整体教育水平偏低,农民不了解科学的种植模式和生态保护方法,生态种植在农村难以实施。同时,政府在农村关于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也不足,使得农民对环境问题的了解和认识不足,自身受环保教育的机会也不多。农民对环境的破坏,因其没有准确认知,因而不懂得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这一根本原因使得农村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各方面都受到巨大阻力。

(二)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资金不足

目前来看,河南农村经济现代化程度偏低,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力度较小,特别是对工业废水的治理费用,2017年投入30863万元,相比前几年甚至有所下降。环境治理的总费用占GDP的1%左右,使得农村日以迅速的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所需不能匹配,环境治理相关政策与实际的资金需求也无法实现均衡,这就需要环保方面的专项资金予以支持。若没有相对足够的专项资金给予环境保护的支持,乡村环境保护工作将难以进行,科技化、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建设将难以实施,可持续发展必会受到牵制。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备

农村日益发展的生产力和生产需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备存在巨大矛盾。河南与其他发达省份相比,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比较薄弱,大部分地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都不健全。90%的农村都不具备正规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农村没有健全的垃圾回收和处理场所,近几年农村卫生厕所改善工作一般,2017年河南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75.23%,而无害化的卫生厕所普及率仅为57.11%,以济源、安阳最低,济源仅为20.22%。绿化面积建设及保护不足,甚至有破坏情况等,从整体效果来看,基础设施不完备严重降低了生态环境改善的效率。

(四)农村环境治理整体呈“碎片化”

目前,河南省农村生态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呈现“碎片化”“单一化”的情况,这与政府所提倡的治理主体多元化不相符。没有做到农民生产、农业市场与政府监管等多部门的协调发展。政府的单一领导政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建设改善问题,单一的监督管理政策反而会打消农民的积极性,从而制约了人居环境改善的步伐。

四、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措施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全方位协调发展的重要一环,针对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面临的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治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环保节水意识

当前农民的环保意识较差,并且农民参与环保活动的热情不高,不能够自主地提高节水环保意识。因此,加强宣传节水和环境保护理念迫在眉睫,提高农民的节水环保意识势在必行。在建设农村美丽人居环境的过程中,要加强宣传美丽人居环境的积极作用,让农民意识到自身才是美丽环境的真正受益者,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建设美丽人居环境的积极性,增强农民建设美丽人居环境的主人翁意识。同时,政府要在农村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对人居环境问题的了解和认识,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多渠道地拓展农民受教育的机会。将污水处理厂发展成具有教育意义的基地,政府组织农民参观,引导人们培养环保节水意识。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多方社会力量致力于改善人居环境,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参与的热情高涨的氛围,由此带动农民环保与节水意识的提升。

(二)拓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渠道

1.增加财政支出,营造融资环境

长期以来,各地区的环境保护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政府环保资金的投入远低于实际需要,这使得农村日益迅速的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匹配,环境治理相关政策与实际的资金需求也无法实现均衡。因此,环境保护的历史欠账,导致环境污染治理任务艰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资金大多是财政拨款,并没有被列为一个单独的预算科目,重视程度较低。而大部分污染治理资金用于城市、工业的环境改造,这导致农村环境保护问题长期无法得到解决。需要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纳入政府预算并列为单独的预算科目,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确保政府每年的资金供给到位,为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提供财政支持。但是,单一靠税收供给资金可能会导致后劲不足,政府也可以开发建设融资渠道,扩大资金来源。政府还可以利用政策性银行的金融优势,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开发新的服务产品,为农村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在农村建设人居环境项目上给予信贷倾斜与优惠,允许和鼓励发行项目型债券等,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2.吸纳民间资本,充盈资金给予

财政资金的投入不能完全满足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需要,为了弥补这种不足,需要发掘社会潜在的融资方式———民间资本。民间资本是市场中最具流动性的投资要素。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引导社会资本流向农村建设领域,为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劲。政府的投资主要集中在社会效益巨大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的理念,其余建设项目都应允许或鼓励社会民间资本进入。政府相关部门应用优惠的政策引导、鼓励私人和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领域,逐步放开农村建设投资领域,建立和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同时,设计好公益项目,吸引民营企业、先富群体、能人乡贤等各方力量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3.农村自有资本

大规模外来资本进入农村领域,短时间内有利于缓解资金不足的难题,加速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进行,但从长远来看,它限制了农村获取资金的来源,只能依靠外来资本,一旦外部资金供给不到位,整个工作可能停滞,浪费工期,不利于农村从根本上解决资金不足的难题。根本措施是发掘农户手里的闲置资金进而整合利用,增加资金的后续供给能力,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挖掘农村自有资本潜在的力量。根据河南省历年统计年鉴可知,2000年以来河南省农民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之间的差距在不断拉大,并且这个趋势逐渐增强。农民手里的余钱越来越多,把农民闲置的钱充分利用起来,投入到乡村建设中去又是一笔可靠的资金来源,农民自建自享。

作者:王雪平 曹备备 毛新月 陈云祥 单位:安阳师范学院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