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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环评公众参与中,公众应有知情权、参与权、更应有表达权和监督权,是由各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有效途径。回顾了公参在国外的发展及理论并和国内进行对比。分析了国内公参的不足,提出了改进途径及发展方向,完善了公参对象的选择及做好公参调查需关心的重点方面和问题。
关键词:环境治理体系;公众参与;环境意识;反馈意见;环境决策
1公众参与的概念
公众参与是让环境主管部门了解公众所关心的环境问题,环评对关心的环境问题落实后,公众反馈意见,书面提供给决策者的过程。公众参与是环境决策民主化的真实体现,公众参与可以保证环评、调查的科学性和客观公正,促进经济建设的同时实现保护环境的目标。公众参与是多方交流的活动,对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及早提出解决办法。使公众早期了解项目情况,得到公众的支持,媒体对项目公众参与的关注和宣传,有利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环保理念的普及。公众参与是逐步发展和重视的过程。环评制度建立于19797年,环境保护法(试行)实施,但未提出公众参与的要求。2003年环境评价法实施,提出了公众参与的要求。2006年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办(2012)134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评公参的开展提升了公众环保意识,促进了环评各项措施落实,缓解了社会矛盾。
2公众参与在国外的发展
2.1制度建设
1978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提出了环评基本程序,要求了公众参与内容;世界银行于1981年将公众参与作为实施政策,列入《工作运行指令》内;亚洲开发银行于1993年提出了公众参与方面的要求。欧盟、俄罗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20世纪70年代,陆续颁布了“环评法”,均规定了公众参与制度。国外从司法上使公众参与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2.2公众参与理论及实际效果
公众参与程度理论上划分为6个阶层:告知:公众被告知相关咨讯,往往是决策者决定后才告知,但没有表达意见的渠道;咨询:公众可以了解相关资讯并咨询意见,同时也提供表达意见的管道;安抚:公众所提意见可能被决策者接受和采纳;合作:公众和决策者通过协商,共同享有决策者的权利并共同承担责任;授权:某种方式的授权公众做出决策,公众是一些问题的解决者;公众控制:无需授权,公众直接享有决策权力,要承担相应责任。前三个阶层,是停留在“象征性参与”阶段,公众的意见对决策结果影响很小。国外大多是处于合作,授权阶层。公众参与是较理想的公众参与程度,处于平等的公众参与地位。国外公众参与的主体包括公共利益团体、咨询学术机构、建设项目主管机关、相关主观机关等。涵盖范围更广泛,国内公众参与的对象相对是狭义的公众。
3公众参与存在的不足
3.1调查内容较单一
公参调查问卷有信息获得直接和广泛的特点。实际调查中问卷内容有避重就轻,针对性不强,没有反映项目单独存在的问题。公众参与过程中缺少第三方的监督,公参内容是否真实可靠、难以判断。公众意见是否被采纳,也缺少有效的反馈渠道。公众较少主动参与,大部分是被动参与;目前绿水青山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公众环境意识也很强,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很高,公众参与的渠道和手段均和实际需求有较大落差。这使公众参与没有起到完善环境治理体系的作用,使环境影响评价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效能没发挥好。
3.2公众环保意识较薄弱且缺乏双向交流
现实中公众环境意识有待提高,公众习惯依赖政府,没有意识到环境变化可能会对自身造成影响,错误认为环境问题是政府、项目方的责任,缺少环境改善的参与意识,表现不积极,有的敷衍调查,有的回避主要问题,有公众只关心项目能否给自己提高收入,忽视建设方合理环保措施的要求,忽视建设项目合理的环境利益。公众受知识水平、技术水平的制约,针对环评技术性、专业性强的工作特点,无法参与到环评公参中来。实际缺少一个双向交流平台,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多大,周边公众最关心和最想了解,现有的媒体介绍和信息公开,使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让公众难以清楚了解,项目潜在的环境影响和危害是否对公众生活造成影响也难以判断。因此公众表达意见是否准确、是否具有建设性也大打折扣。公众意见反馈机制不健全、公参过程有弄虚作假、违法成本低等。
3.3公参机会被泛化
环评公参被泛化的问题亟待解决,公众往往将项目涉及有土地、拆迁、城建、物业、房产、基础设施等非环保的问题及自己的利益诉求,在环评公参过程中反映及表述,造成公参与资源的浪费。不少公众,将与项目建设方的各种利益联系,在自己未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将各种情绪带入环评的公众参与中,对公参的客观性产生影响。公众缺乏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的指引,产生“邻避效应”,公参对社会治理形成压力,有时公众参与反对者多,使建设项目流产。
3.4公众代表性不足及专业组织的参与不多
筛选代表性的公众和单位覆盖面不全,公众对建设项目不了解,易产生从众心理,跟随行动表达意见。公众参与的热情和能力不足,公参存在走过场情况。公众参与深度度和广度不够,较少采用新媒体传播,受众受到限制、所获取的环评信息有限,方式较单一、发放公参调查表、发布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非政府的环保组织在一些建设项目中成为专业反对派,而专业组织的效能没发挥好,在项目决策中起的作用很有限。环保组织参与的项目有限、关注的项目较少。但近年来有关注热点环境问题的倾向。环保组织活动基本侧重于环境保护的宣传及关注少量热点项目。
4公众参与的改进
1)明确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监督实施的全过程。加大信息传播的广度,让更多人参与。2)合理的选择参与公众公众的广泛性及代表性直接影响公参的有效性。适度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使直接受益的、受影响的人群及潜在受影响公众都能参与,使项目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公参对象要包含:直接受影响的公众和间接受到影响的公众;弱势群体的意见和受益群体的意见;对项目有兴趣的公众;与建设项目无直接关系的人、可能会受潜在影响的人群。3)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公参方式多样化,用好新媒体环境知识的传播,增强公众的环境知识,加深了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反馈信息的分析及合理处置,合理的有建设性的意见,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环保管理之外的意见,报送环境管理部门,向公众公开以便社会监督。建议在国土、水利、林草、住建等多领域也设置一些公众参与环节,对征地、拆迁补偿等社会矛盾多的热点问题,在过程中也进行信息公开,公众意见有表达的途径,避免社会矛盾及转移。
5公众参与关注的重点
5.1公众参与渠道具体化
公参全过程参与,尊重公众的环保诉求,保障民众对政府决策的纠偏。将各方纳入社会共治体系,是为补齐生态短板、进行的有益探索。公众的环境意识在提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及环境质量的要求很高,参与环评过程保障自身环境权益的主动性在增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应提供公众参与更便利的平台,提高公众参与的可操作性。公众参与要符合现代公共治理规范的决策机制,强化政府决策公信力,协调好各方利益。
5.2公众参与应有宽广视野
公众参与要关注环境,也要关注社会、经济、协同发展。贯彻生态文明理念,结合城乡协同发展、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乡村旅居及文化、生态旅游与田园康养等方面。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公参,以企业为单位开展,民间环保组织(集体组织)参与。
5.3公众参与调查关心的重点问题
1)项目建设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会改变当地经济发展模式;就业机会增多,收入增多,同意项目建设?2)工程将有助于改善您居住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动当地经济更有活力,您是否支持本工程?3)您自己认为您家的生活水平处于哪种情况:温饱以下;温饱;小康;中等富裕;富裕。4)建设项目,周边会有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中心、小型商超、小型餐饮店、您持什么态度?5)煤矿建设项目建成、会改善周边的交通设施,出行会方便,是赞成或反对?6)当地近年来生态环境状况,林、灌、草地的变化情况?是增多了还是减少了?7)搬迁安置地配套发展农业观光、乡村文化体验、乡村休闲田园康养项目,同意吗?8)村庄搬迁和周边乡镇规划发展一并考虑,改善居住环境,同意吗?9)主井场地、风井场地、周边的噪声有增大,运煤线路周边,扬尘有增多,能否接受?10)采煤产生沉陷、地表裂缝等,经治理修复后,能否接受?11)地下水水井水位、水量会有所下降,能否接受?有些水井会没水了,由矿方供水是否同意?
6结语
综上所述在环评公参过程中,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为落实“两山”理论,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公参是环境决策民主化的真实体现。目前绿水青山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很高,环评公参的开展提升了公众环保意识,提升了环评的社会认知,促进了环评各项措施落实,缓解了社会矛盾。在公众参与中,落实好公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应有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组成良性互动的生态圈、形成多方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是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实践和有益尝试。是实现环境治理体系的有效途径。
作者:白茹 单位: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