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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联网使用在我国脱贫攻坚战的圆满收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扶贫问题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的历史转变,本文使用CFPS数据,基于相对贫困的视角,评估了互联网使用的减贫效应。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互联网使用能够有效降低成为相对贫困户的概率,且使用互联网的频率越高,概率越低,但是该影响存在地区差异,西部地区互联网使用的减贫效应最为显著。未来,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要优先推动西部地区的互联网普及。
关键词:减贫;相对贫困;数字乡村;效应评估;Logit模型
1引言
近年来我国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快速改善,数字乡村战略得到确立。从2010—2020年,我国乡村网民规模迅速增长至2.55亿,占网民整体的28.2%,乡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46.2%,较2010年上涨了28.7个百分点,数字乡村建设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2020年底,我国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圆满胜利,扶贫问题将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变。与绝对贫困相比,相对贫困的特点是人口基础广泛,贫困范围很广,贫困风险很高,在增加收入、多层面贫困、国内动态和体制机制方面面临许多困难。然而,贫困问题在转型过程中面临的第一个难题便是如何识别相对贫困。国际经验显示目前主要有三种标准:一是世界银行2018年结合了反映极端贫困的绝对贫困线以及反映福利相对维度的收入(或消费)水平,提出了社会贫困线的概念;二是高收入经济体广泛采用的收入比例法,据此制定相对贫困线,欧盟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常用居民收入中位数比例作为相对贫困测量的标准,该比例一般在40%~60%;三是少数高收入经济体基于基本需求设定贫困线,但具有相对贫困特点,如美国是基于营养需求测算贫困门槛的典型发达国家,该计算方法属于绝对贫困范畴,但贫困率从1980年以来基本稳定在15%左右,从而具有相对贫困线的属性。在数字乡村战略推进背景下,互联网使用对消除绝对贫困、提高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伴随我国贫困问题重心的转移,互联网使用对农户相对贫困状况的影响如何尚未得到充分关注。因此,本文重点就互联网使用对农户相对贫困状况的影响展开了分析。
2农户相对贫困的识别
本研究借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最常采用的收入比例法,即按照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40%、50%与60%分别设置低、中、高三条贫困线。本研究着重考察农村内部的相对贫困状况,因此本文利用2018年CFPS数据库中农村居民收入数据,分别核定低、中、高三条相对贫困线,并按照农村一条线和分地区划线的思路分别进行识别。
2.1农村一条线
把所有的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总群体,识别结果显示,在低标准下全国农村相对贫困样本数为760人,相对贫困发生率为18.02%,类似的,中标准下相对贫困发生率为21.69%,高标准下相对贫困发生率为24.18%。可以看出,相对贫困发生率随着低、中、高标准划线逐步上升。进一步观察各省相对贫困发生率,根据图1可初步判断,在全国不同省份中,相对贫困发生率随着低、中、高标准划线都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同时,个别省份(如内蒙古、西藏和青海等)相对贫困发生率明显高于其他省份,这也说明了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农村一条线下各省相对贫困发生率差异显著。
2.2分地区划线
因此本研究进一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将所有省份划分为东、中、西三个地区,重新按地区划定农民居民相对贫困线,识别相对贫困状况。在新的识别方法下,低标准下的相对贫困发生率为17.26%,中标准下的相对贫困发生率为20.27%,均有所降低;而在高标准下,相对贫困发生率有所上升,达到了25.37%。表1展示了分地区划线下全国不同地区农村相对贫困人数和相对贫困发生率的详细情况,不同地区之间的相对贫困发生率的差距显著缩小,进一步体现了相对贫困的内涵。
3互联网使用对农户相对贫困影响的实证分析
3.1描述统计分析
在实证分析互联网使用与农户相对贫困的关系前,首先进行描述分析。结果显示,在低标准下,相对贫困户的互联网使用比例为83.52%,低于非相对贫困户的互联网使用比例为87.48%,在中标准和高标准下所得结论类似,这也说明,互联网的使用有助于农户摆脱相对贫困。进一步按地区划分,我们发现在低标准下,东部地区相对贫困户的互联网使用比例为87.35%,而西部地区仅为76.38%,东中西地区差异显著。进一步观察互联网使用用途和是否是相对贫困户的关系。表2显示,几乎每天都使用互联网学习的农户中有83.51%的农户都是非相对贫困户,仅有16.49%属于相对贫困,足见互联网的重要性;进行纵向观察进一步发现,随着使用互联网工作的频率降低,成为相对贫困户的概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一月一次的频率下有23.21%的农户属于相对贫困。
3.2总体效应评估
基于对CFPS数据的处理,最终共得到4218个样本。描述统计结果显示,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50%的划线下,有20.27%的人处于相对贫困,有86.79%的农户会使用互联网,受访者平均年龄为30.98岁,其中有57.89%的受访者是男性,大部分受访者的最高学历集中在初中到高中之间,且拥有伴侣或曾经拥有伴侣,大部分受访者身体较为健康,1.46%的受访者经历过拆迁。引入控制变量后互联网使用对减少相对贫困的实证分析结果,模型设定为:模型(1-1)表示互联网使用频率对是否是相对贫困户的影响,模型(1-2)引入了网民使用互联网学习频率和是否使用互联网的交叉项,模型(1-3)引入了网民使用互联网社交频率和是否使用互联网的交叉项。回归结果显示,在三个回归模型中互联网使用频率对是否是相对贫困户的影响显著,internet变量的系数均为负数表明使用互联网可以降低成为贫困户的概率。计算相对风险比率显示,在模型(1-1)中使用互联网成为贫困户的概率比不使用互联网成为相对贫困户的概率低34.9%,模型(1-2)中低39.2%,模型(1-3)中低37.6%。同时,对于使用互联网的农户而言,学习或社交的频率越低,相较于不使用互联网农户成为贫困户所降低的概率幅度越小。
3.3区域异质性分析
进一步考虑地区差异,按照东中西三个地区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东部地区使用互联网成为贫困户的概率比不使用互联网成为相对贫困户的概率低33%,中部地区低44.7%,西部地区低61.6%,可见在西部地区,使用互联网对降低相对贫困风险发生的影响最为显著。
4结论与建议
本文研究发现,互联网使用对摆脱相对贫困的作用是显著的,使用互联网比率越高的农户越不可能是相对贫困,且不管在什么维度下,相对贫困的互联网使用频率都是低于非相对贫困互联网使用频率的。但同时,互联网使用的减贫效应在地区上存在明显差异。东部地区相对贫困与非相对贫困互联网使用比例差距较小,西部地区差异较大,且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在西部地区,使用互联网成为贫困户的概率与不使用互联网成为相对贫困户的概率差距最大,达到了61.6%。基于上述分析和结论可见,互联网使用对摆脱相对贫困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为了摆脱相对贫困现状,应创新相应的体制机制,大力推广互联网使用,进一步开展数字乡村建设。但由于互联网使用的减贫效应存在地区差异性,应优先在西部地区普及互联网,推动西部地区农户脱贫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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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葛菲 胡耀丹 刘娜 戴忆雨 白卓男 单位:南京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