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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治理;全生命周期治理模式;治理体系现代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效能
治理是一种由共同目标支持的活动,是治理主体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协调、相互信任并相互监督的过程[1]。“治理”与“管理”不同,治理是系统性管理机制的总和。党的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高校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高校治理提出的要求。高校合同管理作为高校治理的组成部分,是现代的、新型的管理,也是高校连接外界,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拓展合作办学、服务社会的重要载体。高校主体身份具有特殊性,合同主要围绕教学、科研以及基础建设等多领域多方面,使得高校合同签署、执行过程更加注重合法性、规范性,不像企业公司合同那样主要围绕业务进行,合同类型也较为单一,目的是为公司节约成本和经济利益。而过去,理论界缺少对合同管理理论的研究,高校合同管理相对高校其他管理发展较为缓慢,合同管理机制未成形,地位边缘化,属于高校管理附属品,一直未被管理层重视。随着国家行政管理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校合同管理不善导致的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高校综合办学水平的提升。新时期,对合同管理进行研究,首先要转变合同管理观念,引入“治理”理念,将“合同管理”转变为“合同治理”,纳入高教治理总体规划之中,再运用治理新理论研究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探索出高校合同管理的有效解决路径。
1高校合同管理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1基于治理理论的高校合同管理研究缺失
合同管理,顾名思义是关于合同关系的管理,合同关系从法学领域来讲是一种法律关系,主要是指合同主体之间因权利义务产生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关系,而合同管理是法学与管理学领域的相互交叉。目前,关于高校合同管理理论研究较少,大多从实践层面出发,在不同角度探讨合同管理优化的具体措施。然而,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同等重要,理论上的缺失定会导致实践上的困境。新时期,高校治理新理论的发展对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合同治理理论研究的缺失目前是合同管理研究的第一大阻碍。合同治理理论应着重在合同管理概念及外延、合同管理历史发展及未来发展方向、治理现代化理论在合同治理中的运用等方面进一步进行研究,同时随着时展,要紧跟信息化建设发展,将科学、先进的信息领域进入合同治理理论中。
1.2基于实践发展的高校合同管理现实困境
传统意义上,高校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审查、监督等过程[2],是系统性、整体性、动态式的管理过程。目前,大多高校将合同视作合作、经济交易等的附属要求,签署合同流于形式,疏于对合同的管理,尤其在一些高校暂未制定统一、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没有分配合理的归口部门,造成合同执行、出现纠纷时管理空缺,加大了合同风险。1)合同管理体系不够完善。高校合同种类繁多、复杂给合同管理带来巨大挑战。传统合同管理的管理者认为合同只是“形式”,只要合同主体双方口头谈妥就不会出现问题,甚至一些高校制度缺失,已经建立制度的高校出现合同执行不顺畅,致使高校遭受严重损失。合同签订的组织部门混乱,无统一管理机构协调合同事宜,也无充足、专业的法务人员,合同管理机制死板,管理归口部门职责不清晰,导致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也无建立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来明晰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组织机构、动态管理机制等全生命周期的合同管理体系。2)合同管理部门不够专业。管理的核心在于人的主观能动性,高校合同管理关键在于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高校的主要任务是教书育人,职能部门设置也主要围绕教学、科研和培养人才,同时受过去计划经济影响,高校以往较少参与市场、社会活动,部门设置很少甚至没有合同管理的职位,合同管理机构分散在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此外,对于担任高校合同审理的人员安排也随着高校情况不同而管理人员身份不同,有的高校聘用校外的法律顾问进行管理,有的则让法学专业的教师兼职担任。3)法律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有待提高。通常情况下,法律风险主要是指经济利益的风险。由于高校参与市场时间较晚,高校整体法律意识不高,也没有足够的合同意识。合同一般是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尤其当校方须承担付款义务时,代表校方签订合同的人员由于合同意识不强,没有核实合同约定条款,合同对方违约时无法追究责任,无法维护校方合法权益。甚至签订合同的人员弄错合同签订主体,以二级管理部门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甚至损害校方利益的情况。4)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化、数据化建设运用是各行各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3]。但是许多高校仍然处于纸质文本的管理阶段,即使一些高校启用了信息化合同管理功能,也存在流于电子化的纸质文本,不能实现与财务管理、教务管理、科研管理等的对接,合同管理仍处于信息孤岛状态。高校合同管理一项重要内容是向学校提供合同动态数据,包含合同基本信息、合同签订及执行、合同备份归档等信息,如无法实现学校合同信息的共享、互通,合同管理效率将无法提升,从而影响整个学校的治理运作。
2完善高校合同管理的理论及实践建议
2.1引入治理现代化理论,丰富合同治理理论研究
高校合同管理属于高校治理的一部分。对高校治理先后发表了一系列意见和看法,形成了独特的高校治理理论体系,这对丰富合同管理内涵具有重要作用,应以此为指导,引入“合同治理理念”,结合理论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形成新的合同治理理论,对高校治理起到推动作用。此外,治理现代化理论包括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治理体系现代化体现在以制度为核心的体系建设、结构建构,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治理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改革,具体到合同治理中则体现在:一方面,应重建合同管理研究的发展目标、前进方向、理论框架和方法体系,实现教育管理理论体系的“中国化”;另一方面,要深入推进高校合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借鉴其他领域先进经验,丰富高校合同管理理论知识和内涵,进一步促进高校治理理论体系建设。
2.2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合同治理体系
治理体系,是指有关治理的全部要素的总和,是体系化的治理结构和模式。制度体系是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高校合同管理要想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学校治理水平的提升,就要顺应时展深化改革,突破现有的管理体系,构建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合同治理体系,坚持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合同,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配套制度,包括具有“宪法章程”作用的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签订、审核、授权、归档管理等系列制度。同时,也要贯穿高校“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合同管理中充分考虑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影响作用,重视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动了解师生心声及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加强沟通、及时接纳其建议及意见,调动其积极性和聪明才智。最后,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机制,理清合同管理职责及权限,制定合同管理负面清单,责任到人,尤其要规范合同执行阶段相关负责部门及负责人的管理职责,防止出现“合同签订即完成”的错误观念。
2.3丰富管理理念,探索合同治理新模式
“治理”强调多元共治,即多个主体协同参与。高校传统合同管理理念是建立在计划经济时代,强调管理的计划性、行政性,是自上而下的纵向管理,各方参与合同机会不多。新时期,为提高高校合同管理效率,应首先改变传统合同管理理念,引入“合同治理”理念,探索多个合同管理相关主体参与的横向治理过程,建立合同全生命周期治理模式。具体是指将高校合同的立项、授权、审核、起草、履行等全部程序和过程进行统一,对合同生命周期的各个节点进行管理,根据高校各部门职能不同实施多层级分块管理,明晰相关管理主体的权限,确定其权利义务,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合同数据管理平台,将分布与各个节点的合同信息进行整合,实现合同资源共享、共建、共赢。
2.4加强法治建设,提高师生法律素养
推进高校治理现代化,关键是要坚持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和依法治校。依法治校具体到合同管理领域是指要加强高校法治建设,提高合同相关主体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把校务各项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和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案例,转变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其中重点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合同相关管理主体的法律素养,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拓宽法律队伍人才引进渠道,建立完善合同管理人才培训机制。同时,也不能忽略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减少学生因合同产生的纠纷,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升高校整体依法治校水平。
2.5转变管理方式,推进信息化水平
合同信息化管理方式是将原来的手工管理、粗放管理转变为信息化管理、精细化管理[4]。具体是指以合同全生命周期治理模式为依托,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支撑,建立合同管理信息自动化运作模式,包括合同立项、签订、审核、审批、台账登记、执行、监控、查询、统计归档等环节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将与合同管理相关的主体纳入管理系统,理清各个管理主体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责任,使系统里每一个管理主体都明确的知道自己该对谁负责,应该做什么和怎么样做,提高管理系统运作效率。最后,通过将人、事、物统一到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合同信息即时呈现,历史留痕,防止出现信息不对称或延误,为合同管理主体作出正确决策提供和评估监督提供有效依据。高校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从理论与实践,以及高校自身治理需求等方面不断研究。新时期,“合同管理”转变为“合同治理”是发展趋势,这需要专门研究人员基于高校治理新理论,将管理学、高校教育发展、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理论知识相结合,深化探索高校合同管理理论。同时,针对高校实践中出现的管理问题,从有利于实践发展的角度出发,重点研究现代信息化技术在合同治理中的运用,提高合同管理科学性、时效性,更为重要的是,本论文旨在推动高校重视合同治理研究,启发高校专门人员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要关注合同治理的重要性,并将“治理理论”引入合同治理当中,促进高校治理发展,实现现代大学治理。
参考文献:
[1]高山.高校依法治校的内涵及其实施路径:基于治理理论的视角[J].浙江理工大学学报,2020,44(3):216-220.
[2]赵冰,周思佳,李丽洁,等.高校合同管理体系的若干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9(11):164-165.
[3]鲁智.论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9,40(6):64-67.
[4]房磊.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11):12-13.
作者:董伟伟 单位:顺德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