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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汉代是封建大一统社会的奠基时期,也是传统核心价值观求索和确立的重要阶段。汉代封建社会“三纲五常”核心价值观的形成,首先在于最高统治者的重视和倡导,思想家经过系统化、政治化、神圣化使其成为深刻的绝对的理性认识;其次是通过家国同构的方式实现了价值观念的整合创新,使社会有了明确的指导准则;最后是统治者广施教化、如法入则,使传统核心价值观深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关键词:汉代;传统核心价值观;三纲五常;理路
一、进行形上论证,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汉代推行“三纲五常”的传统核心价值观,首先需要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这主要归功于董仲舒和白虎观会议先后运用阴阳五行学说对其进行了形上论证并赋予新的特质。董仲舒对策汉武帝时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和“以教化为大务”[1]2503,“三纲五常”便是其对儒家教化思想的归纳和总结。如何论证“三纲五常”?董仲舒继承和发展了先秦以来的天人关系学说,将天道运行规律作为人道所由设的终极依据。天道运行在于阴阳五行的交替变化和相互作用:“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2]175人道参天道是因为“人副天数”:“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2]164天道如何贯通人道是因为“天人感应”和“同类相动”:“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人之阴气起,天地之阴气亦宜应之而起,其道一也。”[2]170“百物去其所与异,而从其所与同,故气同则会,声比则应,其验皦然也。”[2]169天人既能感应,天道与人道也由此相通。先来看“三纲”,董仲舒认为其源于天道:“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之于天。”[2]160由于“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所以“子受命于父,臣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2]195再来看五常,董仲舒说:“命者天之令也,性者生之质也,情者人之欲也。或夭或寿,或仁或鄙,陶冶而成之,不能粹美,有治乱之所在,故不齐也。”[1]2501认为人的性命天定,但情欲表现各有差异,故“以教化堤防之”[1]2503。“夫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饰也。五者修饰,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1]2505。用“仁义礼智信”加以教化,使人回归本性,才能够成就“王者”之治,所以“五常”也来自于天道,是天命之性。董仲舒还以“五行”的相生相克来论证“五常”的合理性:“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间相胜也。故为治,逆之则乱,顺之则治”[2]175。董仲舒根据天人合一的基本原则,以阴阳统“三纲”,以五行配“五常”,使“三纲五常”相辅相成,如此将社会伦理道德与自然变化规律联系起来,增强了“三纲五常”的权威性和可接受性,为促进封建人伦关系的和谐奠定了基础。随着儒学的意识形态化及其发展,其内部师法家法传承不一,为免“章句之徒,破坏大体”[3]3973,动摇“三纲五常”的信条,东汉章帝召开白虎观会议并亲临主持和裁决,由班固将讨论结果整理编纂成《白虎通义》,作为官方钦定的经典而刊布于世。这次会议在董仲舒“三纲五常”教化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三纲六纪”说,即除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还要做到“诸父有善、诸舅有义、族人有序、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旧”[4]373,如此进一步扩大了社会控制的范围,但主要还是围绕“三纲五常”来阐发的。“何谓纲纪?纲者,张也,纪者,理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人皆怀五常之性,有亲爱之心,是以纲纪为化,若罗网之有纪纲而万目张也。”所谓“纲纪”和“五常之性”都是万世不移的法则,《白虎通义》对此进行了多重论证。首先是发挥阴阳五行之说来附会“三纲”:“一阴一阳谓之道。阳得阴而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六人为三纲。”[4]374说明君臣、父子、夫妇的关系是阴阳刚柔相配而生。“五行之性,或上或下何?火者,阳也,尊,故上;水者,阴也,卑,故下;木者少阳,金者少阴,有中和之性,故可曲直从革;土者最大,苞含物将生者出,将归者入,不嫌清浊为万物。……五行所以二阳三阴何?尊者配天,金木水火,阴阳自偶。”[4]381五行自阴阳,土尊而配天,又以天土、火水、木金喻意君臣、父子、夫妇的上下尊卑关系,如此把社会人事与自然规律顺理成章地联系起来了。然后是用天地人来比附三纲:“君臣法天,取象日月屈信,归功天也。父子法地,取象五行转相生也。夫妇法人,取象人合阴阳,有施化端也。”[4]375君臣关系取法于天之日月交替,日伸月屈故君为臣纲;父子关系取法于地之五行相生,子由父生故父为子纲;夫妇关系取法于人之阴阳交感,阳刚阴柔故夫为妻纲。《白虎通义》对“仁义礼智信”也作了进一步解说:“人禀阴阳气而生,故内怀五性六情。……情生于阴,欲以时念也。性生于阳,以理也。”[4]381说明天以阴阳二气生人,人之性情有理有欲。人之阳气成性,阴气成情,性为理为善,情为欲为恶。“人本含六律五行之气而生,故内有五藏六府,此情性之所以由出入也。”[4]383这里又将性、情与人自身的五藏、六府联系起来,说明性情的自然天生但又有差别。因为人有先天的“五常之性”,故有成善成德的可能性,同时人又有先天的六情之欲,所以“怀五常不能自成,是以圣人象天五常之道而明之,以教人成其德也。”[4]388如此为王者“以纪纲为化”提供了内在根据。就实质而言,这只不过是董仲舒所说的“中民之性”须“待暂教训而后能为善”的人性论的变体而已。经过董仲舒和白虎观会议的形上论证,“三纲五常”呈现出一些新特质:一是神圣性。天是“百变之神君”并“居高理下为人镇”,依据天之道而来的“三纲五常”就是神的意志表现,是上天安排在人间的伦理道德秩序,具有情感皈依和价值抉择的宗教意义。二是恒常性。“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正因为“三纲五常”源于不变的天道,从而其被视为当然的事实和一个无须也不应被置疑的前提。三是普遍性。“天之道,周而复始”是人们日常所见的再普通不过的情形,由天道而来“三纲五常”在人们的经验世界中自然也就习以为常并具有普遍性。四是整体性。“三纲五常”综合了先秦以来的“四端”“五伦”“五德”等说法,对封建人伦道德做完整的概括,适应了封建时代人们的自然情感需求,从而能够成为共同的价值准则并代代相传,影响至深至远。五是可行性。天地阴阳五行之变化虽受神操纵但有章可循,相应“三纲五常”的现实操守也是显而易见的。“王道242019年2月上半月刊(总第84期)历史之三纲”是阳尊阴卑、阳主阴从的天道所由设,那么君臣、父子、夫妻依据“天人感应”和“同类相动”的原则,在现实中分别遵行上下尊卑之数就可以了。至于“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之性”,则遵循五行变化之规律,在不同的人伦关系中表现不同的德行。当然,最终因为现世君主是上天的代言人,人们只要听命于其依五行之序所施的五行之政,即取法于君主之行即可。
二、实现家国同构,融合私亲与致公
家和国是中国传统社会紧密相联的两极,君臣、父子、夫妇等社会关系的出现是家、国形成的标志。可以说,儒家所提出的一切礼仪规范及制度设计都是为了适应封建家、国秩序建设的需要。“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5]353,儒家认为国是天下的基础,家是国的基础,家庭中的伦理道德原则和整个国家的政治原则是相通的,其中个人修养是最根本的开始。《礼记》说:“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6]895这是一种由己及人、由家及国,融合私亲与致公的修养程序和推进过程。在儒家的思想观念中,只有君臣、父子、夫妇等都做到各安其分、各守其礼,然后才能维护好国和家的秩序,进而达到“家齐”“国治”以及“天下平”的理想境界。从孟子的“五伦”到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再到《白虎通义》提出的“三纲六纪”,汉代明确并规定了封建家、国内部所有人伦关系的基本内容及遵循原则,其中“三纲五常”成为处理封建社会家、国内部所有人伦关系的最高标准。按照“三纲”的要求,处理君臣、父子、夫妇关系最主要的道德规范为忠、孝、贞。《礼记》说:“父慈、子孝、兄良、弟恭、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6]298这里对于君臣、父子、夫妇双方的行为都有道德规定,但到了汉代则突出强调臣、子、妇单方面的道德义务,如此为了更有效地维护封建君主和家长的权威。基于“家为国本”的观点,汉代大力宣扬孝道的基础性,提出“孝为德本”,“夫孝,百行之冠、众善之始也”[3]2836,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7]29,所以“人之行,莫大于孝”[7]42,一个人最基本的德行首先是孝。同时,汉代又把忠、孝、贞统一起来,即一个人对家庭有孝和贞之德行,也必然能对国家效忠。但具体到忠、孝关系,则主张移孝为忠,推孝至忠,即对国家皇帝效忠就是最大的孝。这是儒家“家齐而后国治”然“致公高于私亲”的家国关系论在伦理道德关系上的具体表现。相比先秦儒家只是在理论上追求家国之间的和谐,强调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途径,明确各自的伦理次序和道德要求,使相关礼仪规范成为家国的共同准则,汉代儒家在取得思想上的统治地位之后,则着重在政治实践上达成家国的一致性,通过提炼“三纲五常”的核心价值观并将其系统化、政治化、神秘化,一方面强化了君、父、夫之权力的绝对性、神授性,另一方面又用阴阳五行学说来解释其合理性,如此把政权、神权、族权、夫权统一起来,确立了家国内部严格的上下尊卑等级制度,实现了家国同构。家是缩小的国,国是扩大的家,宗法制、父家长制、等级制等是家国共同拥有的制度,“三纲五常”成为家国共同遵守的准则,从而有效维护了封建大一统秩序的稳定。虽然汉代提出父为“家君”,君为“国父”,君父同伦,家国同构,但并没有把家和国完全等同起来。当家国之间产生私与公的利益矛盾、孝与忠的道德冲突时,应该做到“国而忘家,公而忘私”。为了强调和倡导忠君,鼓励人们尽忠报国,由孝劝忠便成为汉代政治的一个重要内容并日益受到重视。《盐铁论•备胡》说:“天子者,天下之父母也。四方之众,其义莫不愿为臣妾。”[8]445《后汉书•傅燮传》说:“臣闻忠臣之事君,犹孝子之事父也。子之事父,焉得不尽其情?”[3]3625东汉具有法典性质的《白虎通义》明确规定:“臣之于君,犹子之于父。”[4]504所谓“导民以孝,则天下顺”[1]250,汉代统治者极力宣扬孝道,也只是为了达到由孝劝忠、维护封建专制的最终目的。因此汉代把重孝作为教化的主要内容,当时的人们也纷纷重孝并蔚然成风。自汉武帝开始,任为三公者大多有“孝谨”之称,重孝的普通官吏和民众更是不计其数。如此多的孝子涌现,自然造就了更多的忠臣,也带动当时的人们自觉践行“三纲五常”核心价值观,以至于出现了《孝经》所言的“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7]127的效果。
三、注重表彰激励,凸显驱动效益
汉代统治者注重表彰激励与刑罚措施的交互为用、相辅相成,有效把握“治乱之枢机”。表彰激励成为汉代统治者驾驭臣下、驱使民众、笼络人心的一种重要调控手段,对当时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对传统核心价值观的建构和践行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汉代“兴礼乐、宣教化、表仁义、礼风俗”,积极树立忠孝节义的榜样,用典型示范引导当时的人们争做忠臣孝子、义夫节妇,推动了“三纲五常”的广为流行并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汉代的表彰激励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主要有绘图肖像、树碑立传、升官加爵、封妻荫子、赐物赏金、蠲免体恤等几种方式。为古代圣贤和当时勋臣名人绘图肖像、树碑立传,不仅让这些杰出人物受到普遍尊敬,也使封建伦理道德更加深入人心。被绘图肖像、树碑立传的人主要有五类:一是古代圣王,如三皇五帝;二是古代忠臣和哲人,如周公和孔子;三是开国元勋,如萧何、张良等;四是当世功臣,如霍去病、赵充国等;五是贤明贞节之人,如金日母、黄帛等。汉代开始出现大幅宫廷壁画,如:西汉的麒麟阁壁画上绘有11名元勋功臣,东汉的南宫云台画像绘有28名元勋功臣。唐代画家张彦远评价汉代宫廷绘画的作用说:“以忠以孝,尽在于云台;有烈有勋,皆登于麟阁。见善足以戒恶,见恶足以思贤。留乎形容,式昭盛德之事;具其成败,以传既住之踪。”[9]12汉代各州郡及封国在殿堂、宫署、府第、祠庙、驿站的壁画上皆绘有贤明之人的肖像或相关事迹,如西汉景帝之子鲁恭王刘余在其所建的灵光殿绘有壁画《人皇九头》《伏羲鳞身》《女娲蛇躯》《皇帝唐虞》《忠臣孝子》《列士贞女》等;东汉献帝时益州刺史刘焉在成都学堂画有盘古、三皇五帝、三代君臣、孔子及七十二弟子等。《后汉书》记载:“郡府厅事壁,诸尹画赞,肇自建武,迄于阳嘉,注其清浊进退。所谓不隐过,不虚誉,甚得述事之实。后人是瞻,足以劝惧。”汉代留传至今的碑刻也比较多,如曹全碑、谯敏碑等均记载其为官清廉及造福地方的事迹。汉代的壁画和碑刻中关于“圣贤”“忠臣”“孝子”“烈女”的内容大量存在,以示激励和鉴戒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汉代也很重视用功名利禄来进行表彰激励。自武帝开始“设科射策,劝以官禄”[1]3592,通过察举征辟选拔的人才,“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皆有孝弟廉公之行”[10]159。到东汉时把孝廉设为每年必举的常科,更加推崇孝子廉吏并将其作为教化的重要措施。光武帝即位之初就对贤明人士给予礼遇,如首访严光、聘周党、擢卓茂于密令,并加诸三公之位。桓帝时对举荐的仁人孝子,一律“以安车、玄曛备礼征之”[3]226,对不愿征诏之人则“使画工图其状”并宣示朝野。另外,汉代对忠孝节义之人还给以具体的物质奖励,如《汉书•高帝纪》中记载:“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以十月赐酒肉”[1]59;《汉书•惠帝纪》中记载:“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1]91;《后汉书•江革传》中记载:“县以见谷千斛赐巨孝,常以八月长吏存问,致羊酒,以终厥身,如有不幸,祠以中牢”[3]3326;《后汉书•百官志》中记载“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匾表其门,以兴善行”[3]1273等等。汉代对“三老”“孝弟”和“力田”者赏物赐金或蠲免赋役,促使当时的人们为得到这种礼遇而努力争做忠孝节义之人,积极践行“三纲五常”的核心价值观。
四、结束语
汉代对于传统核心价值观的成功构建促进了封建大一统政权的巩固和发展,对两汉盛世的形成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这为当今正在推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供了历史镜鉴。众所周知,核心价值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国家基本政治生活的有序开展与价值导向,也需要思想界对传统价值观念加以整合与创新,还需要统治阶级的有力支持和率先示范,更需要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及施行。只有国家基本政治生活秩序稳定、思想界的理论创造活跃、各种政治行为主体以身作则以及社会大众普遍认同,此时所倡导的主流价值观才能成为全民心中坚持的核心价值观。汉代构建传统核心价值观的成功,首先在于最高统治者认识到“三纲五常”对于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的基础性地位,思想家积极整合先秦以来的诸子学说,将“三纲五常”系统化、政治化、神圣化,使其由简单的粗糙的感性认识上升为深刻的绝对的理性认识;其次是通过家国同构的方式实现了价值观念的整合创新,使各种行为主体在参与社会活动时有了明确的指导性准则;最后是统治者广施教化并入法入制,将“三纲五常”融入日常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到人们立身行事的每一个细节,从而逐渐内化为人们心中自觉的价值追求,而且人们在评价各种社会现象时也必然遵循主流价值观所规定的方向,使那些相符的思想言行得到表彰激励,而那些不符的思想言行受到抑制,从而切实提高其指导性地位。跨入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有的问题和差距依然存在,比较突出的还是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的差距存在及其价值观念不统一,从而影响社会主流价值观作用有效发挥。这种情况的产生,其原因虽是多方面的并且可能会产生长久的危害,但如果不能真正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使之成为当之无愧和人人遵守的主流价值观,那么现实中指导人们思想言行的价值准则很可能是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乃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发展目标相左甚至背道而驰。改革的全面深化、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思想理论界的再创造以及全体公民的理性操守等固然需要深入考虑,但认真汲取汉代建构传统核心价值观的成功经验也是很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东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M].北京:中华书局,2011.
[3](南朝)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4](清)陈立.白虎通疏证[M].北京:中华书局,1994.
作者:杨汉民 单位:衡阳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