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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海洋经济作为烟台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需要金融体系的有力支持。通过借鉴山东、广东二省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经验,结合烟台市海洋产业发展与投资现状,从融资性金融支持、风险控制性金融支持和服务性金融支持三个层面,探究烟台市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路径,为完善烟台市海洋金融支持体系提供借鉴。
关键词:烟台市海洋经济金融支持蓝色金融
1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政策分析
2017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海洋局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加快海洋经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四点建议:第一,建立海洋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为涉海企业提供专业的投融资服务;第二,积极推动政府财政与社会资本合作,通过贷款贴息、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流向海洋产业;第三,积极发展信托投资、股权投资、产投资、风险投资等多样化的投融资模式,以满足不同类型涉海企业的投融资需求;第四,鼓励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涉海项目申报国家专项基金,申请国家或地方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政策。201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从银行信贷、股权债券、保险、多元化融资渠道、投融资服务体系以及政策保障六个方面,提出了金融系统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途径。具体来看,在银行信贷方面,设立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创新海洋金融产品与业务;在股权、债券融资方面,支持成熟、优质的涉海企业上市融资,引导中小型涉海企业通过债务性融资工具融资;在保险方面,完善海洋渔业保险,发展海洋特色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投资基金对涉海项目与工程进行投资;在多元化融资方面,通过建立金融租赁公司、跨境融资、创新涉海金融工具、引入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拓宽海洋产业融资渠道;在投融资服务体系方面,打造海洋产业投融资服务公共平台,健全海洋产权抵质押登记制度;在政策保障方面,推动涉海信贷政策的落实,推进蓝色金融的创新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效果的检测与评估。
2山东、广东省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经验分析
我国自2010年开始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的建设工作,山东、浙江、广东、福建和天津五个省市相继确立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本文对山东、广东二省的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经验进行分析,希望为烟台市海洋金融体系的建设提供借鉴。
2.1山东省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经验分析
山东省于2011年开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在2018年9月召开的“儒商大会2018”现代海洋产业论坛上,签署了12个现代海洋重点项目,投资规模203亿元,同时推介了216个海洋强省重点项目,投资规模达4100亿元。为了推动海洋产业重点项目开展,山东省积极发展涉海金融服务保险业,不断拓展涉海项目融资渠道,持续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构建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协同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具体来看,其措施主要包括九项:第一,支持金融机构与战略投资者的战略合作,组建涉海项目大型金融集团;第二,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涉海项目股权和业务合作;第三,为开发与创新涉海金融产品提供政策支持;第四,推动产业资本化和资产证券化发展,发起设立了规模达300亿元的现代海洋产业基金,积极建设海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体系;第五,完善涉海保险服务行业,鼓励开发涉海保险产品,提高涉海项目保险覆盖率,建立海洋产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第六,发挥“海上粮仓”建设基金的支持作用,利用好国家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每年筹集不低于55亿元的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涉海“十大行动”的建设;第七,发挥民间资本的主体作用,建立集信贷、融资、发债、理财、结算、咨询于一体的投融资机制;第八,简化金融服务流程,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高信贷规模;第九,依托省内大型投资基金公司,建立海洋产业投融资平台。
2.2广东省金融支持海洋发展经验分析
广东省海洋产业生产总值连续23年位居全国首位,长期占据全国海洋经济“领头羊”的地位。为提升海洋经济发展质量,广东省政府从财政专项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资本市场融资等方面进行了统筹,采取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海洋产业发展措施。在财政专项资金方面,广东省自2018年起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海上风电、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务五大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并安排了2.65亿元资金重点支持36个海洋工程项目。在银行信贷资金方面,广东省与当地的政策性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广东省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等125个涉海项目发放信贷资金500亿元,同时,积极探索信贷担保、贴息、不动产权证质押等支持渔业发展的信贷机制。在资本市场融资方面,将深圳打造成国家海洋金融中心,成立了广东省首家海洋新兴产业风险投资公司,设立了总规模500亿元的海洋产业发展基金,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海洋产业。
3烟台市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烟台市于20世纪80年代成为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依托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产业基础和有利的政策优势,烟台市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6年,烟台市海洋生产总值1730亿元,初步形成了以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等产业为主体的优势产业集群,并成为我国首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2017年烟台市实现主要海洋产业产值3411亿元,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2018年,烟台市将建设世界一流港口,打造绿色可持续生态环境作为海洋经济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了构架“3+3”海洋产业体系的工作思路,通过大力改造现代渔业、海洋交通运输物流业和海洋文化旅游业三大传统海洋产业,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业以及海水利用业,创建两个“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等举措,进一步优化烟台市海洋产业布局,提升海洋经济发展质量。烟台市围绕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目标,以建立现代海洋经济体系和建设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作为主线,实施了一批涉海重点工程和项目。在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方面,烟台市启动了北海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建造等11个重大项目,投资规模超过9亿元。在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方面,生物医药园、抗HER2抗体ADC新药生产车间等14个项目投入了建设。在海洋渔业方面,山东芙蓉岛西部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等四个海洋牧场示范区投入建设,投入资金1.0402亿元,同时积极推进智能型工厂化循环水整装系统产业化推广等5个项目,预期提升产值超过6亿元。在海洋物流方面,确立了码头工程、航道及防波堤工程、集疏运系统、临港物流工程、临港产业园5个重点支持的海港码头建设项目。在海水综合利用方面,大力支持南山铝业海水淡化工程、海阳核电海水淡化工程等4个工程的建设。在滨海旅游方面,开始蓬莱西海岸文化旅游区等5个项目的建设,计划投资618.79亿元。与此同时,烟台市也启动了海洋科技强市、海洋生态文明强市、海洋文化强市、海洋综合管理强市建设重点工程和项目等41个重大项目,投资规模超过33.5亿元。为了支持烟台市海洋强市项目的开展,烟台金融行业采取了多种形式的金融支持与创新措施,保障涉海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资金支持。2015年,烟台市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与烟台市政府、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山东省海上粮仓建设投资基金,投资规模3.2亿元,重点支持海洋牧场、现代渔业园区、遗传育种中心等项目的建设。2016年,烟台市银行业发放了海洋产业专业贷款70余亿元,其中向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海洋生物产业发放贷款超过60亿元。
4烟台市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路径探究
通过对国家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进行分析,在借鉴山东、广东二省实施的金融支持与创新措施基础上,结合烟台市海洋产业发展现状及海洋产业投资状况,从融资性金融支持、风险控制性金融支持和服务性金融支持三个层面,研究支持烟台市海洋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并逐步形成以财政支持金为基础,以银行信贷资金为主体,以社会资本为重要来源,以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为保障的金融支持体系。
4.1融资性金融支持体系建设
融资性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由银行类金融机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投资基金、国外机构投资者、资本市场和民间资本组成的多样化融资体系,丰富涉海领域资金来源,提升各类金融机构的涉海服务能力。具体来看,第一,充分发挥中央、省、市三级财政资金对支持涉海重点领域和项目的基础性作用,在利用好中央财政每年拨付的3亿元资金基础上,根据烟台市海洋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一带三区”新格局建设需求,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的专项支持,同时根据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的规划,加大烟台市对涉海产业、涉海工程、涉海科研的财政支持力度。第二,发挥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对海洋经济支持的主体作用,通过设立海洋经济金融服务事业部等方式,在信贷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向海洋产业倾斜,同时,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支持与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海洋经济领域。第三,完善资本市场,为涉海企业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积极培育涉海中小型企业,提升涉海上市公司质量。第四,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形成较为成熟的基金市场。第五,支持条件成熟的涉海大型企业成立财务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提升企业筹集资金的能力。第六,在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大型工程建设等领域,尝试采用PPP模式进行融资,缓解项目资金压力,分散项目投资风险。第七,努力打造“亲清”的营商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海洋产业。
4.2风险控制性金融支持体系建设
海洋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复杂恶劣的自然环境引发的海洋产业经营风险;另一方面是由于海洋产业投资金额巨大、资本回收周期长的特点引发的投资风险。为了对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需要完善风险控制性金融支持体系。积极发展保险行业、担保行业,推动金融产品的创新是建设风险控制性金融支持体系的主要途径。从海洋保险行业来看,一方面要积极推动海洋保险产品的创新,开发适应海洋渔业、海洋航运、滨海旅游、海洋贸易、海洋环境、海洋信贷、海外投资等领域的保险产品,不断提升海洋保险的覆盖范围;另一方面,引导烟台市保险机构成立专业的涉海保险服务部门,为烟台市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专业、便利的海洋保险服务。从担保行业来看,形成一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具有资质的海洋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利用海域使用权、码头、船舶、水产品仓单等资产开展贷款抵质押业务。从金融产品创新来看,通过应收账款、票据、股权、经营权、租赁权抵(质)押贷款等金融创新业务,筹集海洋产业发展所需资金,同时有效分散资金筹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4.3服务性金融支持体系建设
融资性金融支持体系和风险控制性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设,是为了解决资金来源和风险控制问题,但是在发展海洋经济过程中,还需要法律咨询、审计评估、产权交易等服务支持。健全为海洋经济服务的各类机构,完善海洋经济服务体系成为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必要环节。第一,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的原则,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市场服务机构,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专业的金融、法律、审计等相关服务。第二,搭建起以烟台市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为基础的海洋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为海洋产业的发展提供专业的挂牌交易、信息咨询、投融资、海域使用权抵押、金融创新、项目招商等服务。第三,建立金融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动态监测与效果评估机制,为海洋产业金融政策调整和金融资源的调配提供数据支持。
参考文献
[1]刘相兵.银行业支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问题研——以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烟台市为例[J].中国渔业经济,2017(3).
[2]任洨燕.中国海洋经济开发中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3.
[3]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烟台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Z].2017-09-07.
[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Z].2018-01-15.
作者:魏强 张玮 单位: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