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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沿海城市要发挥临海优势,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使之有机地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成为带动和促进沿海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则是沿海地区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对秦皇岛地区15家金融机构的调查,近年来,秦皇岛市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海洋产业发展层级较低、金融产品创新难以适应企业需求、抵押物处置不畅、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结合沿海先进省市的经验,笔者提出了新发展格局下做好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支持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总体情况
涉海贷款余额稳步增长,信贷对海洋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根据对秦皇岛市金融机构的调查,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秦皇岛市海洋产业贷款余额为101.6亿元,是2015年三季度末的1.13倍;比2021年年初增加13.2亿元,同比多增16.6亿元;海洋产业贷款余额与全市生产总值比值为16.9%,较2015年提高了6.9个百分点;海洋产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57%,低于全市总体利率水平,除海洋渔业贷款成本在6.9%左右外,其余行业贷款利率均在4.5%~5.5%之间。
1信贷支持的涉海产业分布较为广泛
海洋经济具体涉及16大产业,根据国家海洋局发布的《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国家标准(GB/2了。942006),秦皇岛地区除海洋盐业、海洋化工业、海水利用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药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六个行业目前没有银行贷款外,秦皇岛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其他十个海洋产业均有贷款。其中,金融机构对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海洋渔业、海洋水产品加工等行业的贷款业务开展最为广泛,贷款余额最大的产业为海洋交通运输业,截至2021年9月末,贷款余额达到85.8亿元,占全部海洋产业贷款余额的比重达84.5%0
2银行通过产品创新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积极满足海洋产业发展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一是深化渔业金融服务。邮储银行秦皇岛分行与省渔业互保协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积极探索船网工具指标质押贷款业务。秦皇岛银行创新“富渔贷”产品,该产品专门面向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在渔业生产中流动资金周转、维修保养或新建改造经营设备等用途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额度最高500万元。二是抢抓旅游资源,助力滨海旅游建设发展。建行秦皇岛分行对滨海旅游建设实行“一户一策”,为相关项目提供固定资产贷款授信。3通过强化银企对接,精准支持涉海企业发展202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牵头举办“金融助力秦皇岛港转型升级暨兴港兴城兴业银企对接”签约仪式,河北港口集团及下属企业与银行实现了全方位、综合性金融服务合作,集团下属企业累计获得银行信贷授信50亿元,实际获得流动资金贷款20.2亿元、超短期债权融资20亿元,为推动秦皇岛港加速实现国际知名旅游港和现代综合贸易港建设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沿海省市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经验借鉴
2010年4月,我国在山东、浙江、广东、福建、天津地区开展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沿海经济开放地区的积极探索,为秦皇岛市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加强金融政策规划引导
2013年4月,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五大规划,提出要优先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海洋渔业等方面的支农再贷款需求,对涉海企业的票据优先给予再贴现。同时,争取开展区域性股权交易试点,积极推进保险资金投资海洋产业和三沙市基础设施建设。福建省政府出台《金融支持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为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烟台对接海洋强省战略,在全国率先编制《烟台海洋强市建设规划》,围绕打造海洋经济强市、海洋科技强市、海洋生态文明强市、海洋文化强市和海洋综合管理强市等五大战略领域,提出要拓展港口服务功能,积极发展航运交易服务、航运金融保险服务;培育船舶融资、海上保险、资金结算、航运衍生产品等航运金融产业,建立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打造区域性金融结算中心,强化金融支持顶层设计。浙江省政府与28家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就支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完善信贷风险补偿及分担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将财政资金纳入风险担保体系中。如海南省通过担保增信、优化产业链企业融资组合等方式,通过“四台一会”模式,由地方信用协会推进,担保中心担保,经由统贷平台向渔业企业发放贷款,化解了涉海企业创业初期的融资难题。二是制定海洋产业贷款风险和损失补偿政策。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给予一定的风险抵补。目前主要沿海省市均发起设立了海洋产业基金,如青岛、上海、宁波、大连等地,其中山东省市财政自2011年起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蓝色半岛经济区建设,设立了300亿元的产业基金;浙江省自2018年起,每年安排10亿元财政资金设立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同时还安排10亿元用于设立省海洋产业基金。
3加强金融与海洋产业的深度对接
民生银行福州分行2011年在福建省内率先设立海洋产业金融部,并设立了6家海洋专业支行,支行下设养殖捕捞金融部、加工流通金融部、售后服务团队等。浦发银行舟山分行已经设立海洋经济金融服务中心,提高金融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加强金融服务创新
2020年6月1日,海南成立自由贸易港,相关金融支持政策的落地将进一步推动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支持国内外金融企业依法在区内设立机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有限批准台资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支持金融机构、船舶制造企业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推进涉海资产抵押创新。大力发展船舶交易市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例如,2014年浙江省为挖掘涉海潜在抵押资产,设立了舟山市海岛海域使用权储备(交易)中心,为全市海域、无居民海岛提供公开出让、交易转让的综合平台。
三、政策建议
1优化对海洋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加强对海洋油气加工、远洋渔业、海洋旅游、海洋运输、海洋高新技术等重点产业以及新兴海洋产业发展的规划引导,加大对相关产业发展基础研究的财税政策支持,优化涉海企业创业和发展环境,推动海洋产业集群发展。
2分类加大对海洋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监管部门要引导金融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海洋经济事业部,大型商业银行要重点为涉海企业大型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为主体的中小银行要有效满足数量众多的海产品加工、海水养殖等民营小微企业、个体养殖户等的融资需求。
3推动海洋产业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
金融机构要探索通过非信贷类融资业务满足不同类型客户多样性融资需求,如针对高技术型海洋产业,可以引入技术、专利抵押产品,如新兴海洋产业,则可针对发展阶段特点,为其提供风险投资等金融服务。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海域使用权、景区收费权等无形资产质押以及在有效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满足涉海企业融资需求。
4完善信贷风险补偿及分担机制
针对海洋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鼓励财政资金介入,如对新兴海洋产业和中小微涉海企业的银行贷款给予贷款贴息、专项资金补贴等支持,对由于涉海信贷导致的不良贷款,通过建立偿债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等予以分散分享,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涉海金融业务。针对海洋产业高风险特点,健全相关的海洋保险体系,增加保险类别,提高保险覆盖面,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的合力。
作者:高东胜 杨迪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