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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发展协调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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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发展协调问题分析

一、长三角地区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

(一)区位及资源条件

长三角地区以上海为龙头,与江浙沪为一体,东西连接长江经济带,南北贯通沿海经济带,是我国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其处于亚热带季风区,气温适中,雨量充沛,光照充足,临东海、黄海,海域辽阔,海洋资源丰富,海岸线长达7910公里,占全国海岸线总长度的1/3。其中,上海海岸线长约470公里,江苏省为954公里,浙江省为6486公里。长三角地区港口群集装箱吞吐量占全国的1/3以上,深水泊位为1185个,共计拥有盐田76605公顷,海洋石油可采储量约为2067万吨。

(二)经济规模及优势

以上海市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已经成为世界公认的第六大都市圈,是中国目前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板块。2010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38439亿元,其中长三角区域海洋生产总值为12059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31.4%。上海市是我国最大的工业城市、重要的金融经贸中心、世界闻名的港口城市,有着纵深的腹地和广泛的对外经贸关系。浙江省在海洋建筑、海洋生物医药等方面具有优势,江苏省有着潜力巨大的滨海滩涂资源。长三角区域海洋产业辐射关联效应显著,海洋产业链条正在不断地延伸,海洋经济已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三)产业结构状况

长三角地区的海洋经济产业主要集中在海洋油气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和临港产业五大领域。其中海洋渔业、海洋运输业等传统产业占海洋经济主产业的比重逐渐下降,而滨海旅游业、海洋风能等新兴产业的比重不断上升。由于资源禀赋的差异,两省一市已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海洋经济;江苏省形成了以能源、化工、船舶,医药等产业为主导的海洋工业结构,造船完工量、新承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及经济效益均居全国第一;浙江省主要以电力、化工、船舶修造为支柱产业,年造船能力、总产值均居全国第4位,海洋生物医药业总产值约占全国的40%,海上动力总量和年完成水路货运量均居全国首位;上海的海洋产业主要有海洋运输、船舶制造、海洋渔业和滨海旅游,全国海洋船舶总产值的1/4由上海创造,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滨海旅游业约占全国相应产业总产值的1/3。

(四)科研及人力资源优势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最集中的地区之一,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人力资源优势。江浙沪三地共有高校266所,其中上海66所、江苏122所、浙江78所,2009年在校学生达2144.7万人,在校研究生为140.5万人;2010年长三角专利授权总量为30.12万件,其中江苏省授权量为13.84万件,浙江省为11.46万件,上海市为4.82万件。长三角地区还拥有一大批与海洋科技相关的研究机构,包括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和工程中心。

二、长三角地区海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业结构不合理

目前,长三角地区海洋经济结构还不十分合理,特别是海洋产业结构,其中主导产业依然是以资源依赖型为主,例如传统的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传统的船舶制造业等。知识技术型的新兴产业发展依然不成熟,由发展海洋经济所带来的城市综合功能的重塑还未提上日程。从协调发展的角度来看,目前长三角16个城市之间分工与协作关系不够明确,各地区的功能定位不清晰,个性特征不鲜明,从而造成海洋产业结构不合理和非理性竞争等现象。两省一市产业结构高度相似,上海与江苏的产业结构相似系数为0.82,上海与浙江的相似系数为0.76,而江苏与浙江的相似系数竟高达0.97。

(二)缺少区域统筹规划,合作机制尚未健全

长三角地区存在产业发展规划不协调问题,如内部分工与协作关系不明确、各地区的功能定位不清晰等,是由于缺少立足于区域海洋经济整体发展的协调管理部门。这种只顾自我发展、很少考虑到自身规划与区域整体规划以及与周边地区发展关系的发展思路,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各地发展的孤立性、封闭性和盲目性。现行的合作机制,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境。首先表现为多方力量盲目推进,协调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理顺;合作层面众多,既有两省一市层面,也有16个城市层面,还有各条线对口政府部门之间;其次,合作组织松散,缺乏统一的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最后,合作缺乏战略谋划,区域经济合作意图目标不够明确。

(三)资源粗放式开发利用,资源环境遭到破坏

长三角地区海洋环境资源非常丰富,但由于我国目前海洋开发技术装备比较落后,许多海洋资源尚处于粗放型开发利用阶段,造成开发不平衡、综合利用不足、没有形成合力。如沿海港口货物运输带来产业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造成部分海洋经济产业粗放式利用沿海滩涂和海域资源,在同质竞争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此外,行政区域的划分,也加重了长三角海洋资源的粗放式和掠夺式利用。海洋资源的开发模式直接影响到经济的发展方式。就目前而言,长三角地区海洋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资本、资源和劳动要素的投入数量的增加,其中资源依赖型产业比重最大,经济发展仍然以大量的资源消耗及环境污染为代价。

(四)分散式的管理体制造成管理权限不清晰

目前,中国海洋经济管理体制的特点是分部门、分行业的分散式管理,涉及的部门有农业、土地、交通、能源、环保和外交等。组成部门多、管理主体多,存在管理权限不明确、职责不清晰等问题。首先表现为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权限不清晰,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引发实际操作中的许多矛盾,例如长三角地区各城市之间争夺滩涂、争夺渔场,行业之间争夺空间、争夺资源等。其次是涉海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不够明确,存在着职能交叉等问题。

三、长三角海洋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协调发展是海洋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主题。长三角地区海洋经济协调发展主要是指处于同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区内的各个城市在平等和互相开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对各类发展要素进行科学有序的互补性整合,实现类似报酬递增的协同效应,从而使各级政府得以更充分地利用现有海洋经济优势,并开拓新的发展空间。

(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应该重视政府的引导,发挥长三角区域经济协调委员会和各海洋产业协会沟通、协调作用。为此,有学者建议在现有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调体制下,增设长三角海洋经济协调机构,协调区域之间的海洋产业、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同时,由海洋局牵头,加强长三角地区海洋经济的分工与合作,优化海洋经济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长三角地区海洋经济的发展需要协调、平衡和协作,特别是市场微观主体———企业之间的协调,往往是政府和管理部门所难以做到的,而海洋行业协会却能以其独有的职能和优势,根据需要进行区域间的合作和联合,服务区域海洋经济发展。

(二)统筹规划各城市的功能定位,错位发展

政府应该根据长三角各地区的海洋资源禀赋,规划各城市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功能定位,错位发展,这样可以缓解过度竞争、海洋经济产业结构雷同等局面。其中,江苏省沿海滩涂、风力资源较为丰富,可以优先考虑发展海洋渔业、风力发电等,再考虑海洋制造业和滨海旅游业。同时还应加快上海港与宁波—舟山港的融合,避免各港口之间的恶性竞争,要在经营上体现出各自的特色,管理目标明确,充分发挥港口对两地临港工业的拉动力;发展上海海洋经济,有学者指出应从三个方面确立发展方向:一是要整合上海海洋科技资源,用创新的机制组建上海海洋科学院。二是要设立新兴产业培育基金,鼓励和引导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三是要建造海洋高科技产业培育基地,为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三)建立双赢的利益协调分配机制

当利益协调机制运行良好时,长三角地区各方的利益才能够得到保障,但是,如果利益协调机制失灵,会直接阻碍地方政府之间的经济合作。因此,构建长三角地区海洋经济协调发展机制是必然的趋势,在提升各城市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还要完善相应的利益协调机制。一套完善的海洋经济利益分配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将有助于合理协调长三角地区海洋经济的发展。

(四)构建海洋经济信息服务平台

长三角地区包括江浙沪两省一市,涉及16个城市,应创建海洋经济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加快海洋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可以通过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宣传,强化公众海洋意识,使海洋经济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发展海洋经济的强大合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海洋经济信息,如海洋科技的创新、新兴产业的发展、市场价格走势等方面的信息。建立海洋信息平台可以为整个长三角地区实现海洋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生产成本,促进信息快速传播,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提升创新能力,进而推动长三角海洋经济的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