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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基础会计教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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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基础会计教学实践

摘要:本文对高职法学专业基础会计》课程“教学做”实践分析和总结,提出以课程体系和实践需要为依托,将教学知识内容进行整理清洁,对课程核心内容进行重构教学。以一个核心、两条线索、三种能力贴紧实践实施教学。

关键词:基础会计;一个核心;两条线索;三种能力

一、问题的提出

《基础会计》作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经济法律事务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在教学计划的安排上一般为第二学期,课时3课时/周或4课时/周,教学目标为学生在将来的工作中提供发现和分析经济问题、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经济事项、从事组织管理提供基础的会计专业知识技能。要达到这一目标仅仅依靠开设一门会计专业课程是很难做到的。一是没有会计学的前导课程和后续课程,没有必需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支持,在一门课有限的时空范围内学生对理论的准确把握和知识的实践应用是不充分不完整的;二是目前《基础会计》教材针对的是经济类专业,没有法学专业的专用职业教育教材,这样学生在学习时只是站在会计人员的角度思考问题,不易和所学的法学知识有机连接;三是经济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的就业岗位多为政法类型,鲜见进入会计岗位从事专业会计实务工作,从而导致学生学习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要达到经济法律事务专业《基础会计》课程的教学目标就必须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将《基础会计》教材的知识体系进行厘清和梳理,结合高职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现实的就业趋势,确定教师必教的内容、学生必学的理论和必做实践训练的项目,形成针对高职法学专业的《基础会计》课程的“教学做”,培养学生在清晰严谨的会计理论思维指导下的涉及经济事项的专业实践运用技能。

二、重构核心教学内容

《基础会计》是会计学的入门课程,在传统的教学上都以会计岗位的实践工作为依据阐述会计理论知识、突出会计实务和会计技术方法,而作为高职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就业岗位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从事专门会计工作的数量非常有限。为此有必要以实践应用的广泛程度和在经济核算重要性出发,将传统教学知识内容进行整理清洁,建立在ABC分类基础上将原有课程体系根据实践需要对课程核心内容进行了重构。

(一)一个核心

任何一种私人活动或社会活动都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作为经济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也是在一定规则约束下实施的,这个规则就是核心。会计对能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和监督的核心就是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要求,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章第十二条至第十九条规定,会计信息质量应反映出客观性、相关性、明细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的特征。这八个特征不仅仅是对经济活动中会计信息质量的保障,而且在从事法律事务中民事活动、组织间经济往来和各类组织中组织运作的管理中也有着极为重要的普遍指导作用。

(二)两条线索

在会计核算和监督中无论时间和地点千变万化都是依据资金流和实物流两条线索。无论是营利性组织还是非营利性组织在运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都有资金流和物资流的延续和体现。资金流和实物流的延续不仅仅在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中占着主导作用,并且对资金流和实物流的精确分析把握对于处理司法实践中涉及的经济事项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同时对于各类组织的有效组织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

(三)三项能力

学生将来就业无论是从事会计岗位工作还是其他岗位的工作,只要涉及经济活动的货币运动都需要熟练掌握运用三项会计技术方法:原始凭证的填制与审核、财产清查的方式与方法、会计报表的编制与分析。这三项能力不仅在会计岗位工作中对组织的有序经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在司法实践中的经济行为的甄别和判断起到有力的指引,不同组织的管理工作中上也是经常涉及的环节。

三、贴紧实践进行教学实施

《基础会计》课程的教学要想将繁杂枯燥的专业理论由教师单向传授转化为学生主动学习知识并自发实践探索,就必须尽可能贴紧生活与社会经济活动保持高度一致。经济活动中各类组织的会计核算和监督虽然有数量上的差距,但本质和核心是一样的。在《基础会计》教学做的过程中一个核心、两条线索和三项能力为基点,激发学生兴趣,使之将会计的专业知识用到普遍的经济活动中。在该课程的教学中设定了小规模不同类型的组织,这些组织既有营利组织也有非营利组织,既有现代服务业也有传统加工制造业,既有时尚的电商也有传统的实体店。教师在第一次课就根据教学班的人数将学生4~6人分为一组,抽签决定各小组的组织类型,各组成员自行确定小组负责人,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分工,并报授课教师存档。教学过程各组以特定组织的角色进行情景模拟开展实践训练。主要步骤有:(一)小组先独立完成原生态的经济核算即在知识节点上先让各小组根据本组织的特点进行经济组织活动站在非专业的角度核算和监督。要求各小组成员团结协作讨论完成,尽可能用最简洁明了的书面语言准确表述。(二)教师以会计身份核算授课教师根据会计理论以制造业为例进行核算和监督,在这过程中将对应的会计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等理论知识进行讲解分析,提示理论中的重点难点和实践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三)小组再用会计专业知识进行会计核算在教师对相应节点的会计理论知识进行讲解后,各小组再按理论的要求对本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要求专业术语规范,总账科目准确记忆,明细科目体现本组织特点。(四)各小组分析原生态与专业知识经济核算的差异在个小组进行对比分析的过程中教师进行观察指导,要求各小组从准确性、通用性、适用性进行考虑。(五)教师对典型问题进行剖析并归纳理论的运用教师在对各小组的核算实践训练审阅之后,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问题在下次课上公开讲解点评,并从理论角度和实践角度梳理强化上次课的内容。

四、化繁为简取得的成效

以实际中具体生动的组织为会计主体的角度出发学习《基础会计》,学生不再只是单纯的记忆会计科目,练习借贷记账法,编制会计报表等单一的会计工作岗位的技能的掌握,而是在特定的情景下能用会计的原则进行会计思维,以最佳适用有效的方法解决实际中的经济核算的同时做好组织的其他事务。

(一)教学过程事半功倍

教师通过贴紧实践的教学实施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学生能动地进行专业理论的认知、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专业技能。教学实施中将学士原始的感性认识与专业的理性认识紧密链接,引导学生的专业思维,提高完善学生动手实践的专业性,在这一过程中教学做的有机实施,经教师的传授和引导,在较短时间学生能达到有效进行实际实践的水平。

(二)扩展了课程知识容量

由小组模拟的特定组织来完成运营特定组织的经济核算,不只是简单的对会计基本原理、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认知、学习和实践,而是能将经济学、管理学、票据法、公司法、合同法等关联学科的相关内容有机联系到经济核算中,在提高学生综合分析、全面分析和重点分析问题的同时,使得课程学习过程中知识量明显扩容。

(三)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在活跃的课堂氛围下,学生通过对比原始的经济核算与专业的会计核算之间的差距,在会计理论和技能的学习理解后,根据自己组织的特点的经济活动的核算要求,能够制定出达到会计法要求符合实际需要的简易会计核算方式。

(四)学生思维拓展教师思维

在这种教学实施下,教师会面对许多出乎意料的问题,学生的这些朴实简单个性的思维会对教师固有的思维产生不断冲击,这些挑战促使教师持续探索,储备更丰富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水平和能力,保持教学思维的高度、宽度、深度和关联度。总之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要做好教学做的有机结合就需要选择适当的方式,了解现实状况的前提下联结专业理论知识,从而在专业理论知识指导下完成现实的工作事项。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在经济法律专业《基础会计》课程教学中以课程体系和实践需要为依托的对课程核心进行的重构,通过贴紧实践进行教学实施,使学生准确了解和认识会计知识在组织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主动学习会计知识,运用会计思维准确完成各种组织不同岗位所涉及的经济活动。

【参考文献】

[1]余浩,陈年友,周源.教学做合一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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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鲁娟.《基础会计》课程教学做一体化实践[J].财会学习,2015,(18).

[4]石彩虹.教学做合一模式下五步教学法的运用_以《基础会计》课程为例[J].职业教育,2014(35)..

作者:杨永红 单位:宁夏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