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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校企合作契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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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校企合作契约思考

摘要:高职校企合作契约是校企合作深化的必由之路,然而目前对校企合作契约的研究甚少。通过对高职校企契约必要性的分析,构建了校企合作契约模型,以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酒店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契约建设为例,对校企合作契约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希望能对高职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和合作实践效果的提高提供重要的指导性参考。

关键词:校企合作;契约;合作契约模型;合作精神

高职教育对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要求较高,如何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已成为提高办学质量的关键。多年来,各高职院校从强化实践性出发,重视与企业的互动、交流与合作,并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改革与深化,形成走校企合作之路的宝贵经验[1]。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校企合作层次较浅、稳定性较差,咎其原因,校企双方没有建立规范的合作契约关系,从而很难达到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初衷。契约是双方或者多方之间的自愿协议,契约的目的是规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契约法所关心的是实现所约定的义务[2]。合作契约是在合作精神的基础上,以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为原则,为了实现各自的目标规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合作理念,它包括“合作”、“责任自负”、“实现双赢”3方面的内容。

一、高职校企合作契约的必要性分析

以学校与企业的利益共同点为核心,以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为原则,积极探索学校与企业的协调发展机制,建立学校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的契约对高职院校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一)高职校企合作契约是实习基地稳定发展与建设的基础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都建有一个或多个实习基地,但有的校外实训基地主要是依靠私人感情和熟人关系建立和维持,建立之初既没有制度约束,也没有严格的权利义务合同,合作不够规范,造成部分实习基地名存实亡的局面。如果在实习基地建立之初,通过可行性认证与选择,校企双方法人签定合作契约将会有助于实习基地的稳定发展与建设。

(二)高职校企合作契约是培育双师教师的保证

“双师型”教师的培育是当今高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校企合作契约在促进双师教师的培养上有重要的意义。由于企业工作人员主要是职业人士,缺乏教学理论与教学经验的积累,而学校的专职教师长久在校教书,缺乏实践教学经验且教学素材薄弱,通过校企合作契约的相关商定,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与学校专业课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换岗半年等,从而使双师教师能落到实处。

(三)高职校企合作契约是修订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桥梁

为了课堂教学内容与企业所需知识与技能无缝对接,培养出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才,就需要不断修订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如何了解本专业相对应的职业岗位群的职责、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概括职业岗位群的能力与素质,需要学校专业教师与企业的能工巧匠不断的沟通与完善,而在不同组织归属的工作人员之间如何配合是一个难题,校企合作契约正是最好的桥梁。

(四)校企合作契约是校企合作深入的必由之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职业教育”一章中提到:健全企业参与制度。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深化产教融合,这需要找准学校与企业的利益共同点,积极探索学校与企业的协调发展机制,建立学校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3]。因此校企合作契约是校企合作深入的必由之路。

二、高职校企合作契约模型的构建———高职合作式契约关系模型

高职合作式契约关系模式是以“合作精神”为前提,在平等、互助、互利的基础上达成的一种长期的相互协定,即总契约。总契约打破了两个组织各行其事的界限,在充分考虑校企双方利益的基础上,通过确定共同的项目目标,抽调双方相关能手骨干建立校企项目管理小组,即分契约,及时地沟通以避免争议和诉讼的发生,培育相互合作的良好工作关系,共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以促使在实现项目目标的同时保证校企目标利益的实现[4],促进产学合作不断完善,介于关系治理与正式契约之间的一种互补性的契约关系。模型说明:

(1)校方法人和企业法人目前已进行的校企合作中,大部分学校与企业的合作都是通过相关专业负责人与企业达成的口头协议,这种校企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系主要是靠专业负责人与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的关系,很不稳定,而且那只能是个人行为。只有校企法人达成了契约,学校和企业的合作运行体系才能真正的建立起来。

(2)“合作精神”合作精神是一种“共同参与、协作共赢”的精神,它在管理规范、职责分工明确、项目思路清晰的前提下,双方相互理解、相互包容,遇到问题、难题内部相互不推诿,共同推动活动顺利开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升。

(3)总契约明确的契约条款,修改契约和解决矛盾的程序,是分契约的法律依据。把合作的项目和时间、方式约定清楚。这里特别应当注意合作的时间性,一般合作时间应在5年左右,否则学校的专业调整、培训时间和质量都将难以保证[5]。

(4)(分契约)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小组由项目参与各方人员(包括校方的人事部门选派相关教师和企业选派相关技术人员以及学生代表)共同组成,在项目管理主持人的领导下,小组成员讨论制订伙伴协议并付诸实施。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合作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和主持人都是暂时的,当分项目完成后,各人都回到自己原有的岗位。因为校企合作的项目是多方面的,例如项目主要相关餐饮建设,这就需要教相关知识的老师与餐饮部合作,项目是关系人才流动的,就需要人事部和主管院长负责等等。高职校企合作契约模型是介于关系治理与正式契约之间的一种互补型的契约关系。它通过总契约(长期)明确的契约条款、修改契约和解决矛盾的程序,与分契约(短期)的灵活、双边、持续的关系治理双管齐下,使校企合作的履行更加顺利[6]。

三、校企合作契约模型在酒店管理教学中的应用分析

在高职教育中,酒店管理校企合作发展迅速,在校企合作契约方面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在“合作精神”方面

1.取得的成果。以北京职工之家为例,他们全程参与和支持我校“课程标准”建设等活动。在“校企契约”签订之前,我校商贸系系主任及相关教师对北京职工之家的企业文化,制度体系等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同时,北京职工之家的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也到我校进行了考查。正是基于合作精神的前提下,才签订“校企契约”。在“课程标准”项目执行中,北京职工之家与我们进行了紧密的沟通,餐饮、客房经理与我们专业任课教师共同讨论研究,正因为双方紧密沟通、包容的合作心态,从而顺利完成了《餐饮服务与管理》《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等实操课程的制定。

2.存在的问题。合作精神是指一种“共同参与、协作共赢”的精神,然而,在近几年的校企合作中,有些校企双方开始参与积极,持续协作却很难,如在“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这个项目上,它们在“校企契约”签订之后,当起甩手掌柜,因此,实习教学质量很难保证。其实,忽略合作中双方沟通的环节,也证明了这些契约背后“合作精神”的缺乏[7]。

(二)在校企合作委员会建设方面

1.取得的成果。高职许多酒店管理专业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或者管理项目组,选派富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项目经理,由酒店管理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和企业人力资源代表组成管理团队,共同实施管理。以我校为例:组建与合作企业共同参加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委员会制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共谋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教学计划,充分发挥校企两个优势,共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8]。

2.存在的问题。在校企合作委员会组建成员里,几乎没有学生方面的代表。我们校企合作当事人应包括校方、企业和学生

3方面,如果不把学生纳入到项目管理小组中来,学生的诉求得不到合理的申诉,就会发生学生实习情绪不高,甚至怨声载道,另外,学生方面的诉求是校方和企业都不可忽视的,例如薪资纠纷的处理,学生人身安全的保证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学生学习的效果。

(三)在实践教学质量方面

1.取得的成果。为了进一步维护和稳定实践教学工作秩序,加强对实践教学过程的动态监控,充分调动学生实践学习积极性,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校企双方成立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小组,在顶岗实习教学过程中根据对教学管理及教学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的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与评价,提供反馈信息,促进了实践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从2006年至今,8年的合作,我校共有300多名学生到中国职工之家酒店顶岗实习,其中有50名左右参加了“两会”的接待工作,取得了优秀的实习成绩,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认可。

2.存在的问题。虽然许多校企双方成立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小组来保证教学质量,但由于实习周期长,监控与评价小组很难对实习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因此,实践教学质量并不能像预期那样好。例如,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在酒店实习6个月以上,在这过程中,学生出问题并不能及时得到学校和企业的反馈,原因在于学校与企业沟通不及时。另外,学生实习被分配到客房餐饮部分占70%,进行重复且繁重的工作加上部分学生思想不成熟,自我控制能力差,常有上班中开小差[9],出现怠工,怠学现象。

四、主要结论和建议

契约合作充分体现了校企间明晰的责、权、利;是互惠互利的一种合作,更重要的是签定符合校企合作实际情况的契约并能有效地执行才是有效管理的基础和根本,为人才培养质量优化和企业对人才素质提高提供了解决思路。

(一)合作双方的慎重选择

合作双方的慎重选择是后期具备合作精神的基础,校企双方应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助、互惠的原则进行合作。选择时,要注意:(1)企业(校园)文化的认同。(2)规模要求的相适应。(3)互利是合作的基础,适度选择双方的利益共同点。(4)合作双方契约的签定应是企业法人与学校法人之间的协议。(5)合作双方应在总契约中把合作的项目和时间、方式约定清楚。

(二)合理组建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小组

在总契约的指导下,我们会阶段性地进行子项目的合作,组建成临时的项目小组,在临时的项目小组中,为了保证当事人各方的诉求,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1)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小组应由子项目中技能骨干担任,并注意新人的培养。(2)学生是当事人,应选派代表参入管理小组当中来。(3)项目小组中学生、教师、企业业务骨干人员结构比例应是1:1:1。(4)应有相应的激励机制来调动项目小组管理人员完成项目的热情。

(三)契约履行责任的保障机制构建

高职院校非常注重校企合作工作的探索,但是只有签定符合校企合作实际情况的契约并能有效地执行才是有效管理的基础和根本。要保障学校、企业及学生3方面遵照高职合作式契约行使权利与履行责任就必须搭建保障机制。政策层必须通过制度设计完善契约履行情况,并把制度与三方的利益挂钩,并且责任到个人,例如,学生如不完成与其毕业挂钩,教师责任与工资挂钩,企业能手责任则与其工资挂钩等等。通过制度化、责任化来保障契约履行效果。通过逐步完善校企契约,合作双方的慎重选择、合理组建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小组、契约履行责任的保障机制的构建来提高校企合作的整体管理水平,对很多高职院校来说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更是实现校企有效合作的重要途径。在开发和创新校企合作契约约束机制下,深化校企合作,这样才能培养出满足现今企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陶言诚.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现状及展望[J].职教论坛,2013(23):65-67.

[2]MacneilIR.Themanyfuturesofcontracts[J].SouthernCaliforniaLawReview,1974,47:753-769.

[3]高山艳.法律视角下的校企合作制度[J].教育与职业,2010(26):12-15.

[4]胡晓雨.不完全契约下的声誉激励机制[J].知识经济,2009(4):1-2.

[5]刘红磊.职业院校校企深度合作机制中的契约关系研究[J].研究与探索,2014(26):17-19.

[6]徐寒,申玲,施陈晨.基于关系契约理论的合作模式分析[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3(3):104-107.

[7]李洪帆.商业契约与合作精神[J].国际木业,2009(5):1.

[8]宋洁,闫勇.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运作策略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3):76-77.

[9]吴水田,陈平平,李佳莎.酒店管理专业实习中的校企合作模式研究[J].高教论坛,2010(11):30-32.

作者:程天矫 白珍 单位: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