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景观设计中的锐角元素研究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摘要:在以往的景观设计中,锐角被大多数设计师认为是需要慎重考虑的一个景观元素,特别是30°以下的角度,更是极少出现在方案设计中,于二维角度看更是几乎找不到它们的存在。但受限于场地客观条件以及景观形式的多样性,如场地固有形态存在锐角、两圆相切必定出现锐角,两条园路斜向相交产生锐角等等情况。对于此,大多数景观设计师总是潜意识的会用其他诸如倒圆角,切断等手法使之消失在设计方案中。本文从锐角元素的特征入手,对景观设计中锐角元素的应用利弊进行分析,认为锐角元素在某些场景中会有有别于传统的、常规化景观设计元素的效果。
关键词:锐角;导向性;不稳定;游离
一、传统景观设计中对锐角元素的定义
1.锐角的数学定义
锐角——特指大于0°而小于90°(直角)的角,锐角是劣角。两个锐角相加不一定大于直角,但一定小于平角。锐角一定是第一象限角,第一象限角不一定是锐角。
2.从概念到形式
在我们设计过程中,从概念到形式之间的推导,可以说是一个不断修改的过程,在这其中,会出现许多的几何图案——空间得以初步形成。比如说矩形,圆形,弧形和三角形等等。在这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应该是矩形与圆形或者说通过切割圆形的出来的弧形。在景观设计经典书籍《从概念到形式》一书中,作者格兰特•W•里德认为:当我们在设计手法中使用不规则设计形式时,绘制不同长度的线条和改变线条的方向。在使用两圆或更多圆形相切时,应该要避免其小范围相交,以免产生锐角。使用角度在100°~170°之间的钝角,使用角度在190°~260°之间的优角。避免使用太多的同90°或180°相差不超过10°的角度,也不要用太多的平行线,避免在设计中使用锐角1。
3.形式的本体属性
早期的现代主义建筑大师沙里文提出了“形式追随功能”的概念。它的中心意思是指在设计中,功能高于一切,只要所设计对象的功能不变,其形式亦不变。但事实证明,设计发展到现在,多种不同的外在形式的表现或者特征都可以满足相同功能的需要。这是由于各种形态自身的结构、形式和外观所带来的不同视觉效果和心理感受。也就是说,设计对象的外在形式构成是有其功能之外的、其形式自身的表达范畴和基本目的。它同时具有其独特的、本体自带的、独立的“意志存在”。它与另一种被外在环境和功能所需要的形式共同建成两者有机的结合。这就是外在形式的最终形态。设计师总是需要一种设计形式作为其设计形象的功能载体.在景观设计中,锐角元素并非一无是处,下文则是对锐角形式的本体属性做一些分析。
二、锐角形式在设计中的固有弊端
1.锐角形式在空间中的游离性和不稳定性
从人的认知角度来看,圆形、矩形和锐角等元素中,锐角在平面形式上会形成独立的点,这个点在空间中给人的感觉是独立的,停顿的,游离的,存在着向随时在它的周围空间游走的感觉——锐角无疑是这几个形式中使最使人紧张的。而在立体空间中,正立的三角体都可以视为“下强于上”,它的稳定性又是所有形式中最为稳定的。诸如埃及的金字塔。但当它倒立放置,则是另外一个极端,这会给人带来极度的不确定和不稳定感。
2.锐角形式的不溶性
作为一名设计师,我们在做方案时大多会使自己的方案中的各种元素在大的方向上呈现一种一致性,如图画家在作画时希望整张画面的色调协调。这就要求在方案中我们所应用的各种元素能够很和谐的相融在一起,但锐角元素的自身的独特性恐怕不易做到这一点,这也是它不被大多设计师所钟爱的原因之一。锐角除了在心理上给人一种锋利以及不安全感以外,它在设计形式上极难与其他形式形成很和谐的相接关系也是设计师通常规避它的主要原因。它在景观设计中大都是由于客观原因被动形成,如两条园路的交叉空间容易形成锐角形式或者两个小空间相连的过度空间也极易形成锐角。即使在建筑与室内设计中它也是不受欢迎的——锐角形式的空间利用率极低。所以导致了大多数设计师一见到锐角形式或空间就会本能的规避。
3.锐角形式的不安全性
对于三角形应用也确实是需要设计师慎之又慎考虑的元素,特别是锐角元素,它会使得对立的形体之间显得牵强附会。对于锐角元素在相关案例中,贝律铭在设计美国华盛顿国家美术馆东馆时曾说:“那是一块引人注目的地段,但利用起来十分困难……它类似一个三角形,带有尖角,在那里设计建筑绝非易事。”特别是在当景观道路出现交叉的设计上,大都认为应当尽量靠近正交,因为锐角过小,车辆不易转弯。而这也确实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以至于在一些实际设计方案甚至规定避免出现坚硬线条及锐角形式的花池、道牙等的出现。对此,大多数设计师们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1)硬质铺装或小品,锐角容易造成伤害,划伤或扳倒,或刮蹭。(2)植物种植方面,锐角形式的植物除了草坪以外,其他植物通常无法在锐角种植池中栽植出来。(3)锐角如果在道路上使用容易使人产生想走近路的想法,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且会破坏草坪或其他景观的完整性。
三、锐角形式的优势
1.锐角的强透视性与导向性
在透视中,当视距视高相同时,两个面之间的夹角将会相对越小,两灭点相近时,其透视线的斜度也越大,这将会使透视感变强,随之而来的是空间效果更容易产生更多的变化,因为它们不仅仅是直角相交。锐角相对于直角更有导向性,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当人处于一个矩形空间之中时,更多情况下注意力多集中在这个空间的各个面上;但如果他处于一个带有锐角的空间中,人的视线往往被构成锐角的线条与面吸引到锐角的最终点。不仅如此,带有锐角的空间给人的感觉锋利,具有动势,其透视感比直角时有更深远,甚至令人难以对真正的距离有一个正确的估计2。锐角元素在平面上,会有极强的一点透视感,并且由于单独的点的存在,它有很强的视觉导向性。比如在道路设计上,我们也能够利用锐角元素的规律性的,强烈的透视感与导向性来增加其纵深感,这样可以使加强人在景观空间中的方向感。从三维角度看,如果锐角朝上,不但空间存在极其稳定,且形式感更强。当锐角朝底部,由于支点只有一个,它不但透视效果大于其他形式,且有强烈的空间存在感,人置身其下,视线通透。在有一些高差或者堤坝的空间中,我们可以利用多个锐角组成的折线形式来加固边界,同时使其具有防洪功能。
2.锐角形式的灵动性与趣味性
在形式的协调与融合上,锐角确实不如圆形或矩形,但这一点恰恰说明锐角元素的组合相对于圆形与矩形来说更为灵动,它可以呈现出有别于后两者的动态的视觉效果,特别是在处理一些高差方面的自然化解与过度,从而实现和环境有机融合。彭一刚在其著作《建筑空间组合论》中提出关于均衡与稳定的观点:人们在与自然相处、在实践中发现——一切物体要想保持均衡与稳定,就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像山一样上小下大、像树一样上细下粗。像人一样对称的体型等等。并认为凡是符合以上这样的原则,不仅仅实际是安全的,在感觉上也是舒服的。但格罗庇乌斯在《新建筑与包豪斯》中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提升,古来难于摆脱的虚有其表的中轴线对称形式,正让位于自由不对称组合的生动有韵律的均衡形式3。这需要我们要有充分开放性的、发散性的思维,打破以往一些固有设计理念的局限,尝试一些非常规性的设计元素。而就形式来讲,尖锐相对于线条平缓的形式总是更有吸引力和更有趣味性以及视觉冲击力——这对建筑与景观设计是非常重要的。
四、实例方案
以下我们对德国德累斯顿军事历史博物馆、奥林匹克雕塑公园、西班牙比斯开科技园区科技导览中心BTEK外部景观、日本新泻三角木屋、进行分析。
1.德国德累斯顿军事历史博物馆
由美国设计师丹尼尔.李博斯金(DanielLibeskind)设计的德国德累斯顿军事历史博物馆(图1、2),同时也是德国最大的博物馆。设计师在一座新古典主义的军火库外加入了一个大约有30米高的楔形建筑,这无疑打破了立面的规则和节奏。这个新加入的部分外形抽象、锐角昂扬向天,其所指的方向,正是二战时期盟军轰炸机飞来的那个方向。锐角的不稳定性与破坏感在这里用的恰到好处,它让人在心理上很不安定,结合军事历史博物馆的主题,使人联想到战争、破坏。假如我们使用如圆形或其他不含锐角元素形式的话,我想很难达到现在的这种效果。
2.奥林匹克雕塑公园
奥林匹克雕塑公园(图3)位于美国西北部华盛顿州的城市西雅图ElliotBay的海滨。这个公园设计目的是作为艺术馆的室外延伸,以雕塑公园的形式出现。但在事实上,它真正杰出的地方是其解决交通的策略和手法。公园空间中的各种大折线令人印象深刻,各种折线与它们组成的锐角是这个公园空间的逻辑所在,一个完整的“Z”字形将三个割裂的空间连为一体(图4)。这种形式,在提供便捷流畅的交通线路的同时,不但将场地高差化解于无形,也将空间的统一性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对这些自然而然形成的各种“锐角”的灵活运用,也是整个设计成功的关键之处,这使得游客能够不知不觉的走过整个公园。
3.西班牙BTEK外部景观设计
位于西班牙比斯开科技园区科技导览中心的BTEK新科技导览中心被设计成为一座里程碑,一个景观设计的基准点。在形式上它由两座相互独立的金字塔式建筑物构成(图5):第一座整体呈黑色,由地面升起,体量较重,由三个金属立面构成,屋顶完全由太阳能板组成;第二座由两面幕墙构成,从地面延伸开来的人工草皮构成了屋顶,进而覆盖了整个场地。两座金字塔式建筑物的地下连接部分也被草皮屋顶覆盖,融入到整个场地与周边环境之中。它的访客入口设在第一个金字塔,从金字塔的锐角转折从坡道往下进入BTEK,访客会先来到昵称为“山沟”的接待处,设计师通过刻意窄缩,挑高18米的空间(图6),建筑师用人类感官对于空间两侧及高度的相对知觉,形成一种逐渐压缩的空间序列,使进入者的空间感随着设计师的意图而改变。在这个案例中,建筑师显然利用了锐角空间的特性,影响人使之产生内在心理张力,当人处于这个环境中时,空间紧缩感越强,其张力就越发明显,所以在设计中如何表达空间本身并且承载其蕴藏的潜在张力是关键,在注重客体空间存在的真实感与心理体验产生的虚无感的基础上,在考虑身体和心理两方面舒适度的前提下,促发并且鼓励,而不是弱化甚至于压制这种张力,才能充分发挥其独特的空间特质4。图7日本新泻三角木屋图8日本新泻三角木屋
4.日本新泻三角木屋
在东京以北三小时的“雪国”新泻,澳大利亚大使馆新修了一座及画廊、工作室为一体的建筑(图7、8)。这个建筑是一个以三角元素为基本形式做成的木屋,特别是高高其上扬的锐角角度极小,给人以一种与一般建筑截然不同的感受。在这种环境下,这个三角木屋既是一个建筑,也可以认为它是一个景观构筑物的存在。这个设计从154个竞赛选案中脱颖而出,评委安藤忠雄提到:“三角形建筑是难做的建筑,但是可以做的非常有趣,这个建筑很有吸引力,而且布局很好,对大雪气候的应对深思熟虑。假如下了一场不可思议的暴雪,周围的房子都被埋了,只有这个三角形屋顶是可以看见的。”大部分景观设计师认为锐角元素一定谨慎利用。他们甚至认为在利用过程中,锐角应尽可能消失在平面上,并且要绝对避免翘角的锐角,以免给人带来心理上的不安全感和身体上的伤害。但这个观点在以上案例中显然是不成立的。由此可见,在某些特定场景下,锐角形式其实能够比其他形式更符合功能性要求,同时在人的心理上留下更深的印象。
五、结语
随着现代景观设计的逐渐发展,许多常规性的设计元素使我们的设计缺乏创造性,在很多实际情况中无法满足人类对景观的需求。在设计中,在景观设计与自然风貌和谐统一的宗旨的前提下,追求自然生态的同时,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的加入非常规性设计元素,使景观形式丰富多样,探索锐角元素在景观设计中的运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由此可见,锐角元素的运用在景观设计中并非是对空间规划完全不利的。巧妙运用能够极大的给设计方案添色加彩。但必须说明的是:对于锐角的应用的关键还是在于对选定的构图手法理解、掌握,运用得如何。对于一块设计用地,在没有真正理解它时,勉强运用锐角形式的结果很可能适得其反,锐角客观上存在着“不安全性”,锐角几何图形的构图方式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设计师的设计手法,但也正如其它任何事物具有矛盾的两方面一样,它也毕竟会给施工和后期养护带来一定的复杂性,也许有人始终认为它不过是追求构图趣味而已。我们在设计中必须要根据设计实际需要来运用它。在运用过程中,我认为在平面上应当避免直接使用它。而在景区车行道交叉路口,我们应当避免出现小于70°的斜交角,以保证机动车驾驶员的视线。如果实在无法避免,可以利用导流岛等其他设计手法来削弱锐角的不安全因素,以保证交通安全。事实上,在现有设计界强大的竞争环境中,现代景观设计无论如何都不能一味停留在以往固有的设计常规理论框架内。盲目的跟风设计必将造成城市景观特色资源的流失,这对于景观设计来说几乎是致命的。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在设计过程中如锐角元素在设计中的一些反常规设计运用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尊重客观事实,我们不能为了出现锐角元素而刻意的将它具现出来。它必须具备基本的功能需求和舒适性。总之,锐角元素在设计中的运用具备一定挑战性,它既然在以往案例中能够做为一种构图手法与元素出现并仍被采用,作为一名景观设计师,就不应该对它持不予理睬甚至根本否定的态度,我们应该去研究它、分析它的特点,力求做出较全面的评价,并将它作为一个创新的出发点和基础,使它能在设计过程中刺激我们创新出更多的设计形式。
注释:
1.[美]格兰特•W•里德,郑淮兵译.《从概念到形式》.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30,102.
2.王天锡.略谈锐角几何图形的建筑构图.建筑学报,1981(8):37.
3.彭一刚.建筑空间组合论.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37,38.
4.胡婧.小尺度锐角空间的设计.中外建筑,2015(9):103.
作者:汪维国 单位:首都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