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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及审计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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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及审计跟进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意见》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政府效能提升,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预算是政府活动和宏观政策的集中反映,也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有效手段。一个国家政府的治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预算管理水平,预算绩效是衡量政府绩效的主要指标,本质上反映的是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绩效。《意见》的出台,是中央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出的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对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在相当长一段时期,财政预算更多强调合规性合法性,很少关注绩效。事实上,对财政资金不仅要看钱花在什么地方,更要看取得了多大效益。如果花了100元钱,却只干了5元钱的事,显然是不经济、无效益的。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揭露了中央预算管理存在着预算绩效评价不到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实际推进评价覆盖面小、指标不细化、自评不严格。2017年,财政部对16个中央本级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面仅1.38%,结果也未全部公开;发展改革委未按要求对分配的中央本级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抽查还发现,8个部门24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脱离实际或指标不够细化;8个部门14个项目自评结果不实,其中资金使用率自评100%的2个项目实际支出为零。

一些领域的绩效低下,既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又有管理流程不合理、管理制度缺失等因素的影响,更有背后深层次的涉及到部门利益和权力配置不合理等体制机制原因。审计监督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抓手,随着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完善,对财政预算资金的审计不能仅仅停留真实合法性上,而是更加关注财政资金使用得“好不好”。

当前,一方面,要改进和完善预算执行审计。这几年,各地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上取得较快的进展,但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实践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中一个问题是财政部门单兵突进,缺乏人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介入,未形成改革合力。审计机关要以落实本次《意见》为契机,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审计视野,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的评估机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包括预算绩效管理审计情况。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审计,能够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力,促进绩效管理质量提升,推动健全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管理机制。

另一方面,要改进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实中,仍有一些地方官员喜好建设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导致财政资金浪费。《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同时,强调要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完善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开展领导干部责任审计中,关注预算绩效管理能够揭示由于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不力,而导致盲目决策、轻率决策甚至是错误决策的问题,也可以揭示由于脱离客观实际,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推进廉洁高效政府的建立。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不断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在实践中发展。审计监督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发挥审计监督职责,让财政资金更值钱,审计责无旁贷。

作者:陈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