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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出台后,标志着预算绩效管理上升为国家顶层制度设计。当前,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已成为摆在各级特别是县级财政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将绩效理念和管理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切实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关键词: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对策建议
一、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相对比较粗放,注重支出规模而不追求使用效益,预算编报不实,项目缺乏科学性、规划性,县级财力相对有限,只能在“三保一促”的基础上,在各部门之间平衡分配资金,造成财力更加紧张。财政部门在开展监督时,也多数对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资金安全性加以监督,缺乏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的有效监督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不仅能够全面了解资金的分配效果和使用效益,更有利于提高财政支出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从而实现自我调整和自我加强,使预算资金从不适合财政介入或不应由财政负担的领域适时退出,大大压缩没有发展前景与预算绩效较差的支出项目,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仅能够缓解县级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又能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也有利于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对于推进绩效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绩效管理理念普遍不强。目前,我国地方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上还仍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地区和部门之间绩效管理工作进展不均衡,中央和省级开展较快,但大部分县级政府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展比较缓慢。当前,县级传统的投入型预算管理的思想仍占主导地位,预算执行绩效监控仍以财政部门传统合规性审查为主,多数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的意识较为薄弱,绩效管理理念尚未牢固树立,长时间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未发生根本变化,对预算的管理主要还停留在“如何要钱、如何花钱和如何完成任务”上,对项目预期绩效缺乏科学评估,对资金的分配效果、资金使用效率以及产出结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导致有些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同时,在缺少制度性约束的条件下,多数处于“要我评价”的被动状态,成为预算绩效管理的“瓶颈”。(二)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一是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县级绩效管理还未真正纳入财政全面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尚未建立,既缺乏基于绩效的立项机制,又缺乏预算项目的立项标准,更缺乏对政策性项目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造成预算项目“多散杂乱”,绩效评价开展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尚不完善,尤其是财政支出范围广,许多带有公共产品特性的支出,个性指标体系定性指标多、易完成指标多、可操作性指标少,评分缺乏区分度,不能够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极易导致绩效指标与评价目标相脱节。三是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在绩效管理中运用的还不够广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阻碍了改革深入推进步伐。(三)绩效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健全。县级财政部门大多未设置专职绩效管理机构,也没有专门人员,不少人员都是身兼数职,很难集中精力完成绩效管理工作,也无法对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开展针对性辅导和帮助,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过度依赖第三方机构,预算单位自评能力没有得到培养,长期绩效管理运行成本过高,缺乏可持续性。(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水平不高。当前对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多数停留在反映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等较低层面,未与预算编制充分结合,追责问效机制还不完善,导致目前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缺乏刚性,出现了一些项目虽然资金使用绩效不好,但是财政资金仍需继续安排的情况,财政资金被闲置、浪费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一)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和理念。一是在不断健全绩效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及业务规范,将先进的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促进各级各部门更好履职尽责。二是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宣传,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让绩效理念深入人心。三是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倒逼”机制。(二)夯实绩效管理基础性工作。一是强化财政管理顶层设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绩效管理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二是加快研究设计和补充修订现有绩效目标和评价标准,形成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科学统一的绩效指标体系。三是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以财政大数据建设为支撑,加快建设统一规范、覆盖各级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智能检索、大数据分析、开放共享、动态更新的功能,着力提升预算绩效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三)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探索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增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刚性。二是推进绩效信息报告公开制度。将评价结果向同级政府和人大报告,逐步推动部门重点评价结果和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机制,将评价项目绩效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被评价单位,指导并配合其完善制度,改进措施,加强整改。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紧密结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未达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单位,相应压减下年度预算安排规模。(四)加强绩效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一是结合财政监督职能调整,设立预算绩效管理中心,配备专职技术任务,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组织保障。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高等院校、中介组织、科研机构等社会第三方机构的技术力量引入进来,拓宽参与绩效管理的渠道。三是加强绩效管理政策理论和专业操作技术指导,提高预算单位自评能力,明确各方职责,统筹各方力量,加强和改进财政绩效管理。
参考文献:
[1]张勇.关于推进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思考[J].预算管理与会计,2015(03).
[2]夏先德.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研究[J].财政研究,2013(4).
作者:张延庆 单位: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