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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补课,就是指补课的有偿性。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即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利用空余时间为学生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在需求与供给并存的条件下,有偿补课市场悄然兴起。以下从需求与供给的角度对有偿补课现状进行分析。首先,从补课的需求方———家庭来看。经济学中的需求是指“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上,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该商品的数量,是有效需求”。对补课有需求的主体分为家长与学生。从学生层面来说: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独特性也意味着差异性。造成学生参与有偿补课的原因有很多。第一,课堂教学的需求。学习接受能力强的学生想着课外补课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而学习水平跟不上的则是选择补课来提高成绩。第二,升学压力的需求。升学是中小学生的基本需求,在此基础上,就读一个重点学校则是更深层次的需求。在新高考改革背景下,综合素质评价由之前老师指导学生的依据转变为高校招生的参考,学生在各种文体活动比赛中展现自己的才华将是他们向上发展的一条道路。中小学生参加补课可以说是变相地迎合新高考要求的体现。第三,攀比心理的需求。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作为发展的人,也就意味着他们还是不成熟的。现阶段,中小学生身心还处于不断发展阶段,容易存在攀比心理。从家长层面来说:第一,国家政策的响应。由于我国政府多年来一直采取计划生育政策,新生儿人口增长缓慢,家长对于小孩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让孩子补课谋求成绩的提高即是家长释放期望的一个表现。第二,传统读书观念的困扰。受“学而优则仕”传统观念或是周围补课环境影响让小孩补课。第三,语数英三门课程在高考成绩中占有重要比重,而特长又是特长学生跨过升学的重要环节,因此语数英和专业特长成为学生补课重点科目。总体而言,家长对提高学生学习方面的支出还是持“肯定”态度。其次,从补课的供给方———教师来看。经济学中的供给是指“生产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上,愿意而且能够提供的该商品的数量,是有效供给”。同言而喻,教师的补课供给是指提供给学生的受教育机会,补课供给的方式主要有面对面教学与网络教学。教师愿意提供补课供给的原因有很多。第一,工资制度现状。1978-1986年,我国教师收入指数在2左右徘徊,低于国际平均水平,2002年后教师工资虽然在逐步提高,但中小学教师工资指数仍低于1.3[1]。1994年实施的《教师法》对教师工资做出了明确规定:“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但目前为止,很多地区尚未落实这一政策[2]。随着经济时代的发展,人均消费水平需求也在日益提高,教师仅靠微薄的收入很难维持家庭开支平衡。因此,为了提高生活水平,谋求更高质量的生活品质,收取补课费用成为教师们心照不宣的手段。第二,按劳分配原则的“诱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所得这一价值观念深入人心,虽然在学校管理中设置教师职称来吸引老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教师通过提升职称来提高自身收入水平,但是对于很多教师来说,职称的评比显得力不从心。2016年,南方日报以《1小时收入过万超“网红”》为题报道某公立学校物理教师通过授课,一小时收入超万元[3]。第三,教师信仰的动摇。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本职工作,在利益的驱使下,教师的信仰发生动摇。在种种原因驱使下,有偿补课变身为教师增加收入的有效便捷途径之一。有偿补课形成了一个教育供给与需求“旺盛”的市场,如果不进行治理,将会成“燎原”之势漫延开去。
二、理论分析:有偿补课是一种教学制度变异
制度变异是指现行制度的变更和替代或新制度安排中由个体或群体为追求获利机会自发组织的非正式制度安排[4]。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即是在现行教学制度的基础上,为追求自身利益的自发的活动,是属于教学制度受有偿补课市场经济影响衍生的一种变异。
1.课堂教学效率低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会导致教师对本职工作敷衍了事,产生职业倦怠感等不良后果,从而拉低所带班级的教育效率。不少教师在给学生补课赚取额外收益的时候,往往工作的中心就会发生偏离,由追求课堂质量迁移到扩充补课班级规模。教师上课状态大多为这几种情况:一是授课方式的选择完全照本宣科(完全不讲),往往剩余的课堂时间任由学生自习,也不考虑学生到底能不能听得懂,能够掌握多少,总之念完课本就算完成课堂任务,完全忽视了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起着主导作用,教师的指导决定着学生的学习方向、内容、质量等,对学生起引导、规范、评价和纠正作用。美国教育学家杜威认为:“教师是使学生和教材有效地联系起来的有机体,教师是传授知识和技能以及实施行为准则的代言人。”教育的中心应该从教师、教材转向儿童身上。为追赶课堂任务,部分教师会采取拖堂等手段,然而补课教师却有大把课堂时间进行“挥霍”,此种行为是拉低课堂教学效率的主要原因之一。二是教师上课只讲少部分知识点,没有做到知识点的串联,致使学生只有一知半解,处于“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学习状态,对所学知识不能够形成一个清晰的思维逻辑,知识点跨度大。以语文课堂文言文教学为例,老师仅仅对文言文写作背景、文章结构大意进行梳理还是不够的,文言文中包含需要重点学习的字词用法,从文章的主旨跨越到古文字词的结构用法,对于学生来说,很难把握通篇理解。三是知识点都讲,但是不抓重点主讲,对于知识点一笔带过,课本中的重点同样也是寥寥数语。按照教学规律来说,教师在规定的课时内在真正意义上讲完课,大部分学生还是能够学会掌握。
2.教育公平缺失
此处的教育公平指的是课堂教学公平。课堂公平就是教师在课堂中赋予每个学生平等的权利、均等的机会和底线的教育资源,根据每个学生的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自由地个性化发展[5]。有偿补课作为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学生通过支付给教师上课报酬,在课余时间参加补课来进行知识的充实。从家庭层面来说,这笔额外支出实实在在地增加了家长负担,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有能力支付这笔补课费用,但家庭条件相对较差的学生没有能力支付这笔补课费用,特别是农村的家庭。郭剑雄指出:“教育机会公平是人力资本对收入分配公平化影响的前提条件。”[6]由于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教育差距”“城乡收入水平差距”还是客观存在的,教育正是改变一个家庭在社会分层地位的重要途径。据《201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我国小学在校生10093.70万人,专任教师594.49万人;初中在校生4442.06万人,专任教师354.87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2374.55万人,专任教师177.40万人。从师生的比例情况分析,教师资源短稀缺这一事实显而易见。收入水平较高的家庭可以利用手中的资本来获得更多教育资源及机会,收入较低的家庭在教育资源的争夺中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
3.教学秩序紊乱
利用课余时间有偿补课的教师对本身教学工作会逐渐产生职业倦怠,反而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有偿补课。就目前中小学师资分配情况来看,由于教师、学生比例不均,通常都是一个课任老师带几个班级,所带班级学生资源完全掌控在自身手中,教师之间组成补课团队,吸收所带班级学生,不同的科目都有不同的教师推荐,对学生进行补课允诺,在学习上给予参与补课学生偏向,对不参与补课或是选择其他补课方式的同学则“另眼相待”。假设学校对于有偿补课的教师查处力度小或是放任不管,很容易伤害进行正常教学的教师的信仰,也许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对教学持“无所谓”态度,学校逐步成为在职教师谋取利益的场所,学校教学制度受到挑战,教学秩序失衡。另一方面,还容易埋下家长与学校矛盾的隐患,家长与学校互不信任。学校教育的基本功能是用一定的教育教学设施和选定的环境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教师在学生在校学习上起主导作用。大部分家长认为教师在孩子课余时间有偿补课是学校的“默许”行为,出于不补不放心的心态选择有偿补课。
三、对策建议:治理有偿补课需要进行制度改革
通过分析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所造成的危害,笔者从教师工资、法律制度、监管机制三个维度出发,对解决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提出对策与建议。
1.改革教师收益分配制度
教师的收入水平是体现教师职业社会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然我国有明文规定来保障教师工资水平,但很多地区尚未落实这一政策,教师的工资与公务员相比还是难以持平。1994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2006年9月1日修订且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教师工资同样也作出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通过分析教师工资的变动趋势,吴红斌和马莉萍发现教师基本工资从2007年的57.29%下降至2010年的40.19%,绩效工资由2007年的10.03%上升至2010年的31.32%,教师补贴县际差异扩大[7]。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消费水平也在逐步提高,教师对于提高自身收入的需求也更为迫切。有偿补课作为一种能够让教师在短时间内提高额外收入的手段,对教师有很强的诱惑力,在考虑家庭开支的基础上,很多教师不得不冒着职业危险进行补课。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的提高,有利于遏制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行为。在提高教师工资方面,笔者认为应该建立起一系列的教师工作考核机制,对教师工作分时间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成绩具有明显的层次性,按照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等级评价,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可以多元主体参与评价(老师自评、家长参评、领导检查、学生评价等主体)。不同层次的成绩采用不同标准的奖惩办法,对于绩效考核成绩偏差的教师进行相应的“补课”培训。在职教师补课不仅仅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还要承担丢失工作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对于绩效考核评比有利于教师提高收入且减少后顾之忧。一方面,教师想要提高业绩,在学生教学工作中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会很大,很难有闲暇时间给学生补课;再一方面,对于考核成绩偏低的老师来说,不提高绩效就要面临课余时间培训的“处罚”,即使想给学生有偿补课也存在自顾不暇的难题。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不单单需要政府出台相应政策,还要动员社会资金参与进来,提高社会参与度。
2.完善师德培育机制
职业道德是从事教学工作的脑力劳动者在教学实践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是有阶级性的,它是一定阶级的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倘若教师对自身职业的利益有过高期许,不仅容易产生心理落差,对教师的专业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教师有偿补课活动就是很好的一个事例。很多教师由于工资不高,便产生了倦怠心理,认为自己现有的师德水平对得起每个月两三千元的工资,如果待遇都得不到提高,那么师德的提高也就没有很大必要,于是很多教师把师德的提高和所能得到的利益挂钩,在功利主义的影响下,此观念日渐根深蒂固。无论教师水平处于什么阶段,对师德的培育都是十分必要的。然而教师师德培育的经费又成为管理者的一大难题,因此政府应该增加教师师德培育经费的支出,大力支持教师进行课外师德培训,以扩大财政经费支出为提升教师涵养的突破口,创建一个有利于提高师德水平的良好外部环境。笔者认为提高师德的经费可用于几个方面:第一,增加教师阅览室有关教师职业素养的书籍数量,定期给教师发放优秀教师事迹读本,教师通过阅读书写思想汇报以及感悟,以行知文化推动新时代师德的养成[8]。从新任教师角度分析,刚刚经历过几年的大学学习,很多时候会对继续学习产生惰性;而对于已经任职多年、具有一定资历的教师来说,多年的教学压力已经足够沉重,往往在追求教学质量的同时容易忽略自身的发展。良好的学习氛围有利于帮助教师缓解教学压力,进行自我提升。第二,提高教师校外学习交流次数,为教师之间交流提供更多的机会。教师有交流才有机会得到成长,在很少交流的情况下“各自为政”,对于教师无论是人际关系的处理还是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都可能会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第三,社会的发展为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职业要求,随着新一代教学多媒体设备的研发,课堂教学方式更加多样化。新兴教学设备的使用需要教师掌握科学的知识理论,学校可以定时定点对教师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教学技能。第四,邀请专家举办座谈会以及校内优秀教师心得交流会,让学校教师真真切切地去感受教师师德提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多学校由于教师培训经费的紧缺,很难集中力量对在校教师进行培养。增加教师培训经费的财政支出,能够为师德建设提供扎实的经济基础,教师也能通过参加一系列活动进行自我升华。
3.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并不能只靠一纸禁令,必须要有所行动,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力求从根源上遏制此类现象的衍生。有偿补课已经存在多年,在过去几年里,政府也出台过禁令。例如,在2009年教育部出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2012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2015年,教育部颁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对在职教师补课也出台了处分条例;2018年,教育部印发《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与《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与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地方政府也以国家文件为依据制定相应政策,以山东、甘肃为例,山东省教育厅在2014年印发《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补课教师进行通报与实名曝光;甘肃省教育厅的《关于开展2015年中小学寒假违规补课行为专项督查的通知》中,更是对教师开办补习班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在补课仍屡禁不止的情况下,对于补课市场的各种违规乱象应该加大市场整治力度,教育部门对教师补课的打击处罚绝不手软。首先,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及时悔悟的教师给予宽大处理,隐藏或包庇补课行为的教师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严格打击在职教师利用培训机构或私下办班给学生收费补课[9]。其次,筹备素质过硬的专业检查队伍,对各个学校进行暗中走访调查,通过对市场区域内社会群体发放调查问卷(匿名填写)的方式,尽可能对补课市场的课时费、参与群体等问题有所掌握。最后,健全监督体系,配有专职人员向上级反馈举报信息,并且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各学校要设立网络举报邮箱,通过家长群、学校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对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严厉打击。完善相关条例,让每条处罚结果都有据可行。禁止在职教师补课活动,事关每个群体,团结好可以团结的力量,让违规补课无处遁形。
参考文献
[1]蔡雪,薛海平.工资改革提高了我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吗?[J].教育科学研究,2018(09).
[2]熊丙奇.以攻坚的行动保障教师待遇[N].中国教育报,2018-08-03(002).
[3]谢苗枫,马立敏.1小时收入过万超“网红”[N].南方日报,2016-09-13(A14)
[4]田孟刚,吴贵生.科技体制改革中的制度变异[J].科研管理,1998(02).
作者:朱敏 邱小健 单位:赣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