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市场博弈农民地位经济学研究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1信息不对称与农民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弱势地位
2(X)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阿克洛夫发表了《“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和市场机制》一文,最早分析了商品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及它给市场机制造成的困难。和商品市场一样,劳动力市场的一个典型特点也是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导致了劳动力市场的“道德风险”,即劳动力交易一方以自己拥有的信息优势来欺诈另一方的做法。我国农民文化素质还不很高。据第五次全国普查资料显示,全国巧岁以上的人口中共有文盲8699万人,其中314在农村,在农村就业人口中,文盲占农民劳动力总数的7.4%,小学文化程度的为31.1%,初中文化程度的为49.3%,高中文化程度的为9.7%,中专文化程度的为2%,大专及大专以上的为0.5%,在农村劳动力中受过各种技能培训的仅占从业人数的9.1%,农村劳动力中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加之农民法制观念淡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松散,在与用工单位的交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用工单位掌握的有关用工信息和劳动政策等信息远远多于农民工,因此,用人单位便可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蒙蔽农民工。在存在二元经济结构的社会中,劳动力供给在一定时期内,从总量上可视同无限的,更加恶化了农民工的就业交易环境,使用工单位不同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不为农民工购买保险,一旦在劳动中发生不测事件,用工单位要么逃避责任,要么给点补助就辞退农民工了事。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X)3年的数据显示,由劳动报酬、保险福利以及工伤等引发的劳动争议占劳动争议总量的75%。更有甚者,一度出现了大面积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据全国总工会2003年统计,全国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在1(X]侧乙元左右,当年全国农民工9800万,年均每人被拖欠l0(X】元,截止2(X拼年l月6日,在全国开展大规模清查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作用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偿付2003年拖欠农民工工资57.03亿元左右,占当年拖欠总额的44.11%,也就是说,仍有55.8%的农民工工资没有兑付,致使近年来70%以上工人群体事件和个体恶性事件都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由此可见,信息不对称造成了对农民工的不公平待遇。
2信息不对称与农民在产品市场上的弱势地位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信息总体偏少。目前规模较大的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农网等,只有上百个页面,信息量要在百兆以上的网站在因特网上所占比例的很小,加之农业网站处于初建阶段,往往只有几页,信息量不足10兆,信息资源匡乏,多数没有统一的架构和应用平台,也没有面向农村有效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模式,一直沿用传统网站建设和信息采集办法,使得信息资源量少,且网络服务层次低。另外,在广大农村中电脑拥有者还是少数,所以,一般农民信息来源主要依靠广播、电视、电话和邻里亲朋传播。据扬州大学农学院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陆建飞等调查发现,农民信息40石%依靠经验积累或向邻里学习,21.7%通过科技人员讲授,293%通过广播,16.3%通过看农业科普书。在知识经济特征越来越明显的时代,获取信息的手段如此狭窄,势必造成农民接受信息慢、不准确、质量差。信息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在商品市场交易过程中的严重不良后果。一是农民与龙头企业交易过程中,交易的一方是信息闭塞的农民,另一方是信息灵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加工企业就会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坑害农民利益,农民上当后便对加工企业产生不信任,从而出现逆向选择,与龙头企业的合作不疾而终。二是在农民与城市市民的交易中,同样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农业信息资源状况、未来价格趋势、农产品生产风险预测等方面信息短缺,加之市民信息灵通,知识丰富,见多识广,农产品市场又是买方市场,这样市民就可能利用信息优势压低农产品价格。三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农产品供需失衡。农产品供给弹性大,而需求弹性小,且市场调节滞后。当供不应求时,价格上涨造成虚假需求,产生失真信号,诱使农民“一哄而上”,盲目扩大生产,形成下一轮供过于求,生产又“一哄而散”,农民损失惨重。四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农产品生产者的弱小性和分散性,导致农产品生产者对市场价格反映具有高度同一性,使得价格信号对生产者容易产生误导,放大了农产品供需失衡。目前在农产品市场上,由于双方市场不对称,买方对卖方的农产品具有较完备的信息,而卖方对买方信息知之甚少,农产品极易遭到购买者价格打压,形成一个向外扩张的发散型蛛网,从而加深了农产品结构层面上的缺陷。
3信息不对称与农民在农业科技市场上的弱势地位
在农业科技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为突出。因为在科技市场上,一方是知识渊博、信息灵通的农业专家和农业科技企业.另一方是文化水平低、识别能力差的农民,从而引发了农民在农业科技市场上的逆向选择。由于信息不对称,农业科技企业可能利用自己掌握的私人信息在与农民的交易中以次充好、坑农害农。可以说,劣质种子、化肥、农药充斥市场,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据统计,在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公布的部分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中,农资产品名列前茅。假冒伪劣只是农资市场上涉农企业不讲诚信的表现之一,另外,还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对农民的价格欺诈、虚假宜传和服务质童等问题。据沈阳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孙葆春等在辽宁省2(X抖年7月调查,接近oo%的农户认为农资产品有假冒伪劣现象,35.85%的农户坦言曾经购买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在购买农资产品的过程中,占74.4%的多数农户意见较大的是农资经销商的价格欺诈,有69.18%的农户对虚假宣传十分反感,而且大多数假冒伪劣产品都是以高科技产品面目出现。不可否认,一些企业的短期行为和法制不健全是伪劣要素禁而不绝的重要愿意。这样农民就可能产生对农业科技成果的不信任,出现“逆向选择”,转而种植传统作物,使用传统技术,这是一些地方种植结构不合理的重要原因,也是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低的原因之一。据扬州大学农学院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陆建飞等对江苏省15县286位农民调查,农民认为提高农产品产量靠科学技术的只占24%,知道农业高新技术的仅占22.1%。由于科技市场上农民处于劣势,从而使农民无法获得有关农产品加工销售方面的信息,导致我国农产品深加工仅占25%左右,加工值只增加了3%左右,而发达国家90%以上农产品经加工后出售,且农产品附加值增加2一3倍,我国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仅为45%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更大。
4信息不对称与农民在金融市场上的弱势地位
众所周知,农业是具有高风险,不对称信息,资金投人和使用难以监控等现代金融难以进人的特点,尤其是在我国,高度分散,小规模作业的农户加大了交易成本。农村金融和城市金融的建设和发展路径根本不同,目前的情况是农业银行已经基本撤出了农村市场,农村信用社成了直接面向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唯一合法机构,加之其它商业银行也不愿为稳定性差、风险性高,贷款规模小的农户贷款,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由于农民贷款的局部信息过高而基本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不仅如此,农业部门自身积累的资金,也通过金融机构的中介流向城市的二、三产业,出现了所谓“抽水现象”。本意承担把外部资金吸引进农业部门任务的农村金融机构,却像抽水机一样将从农业部门吸收的存款贷给二、三产业部门,使得农业部门资金更加短缺。据统计,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1978年一2002年资金净流出量高达12944亿元,其中通过农信社的资金流出占70%左右,通过邮政储蓄净流出占30%左右,从可获得的数据来看,农村资金的净流出自1994年后年均超过1(X]侧乙元,而且呈逐年递增趋势。农村资金通过财政渠道的净流出平均每年亦在1加侧乙左右,直到国家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从财政系统流出的资金数量才有所下降。令人费解的是,资金外流成为资金外流的原因,使得政府对农村的财政投人效应也被大大消解,这种“资金流动悖论”更加重了农村资金短缺,其直接结果是民间借贷活跃。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民间借贷发生率高达95%,高利息的民间借贷发生率高达85%,而月息一分五以上的借贷占到63.6%。从信息经济学的思路出发,由于多数农民自身素质不高,使金融机构面临逆向选择问题。因为信息不对称,资金使用者可能利用其信息优势在事先谈判.合同签订或事后资金使用过程中损害资金提供者的利益即“道德风险”问题。根据调查,大多数农户不能及时给银行提供反映其资金状况及经营状况的信息,加之我国社会信用普遍缺失以及担保体系的不健全,使得农村金融机构难以了解到农户的全面信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凸显,民间借贷的兴起正缘与此。民间金融利用当地私人信息,对资金需求者进行甄别,通过交易对象的选择来控制风险,有效地避免了道德风险,客观上起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但民间金融交易的契约通常是不完备的,也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从而极易导致对农户不利的情况发生。
5信息不对称与农民和政府博弈中的弱势地位
在农民与政府的博弈中,由于地方政府政务不透明,同样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因而地方政府就可能产生败德行为。一方面加大农民负担。据农业部统计,在农村税费改革前,仅1999年全国农民直接承担的税费总额12(X)亿元,另从1952年到1989年国家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从农业中提取了9716.75亿元,加上农业税12巧.8州乙元共计10032.剑乙元。一是负担超出了实际承受能力,据农业部“农民负担问题综合研究”课题组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农民负担年均增长速度为农民年纯收人增长速度的2倍,1986-1991年农民负担已超过农民年纯收人的20%,另据农业部对1(X)个县的监测调查,2(XX)年农民人均税费比上年同期增长巧%;二是收费方式不规范,“三乱”(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在部分地区时有发生,这也直接减少了农民的收人;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违背中央精神,或封锁隐瞒上级文件政策、法律法规,直接参与农民生产,以致于农民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是政府规定。笔者曾经长期在县级部门工作,亲自经历了县乡政府发红头文件要求农民搞设施农业,结果损失惨重,加之现在我们经常可以听到的要建“万亩果园”,“千亩基地”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利用了农民信息不对称,侵害农民利益的事情。当然还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农村土地流失等问题,莫不如此。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要改变农民在市场博弈中的弱势地位,只有减少信息不对称,加强信息交流,提高交易的透明度等多种措施并举。
一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集体谈判能力。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搜集信息的成本高、速度慢、经营效益差。通过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等形式收集信息、传播信息,就能为农业生产及时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当个体的权利受到侵犯时,由组织个人与交易方谈判,就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利益。同时,只有使农户企业化,才能使农民对农产品信息,农业科技信息产生需求,才能减少或消除信息不对称。
二是促进农村教育,特别是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加快信息传播速度。在教育方面,加大投资力度,真正把农村教育作为公共产品、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接受信息的能力。同时,提供劳务信息,减少盲目外出打工。劳动部门应大量收集各地真实可靠的劳务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定点张贴广告,公之于众。各级政府应有组织地输出劳务人员,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市场,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市场化程度,把劳务输出当作新兴产业来抓,按市场化、企业化要求,从机构组织、教育培训、劳务信息、权益保护等方面规范劳务输出行为,并跟踪管理服务,及时为他们排优解难。
三是建立农民工技能评定制度,特别是建立一套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农民工职业、技能评定体系,使技能等级成为农民工收人的函数,克服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按平均技能水平支付报酬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解决使高技能农民工退出市场的问题。
四是建立信用社会,提高交易透明度。特别是要逐步从制度上规范认可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因为避免民间金融机构造成的金融秩序混乱和风险的唯一途径就是从制度层面上认可,规范它,从而使农村金融政策由“金融抑制”过渡到“金融约束”,改变农民在金融市场的弱势地位。
五是完善市场法规,维护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形成全国统一、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积极培育以资金、技术人才主体的要素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市场中介机构,尤其是鼓励民间兴起的各种中介服务组织,沟通买卖双方信息,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强化政府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在农村普及电脑和互联网知识,激发农民信息需求和应用网络信息的积极性,提高农民获取信息的能力。在加强政府对农业信息组织管理,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投资力度的基础上,切实降低网络费用,依法保障信息主体的权益,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促进信息共享。
总之,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农民在市场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重要原因,只有减少和解决信息不对称,才有可能改变农民的弱势地位,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