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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典经济理论论幸福
在古典经济学中,幸福概念是常用的。斯密认为劳动与幸福是对立的。他对幸福的社会有一个最低期限标准,“有大部分成员只陷入贫困悲惨的社会、绝不能说是繁荣幸福的社会”,简单地说:贫穷不是幸福。如果说幸福是个衡量标准的话,他从收入和财富的角度对幸福给予了最低界定,即幸福的必要条件是不贫困。但幸福和富裕不是同义语,他认为,不是在社会到顶端富裕的时候、而是在社会处于进步状态并日益富裕的时候,贫穷劳动者,即大多数人民,似乎最幸福、最欢乐。即从经济角度来看,幸福感是处于收入的贫困线与最富裕线中间,而且是在一个持续的过程中,幸福具有相对性。他认识到“看不见的手”对公众幸福的重要作用,“完成这种革命的,却是两个全然不顾公众幸福的阶级(指大领主和商人工匠—作者注)”。总之,斯密区分了公众幸福与社会幸福、今生幸福和来生幸福、幸福创造和幸福享受、幸福与富裕等的不同,肯定了财富或收入对幸福的必要性,而明确否定财富或收入对幸福的充分性,即不赞同财富就是幸福的看法,而且把神驱逐出了经济学。在亚当•斯密之后,李嘉图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也使用了幸福概念,他突出了收入对劳动者幸福的决定性影响,肯定了市场经济决定的工资收入对劳动者幸福的决定作用,主要强调收入对于人们幸福的重要性。如果说斯密的经济理论重在富国裕民、李嘉图的经济理论重在劳动价值论的形式化、穆勒的经济学在于综合和应用的话,那么,西斯蒙第的经济学就是重在研究如何使人幸福了。西斯蒙第断言,财富只是人类物质享受的象征,它只是一种手段;人类进行财富生产是为了满足自身物质生活的需要,不断地提高物质享受。因此,财富应该给所有的人带来幸福,而且也只有全体居民的物质享受增加了,国民财富才算是有了增加。他非常重视在保证人民幸福的各种措施中收入同资本增长和人口增长的比例关系。当然他也认为,人的幸福是由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两方面构成的,但是,它把人的精神幸福的责任交给了政府,认为这是政府努力奋斗的目标,与政府的完善程度具有密切关系,因为高级政治学就以这种幸福作为研究的对象,它的职责是使全国所有各阶级普遍得到自由、文化、德行和希望的恩泽,通过举办教育,以资陶冶公民的心性,启迪他们的聪明;通过建立宗教,使公民期待来生享福,以补偿现世所受的痛苦。总之,要通过这些手段,要使公民意气风发,精神高尚起来,追求的不该是一个人或一个阶级的利益,而应当是使所有的人守法奉公,日益善良,获致更大的幸福。上帝在西斯蒙第那里还是有位置的,这和斯密等经济学家相比是一个退步。约翰•穆勒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一书中,对幸福的关心是真实的,他提出了“人民幸福”、“国民幸福”、“人类幸福”、“全人类最大幸福”等外延很广的幸福概念,视野明显大于亚当•斯密、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而且还注意到了幸福应具备的环境,比如法律环境,还对如何提高幸福水平进行了具体而深入的研究,提出了扩大教育、限制人口、政府进行公共干预和限制遗产继承、进行捐赠等办法,这些办法和看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通过穆勒的研究,不仅使幸福成为衡量经济活动的标准,也使幸福成为衡量政治、社会其它活动的重要标准,这是穆勒在经济理论上对幸福研究的独特贡献。
二、新古典经济理论中的幸福
被追认的边际效用理论的创始人戈森是很关注幸福的。当他同时代的德国历史学派的教授们关于如何同英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竞争、如何提高国力的理论正在盛行的时候,戈森把个人的享受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他认为人行为的目标就是使“生活享受总量最大化”。在他那里,“享受”与幸福是同义词,享受即“生活享受”,包括物质享受和一些精神享受(如艺术品消费等),认为只有个人成功地做到提高享受的绝对量、提高所使用的劳动力和技能、提高生命力、加强法制,人类才能因此提高福利水平;为了有助于人类实现尽可能大的幸福,他认为“唯一应该重视的是:……消除阻碍个人建立有利的生产部门和自由地运用他的货币的障碍”,因此他反对封建经济而主张自由的市场经济。另一位边际效用理论的创始人杰文斯则采用边沁等功利主义学说的原则,认为经济学的目的是“求以最小痛苦的代价购买快乐,从而使幸福增至最高度”,认为他的经济理论“完全以快乐痛苦的计算为根据”,并试图用经济方法对快乐和痛苦进行测量,认为快乐和痛苦的“数字材料比任何别种科学所有的数字材料都更丰富、更准确”,可以认为,杰文斯的快乐即幸福,提出对幸福进行测量,这在经济学领域是重要的一步。马歇尔难能可贵地注意到了后代幸福的问题,但是他的幸福的外延比穆勒的要小,主要是个人幸福、家庭幸福,基本不提人民幸福、人类幸福等概念。这一方面是由于约翰•穆勒作为哲学家、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的宽泛的学术背景与马歇尔纯粹的经济学家的学院式学术背景的不同所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马克思主义产生以来全世界社会背景的复杂化使马歇尔认识到追求更大范围匀质的幸福已经不现实而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还有,在自由放任的经济中,他研究的本身就是微观领域的经济活动,本身就不存在后来的宏观经济问题。尽管影响幸福的因素很多,但是他认为经济因素是尤其重要的。因为,在他看来,通过追逐财富展现个人的才能本身就是实现幸福的一个途径,而且人在具备必要的维持生活的必需品外,还应该有更大部分的维持效率(发展)的必需品,这就意味着随着社会的进步,这部分需求(即精神需求)将会越来越大,因而对人收入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结果是,幸福的满足会对经济和社会的依赖越来越强,要靠传统的农业经济和农业社会已越来越难以支撑,因而马歇尔不看好小农业生产者并有贬抑之意不是没有根据的。马歇尔还试图以货币去衡量人的幸福而忽略其它非经济因素,这是企图简化幸福的测量以财富替代幸福的一种努力。由于马歇尔使用了心理分析和边际分析的方法,尽管没有明确提出但是在分析中已经事实上提出了“边际幸福”的概念,他提出的“真正的幸福”、“持久的幸福”、“子女的幸福”、“增长的幸福”等概念对于研究幸福都有一定的意义。马歇尔最关注的其实是个人的幸福,认为个人幸福高于一切,国家也不能剥夺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力。强调个人利益,特别是物质利益,是西方启蒙文化的核心,马歇尔的经济学不过得以进一步彰显而已,也从而进一步强化了收入、财富对幸福的决定性制约作用。
三、凯恩斯经济理论中的幸福
凯恩斯很少使用的几个幸福概念却恰好揭示它的主要经济思想:国民财富持续增加、国民的充分就业和由不间断的消费引致的持续生产。事实上,经过经济危机的打击,减轻资本的危机、解除工人的困苦,恢复正常的消费和生产活动就是最大的幸福。凯恩斯尽管很少使用“幸福”概念,也没有在表面上把幸福作为经济活动的目的加以论述,但却在实实在在地进行如何使人幸福的研究。正是从凯恩斯开始,经济学对幸福的关注从微观层面真正上升到宏观层面,真正使国家具备了关注民生幸福的可操作的实际办法和手段。
四、福利经济学及西方主流经济学中的幸福
在福利经济学中,已经基本不再使用“幸福”概念,而代之以“福利”概念。1912年,阿瑟•庇古发表《财富与福利》一书,他以边沁的功利主义为原则,在马歇尔等人的一般经济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福利经济学理论体系,对福利概念及其政策、成因作了系统论述,对增进社会经济福利的途径和相应的改良措施进行了研究和说明。他认为福利是指一个人获得的效用或满足,这种满足可以由于对财物的占有而产生,也可以由于其它原因(如知识、情感、欲望等)而产生;而全部福利则应该包括所有这些满足。他把福利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福利即社会福利,它不但包括一个人对物质生活需要的满足,而且包括对精神生活需要的满足,如音乐艺术的享受,家庭的天伦之乐,夫妻之间的爱情,朋友之间的友谊,以及自由、平等、正义乃至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等。狭义的福利即经济福利,是可以直接或间接用货币尺度来衡量的那部分社会福利,由此他认为国民收人总量愈大,经济福利愈大,富人的财产向穷人转移有利于社会福利的增加。可以看出,从庇古这里开始,福利、效用与满足已经是同义词了,他的广义的福利概念基本上就是古典经济学家们的幸福概念,庇古的贡献在于对幸福的这些外延作了归纳,而不再像前辈们那样是零碎的,但是庇古重点讨论的狭义福利概念已经只从经济和物质的角度讨论幸福问题,认为幸福就是以货币衡量的基数效用,从而把其它方面的幸福内容在事实上驱逐出了经济学研究范围,这是一种退步,究其原因,在于广义幸福的难于测量。福利经济学在后来又对“效用”进行了大量研究,在20世纪30年代的争论中,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效用是人的主观感受,不能用基数来度量,而且也不能进行人际间比较,罗宾斯(1932)认为经济学不应该涉及伦理的或价值判断的问题,经济学中具有规范性质的结论都来自基数效用的使用,因此经济学应该避免使用基数效用。这场争论促生了新福利经济学,即以无差异曲线分析法为基本分析手段,以序数效用论和帕累托最优化原理为基础的经济理论。其后经济学家们在如何测量效用方面力图有所突破,推翻基数效用理论测量幸福的可能性,提出了序数效用理论,企图进行个人幸福在对不同商品消费所带来幸福的比较,提出了福利经济学的两大定理,证明了自由交换的市场环境对个人幸福的必要性(尽管要证明的是充分性)。但是,由于新福利经济学的帕累托标准回避基数效用的计量和效用的人际比较,同时忽视收人分配问题,事实上人们并没有得到幸福。经济学家们注意到,效率对幸福是重要的,但是同时也注意到公平对幸福也是重要的,因此伯格森和萨缪尔森提出了社会福利函数理论,认为福利经济学不仅要以帕累托最优为原则,而且不应避免价值判断或者伦理判断,认为社会福利函数直接决定于每个个人的效用函数,每个人的效用极大化条件是社会福利函数达到极大值的必要条件。这就从另外一个角度对幸福问题给予了答案:只有以个人幸福最大为基础的社会幸福最大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曼昆在其《经济学原理》中,使用名词happiness(幸福)的地方只有不多几处,而且成为不需要解释的仅仅需要用“效用”加以衡量的原初概念,也从一个侧面说明现代经济学已经不大使用“幸福”概念了。如果说在萨伊那里,把效用理解为满足人类需要的内在力量,在亚当•斯密那里理解为是使用价值的话,那么在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家看来就完全是一种主观有用性了。但是,测量效用是一个还没有解决的问题。从总体上来看,在现代主流经济学中,幸福也越来越具有现代的特色,但已经基本很少谈及幸福了,而代之以福利、效用和满足等概念了。
五、结论
综上对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凯恩期经济理论、福利经济学及西方主流经济学历史考察发现,在经济学的传统中,受边沁和哈奇逊等功利主义思想家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思想的影响,认为“幸福”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或至少是衡量经济活动结果的一个重要标准;而随着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维护或批判的分野,幸福概念逐渐淡出了经济学范围,而代之以“效率”、“效用”、“满足”和“福利”等概念。尤其是从庇古确立了福利经济学后,“福利”概念更是取代“幸福”成为现代经济学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福利也就简化为“个人福利”和“社会福利”两种情况,现代西方经济学基本上不再使用“幸福”概念。马克思从对资本主义批判的角度强调了物质利益对工人阶级的至关重要性,提出了幸福的最理想状态,但是对幸福的程度并没有进行更深入和细致的研究,而西方经济学尽管把私有的资本主义制度看成是永恒不变的,对幸福的标准定得并不很高,但是它们却提出了许多替代概念并试图对幸福感进行测量,甚至试图以物质财富及其货币表现替代幸福从而达到可以对幸福程度进行衡量的目的,从而使现代经济学完成了从古典的以幸福直接测量经济活动的结果到以效率、效用、福利等测量经济活动结果的转变,这种转变的意义至少在它们看来是重大的——使经济学对幸福的研究完成了从抽象到具体、由不可测量到可测量或试图进行测量的转变。当然,经济学在讨论幸福问题时深受哲学、伦理学的影响,但是又有不同,笔者打算在另文中进行讨论,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