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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山西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师工作量现状及核算标准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院校管理者完善对体育教师工作量的考核规定,以确保体育教师付出的劳动得到应有的回报;建议教学单位安排合理的工作量,使体育教师保持精力充沛工作、学习、教学研究等,以促进自身的成长。
关键词:高职高专;体育教师工作量;现状;分析
长期以来,大学教师工作量的核算是各院校管理者困扰着的问题,关于教师工作量计算是否合理的问题已引起学术界的关注。目前,研究体育教师工作量的学者多数关注的是高校和中小学一线体育教师的教学工作量问题,焦点也集中在体育教师的工作负担重、超量等问题上,但对“夹缝”中生存的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师的工作量研究几乎无人顾及。此研究的目的是为了高职高专院校尊重体育教师的地位与劳动,考虑体育教师工作任务的特殊性,科学合理计算工作量,体现体育教师应有的劳动报酬;为了体育教师自身的成长,各学校应该切实解决好体育教师的工作量问题,各院校管理者应完善对体育教师工作量的考核规定。
1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1.1研究对象
以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三所招生体育专业的院校为例,针对工作量情况及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1.2研究方法
主要运用文献资料、问卷调查、访谈、数理统计、比较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对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师的工作量现状及其核算标准进行分析研究。
2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现状分析
2.1显性课堂教学工作量现状
2.1.1每周担任教学课时数现状对三所院校2019学年两个学期体育教师每周担任课程的实际节数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其结果如图一所示。从图一看出,三所院校体育教师的教学课时量存在明显差别,其中,晋北、晋南学校每学期体育教师平均教学课时量分别是16节、10节,晋南学校第二学期体育教师教学课时量相对第一学期要少得多,原因是大三学生参加教育实习了。晋中学校比较特殊,因为体育专业数多,体育教师教学工作量情况复杂多样,总体来说,第二学期教学课时量比第一学期要多,大部分体育教师平均课时量是14节,个别体育教师教学课时量达24节以上,还剩余不少课时量无人承担,需要外聘教师。
2.1.2每周担任教学课程数现状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存在特殊性,原因是个别院校体育专业种类多,学生招生规模小,一个专业班级少,大部分体育教师一学期任几门专业课。对三所院校2019学年两个学期体育教师每周担任课程门数的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其结果如图二所示。 从图二看出:晋中学校大部分体育教师承担3门课程教学任务,晋北学校体育教师基本承担的是相同课程数,晋中和晋南学校个别教师承担5门课程教学任务,不同课程数如此多,给体育教师带来的是繁重的备课工作量,时间和精力上远远比一两门课的教师付出劳动多,又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各个课程教学工作,不利于课堂教学任务的完成,更不利于体育教师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调查“体育教师担任多课程的教学任务是否应该提高工作量系数”,结果显示:74.2%的体育教师认为应该根据不同的课程数提高不同的系数,担任课程数2门以下的教师占了43%,说明担任一门课或无课的教师也认同承担多门课程的艰辛与不易,认同应该提高工作量系数。而且,77.3%的体育教师认为工作量多肯定会影响教学质量及个人成长,20.5%的体育教师认为只要不超过一定的量,质量不会受到影响。
2.2隐性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分析
隐性教学工作量指的是不能用数值来精确计算的工作量,主要是体育教师每周担任教学班容量情况。据调查结果显示:这三所院校专业课教学班容量基本都是一样的,差不多是30人左右;大学体育课班容量存在差别,晋北和晋南学校自然班级人数大约是45人左右,晋中学校大学体育课教学班级学生人数过多,大多数自然班级是50多人,再就是班级学生人数达不到30人,大学体育课采用合班教学,学生合班上课人数达60人左右或自然班级人数过多,和国家规定的体育教学班容量相差太多,致使教学组织管理负担重,造成隐形教学工作量增加,也不利于教学任务的完成,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针对“体育教学班容量超过国家规定容量数,是否应该提高工作量系数”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体育教师认为超过一定人数后应该按照一个标准提高系数的占58.1%,认为每班级每增加10人提高一个系数的占33.7%;认为不应该提高系数的占3.5%。显而易见,91.8%的体育教师认为在班容量大的情况下应该提高工作量系数。
3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师课堂教学之外工作量现状分析
经过调查发现,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之外的工作量基本是运动队训练、《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运动会组织及裁判、早操或课间操这四种,这些应该计入体育教师的工作量。
3.1运动队日常训练工作量现状
经过调查发现:晋南学校运动训练队的工作量是单独计算,没有职称区别,按照一小时和课时标准差不多金额给予报酬。晋北学校基本不组织运动训练队,也就没有什么工作量。晋中学校考核方案把运动队日常训练按照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限制一周只能两三次,而且教师超出每周规定最高课时量后,必须申请才能计入工作量;但因为师资短缺,体育教师每周教学工作量比较多,达到最高课时量限制,不少体育教师放弃了平时运动队的训练,势必对学生参加省及国家比赛能否取得优异成绩有影响。因此,造成恶性循环,体育教师为了学生参加比赛能取得优异成绩,采取赛前集中训练,这样影响了学生的学业成绩;也给体育教师带来了繁重的工作量,造成精力分散,影响了正常课堂教学的质量。
3.2《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量现状
据调查,自从山西省根据国家文件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后,山西各高校基本都按照文件精神给予体育教师8个班教学工作量。在这三所院校中,晋南学校按照正常教学工作量待遇计入日常绩效工作量;晋中学校需要申请及领导同意后才能算工作量;晋北学校是按照文件规定教学工作量的一半计算,如此看,各院校在执行国家及省文件过程中有所差别,个别学校执行文件精神不太好,体育教师应该有的待遇没有兑现。
3.3运动会组织及裁判工作量现状
在这一项调查中发现,晋南学校体育教师是义务做运动会的组织及裁判工作,体育教师没有此项工作量;晋中学校体育教师的工作量是由教学单位按照一天6课时计算,报酬是按照教学单位的项目绩效实施标准发放。其中晋北学校基本没有组织过全校的运动会竞赛活动,没有什么工作量,也就不存在是否该计算或如何合理计算了,同时体育教师失去了锻炼和提高自己业务能力的机会。
3.4早操或课间操工作量现状
经过调查,三所院校体育教师基本都无此项工作量,晋北、晋中学校学生课间操或早操都是由学生自己组织完成,可能是在算工作量时不记入体育教师工作量有关。晋南学校早午课间操按照每周8个标准课时工作量计算,这一项工作量计算上,这所学校的做法体现了付出劳动的价值,也可以调动体育教师的积极性。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目前,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师工作量参差不齐,造成原因和学校体育专业设置数目有关,也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专业设置多、学生规模小的学校,体育教师承担课程及课时数多,部分体育教师不愿意多承担教学任务,迫于无奈才接受了过多的教学任务,但付出的劳动并不能完全体现出来。同时,承担繁重教学任务的体育教师,又要照顾家庭,这两者不能同时兼顾,致使没有太多的精力放在教学研究上,过多的工作负荷量影响了教学水平的发挥和能力的提高,既不利于体育教师的成长,也不利于学校专业建设的持续发展。
4.2建议
为了使高职高专院校体育教师的劳动付出能够获得保护,确保其获得相应的回报,需要管理者制订一个相对公平的科学评价工作量标准。在工作量认定实施时应该重视体育学科的特殊性,注重计算方法及报酬人性化,保护体育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体育教师工作积极性。在安排工作时考虑适度的负荷量,使其能保持精力充沛的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促进体育教师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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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燕 单位: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